楼主: dabia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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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抄袭举报] 安农大副校长李晓明教授赤裸裸剽窃他人论文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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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wnchou 发表于 2009-3-18 12:46:00
完全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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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wjm 发表于 2009-3-19 13:08:00
这种老师师德绝对不行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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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ojiao0530 发表于 2009-3-19 20:19:00

主要职务及社会荣誉

党政及学术任职

安徽农业大学党委常委
安徽农业大学副校长
安徽农业大学学位委员会副主任
安徽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安徽农业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理事
安徽省农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
安徽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安徽省科协六届委员
安徽省政府咨询委特聘研究员
安徽省农科教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
安徽省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顾问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副主编
安徽工商管理学院院务委员

主要社会荣誉

安徽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20 23:29: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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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2004 发表于 2009-3-21 16:02:00

新华时评:对学术造假要坚决实行“零容忍”

新华社记者柴骥程、余靖静

    浙江大学日前宣布了对“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相关责任人的最新处理结果:对贺海波的处分由解聘追加为开除;撤销中药研究室主任吴理茂职务,行政记大过,并撤销聘用合同;不再续聘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为药学院院长。

    在教育部近日组织召开的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上,教育部部长周济就“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及处理结果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要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

    “零容忍”表明了政府对学术造假的态度,浙江大学对“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的处理结果,也增强了人们对政府和高校治理学术造假的信心。

    近年来,学术界的不端行为一再突破学术道德底线,不仅严重损害了学术界声誉,而且严重污染社会风气。但从以往的处理情况看,学术界对此有着很高的“容忍度”,曝出造假丑闻的单位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在抹不了时,就把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拍下,来一些记过、警告之类的处分了事,连造假骗取的职称、职务、荣誉称号都不愿触及。这样的查处,不像是为了遏制学术造假现象,倒像是为了应对社会舆论。

    带有“护短”色彩的处理,既无法消除公众质疑,也达不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反而让心存侥幸的人看到了好处,客观上是在助长学术造假。如此处理,根源在于对学术造假的危害认识不到位,对查处工作缺乏责任意识、大局观念,总想息事宁人。

    学风不正是科学的大敌,学术造假行为更是对科学的亵渎。良好的学术风气不仅需要学者严格自律,也需要多方监督,发现造假行为严肃处理。浙江大学此番严肃处理学术造假责任人若能成为彻底端正学术风气的开端,政府和高校从此对学术造假一律实行“零容忍”,则不失为高校之幸、学术界之幸、社会之幸。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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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v0312 发表于 2009-3-22 09:24:00

教育部:高校对查处学术不端行为负直接责任

新华网 2009年03月20日 07:33:31

    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 教育部19日发出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明确高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应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

    这是我国教育部门首次就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发出通知。通知指出,高校对下列学术不端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通知要求,高校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惩处行为的权威性、科学性。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

    通知指出,高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强调,高校在调查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过程中,要查清事实,掌握证据,明辨是非,规范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举报人要提供必要的保护;对被调查人要维护其人格尊严和正当合法权益;对举报不实、受到不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澄清并予以保护。

    通知还要求高校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风建设的专题讨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要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尤其是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并纳入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之中,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形成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9-03/20/content_110375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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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v0312 发表于 2009-3-31 07:16:00

“大学副校长被指抄论文”续 论文是否“拷贝”三月有定论

新安晚报记者 孙晨 【2009年02月23日】 

    本报讯  近日,网友发帖指安徽一高校副校长的论文涉嫌“拷贝”(本报2月6日报道)。目前,事发高校已将这一事件的调查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称,具体结论将于3月公布。据悉,由于此事尚未定性,这位副校长仍身居原职。

    昨天,记者向这位副校长所在高校询问此事进展。高校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由组织部门调查处理,调查结果已经上报省教育厅。这位负责人表示,最终结论及处理结果将由上级部门决定,“结论还没出来,我不便透露更多”。随后,记者向省教育厅组织干部处了解情况,有关负责人称,“具体处理结果到3月份应该会出来。”

    大约2008年8月间,网友开始发帖向这位副校长公开发表过的8篇文章发难,指称涉嫌剽窃,此事掀起较大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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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剑 发表于 2009-5-25 09:22:00
世态炎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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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beeboybee 发表于 2009-11-27 16:27:16
这种事情太普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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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7805 发表于 2009-12-13 21:05:43
李晓明小朋友是个会写东西的官僚,10多年前鄙人就领教过了,不过还是得学习人家混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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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7805 发表于 2009-12-13 21:07:36
现在还修炼出抄功,厉害,大家不能吃酸葡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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