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abia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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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抄袭举报] 安农大副校长李晓明教授赤裸裸剽窃他人论文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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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dan 发表于 2008-9-15 06:47:00

且看:剽客李晓明的伪科学嘴脸

安徽农业大学副校长李晓明教授曾在《农业现代化》1995年第16卷第6期发表过《论我国棉花的问题与对策》一文,此文抄袭的痕迹随处可见,下面摘录其中若干短落,从中足以窥见李某的伪科学嘴脸和丑恶行径。

以下段落为李某抄袭自《预测》1994年第1期《1993—1994年我国棉花生产形势分析与展望》一文的内容:

2.1生产资料价格同稿花价格相比涨势过猛  从1980年到1993年的14年间, 棉花收购混合平均价由每100kg317.4元上升到673.9元, 上涨了112.3%,而同期化肥、农药价格则由每标准吨237.0元和14230(原作品为1423.0)元上升到1170元和15428元, 分别上涨了193%和8.4%,……。特别是近几年气候条件和农田生态环境和变化, 使全国大部分棉区虫害严重且频繁棉农治虫投入增加且难度加大, 不少棉农由此失去了战胜虫害的信心和植棉兴趣。
2.3棉农的效益观念发生了根本转变  改革开放十多年来, 农民的生产经营观念发生了巨大转变。棉农通过各种途径获取了大量致富信息, 按照比较利益原则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他们或务工经商, 或从事其他高收益农业生产项目。社会的发展,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农民提供了多种致富渠道生产门路的开拓使他们中的部分人失去了植棉兴趣, 或是将棉田撂荒或是改种其他用工省、收益大的作物。
2.5新旧体制转移过程中的矛盾对棉花生产的消极影响  多年来, 我国棉花产区与销区之间没有形成畅通的购销集道。管理部门习惯于国家统一定价、统一收购的管理办法, 同时也习惯了产后才同棉农见面。于是时常发生棉花一多便压级压价, 棉花一少便虚报品级等现象。而棉农最为关心的产前需求的导向, 产中问题的解决却很少有人问津, 很少同棉农直接见面。另外, 地方保护主义也是阻碍产销区域平衡的重要因素。尽管棉花统一由供销社收购调拨, 但当地政府常常附加某些规定, 阻碍棉花顺利外调。种种情况表明, 棉花生产是与其他经济部门活动交织在一起的复杂过程, 特别是棉花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中涉及的问题反映着各种经济利益关系, 不理顺这些关系, 棉花生产就难以发展。

其中,在“生产资料价格同棉花价格相比涨势过猛。从1980年到1993年的14年间, 棉花收购混合平均价由每100kg317.4元上升到673.9元, 上涨了112.3%,而同期化肥、农药价格则由每标准吨237.0元和14230元上升到1170元和15428元, 分别上涨了193%和8.4%,……”一段中,为实现造假的目的和保持时间上的一致,李某仅对有关数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余文字则是照抄不误。令人惊愕的是,李某竟然将原作品的“1423.0元”抄成了“14230元”,相应地,原作品中农药价格上涨864.8% 也就被调整为8.4%,这就是李某用老百姓和纳税人的血汗钱所做出的“科研成果”。

由此不难看出,在李某眼里,神圣的科学研究只不过用来获取个人名利和政治权势的“文字游戏”。难怪有网友调侃,李某连抄都不会抄。滑稽的是,这样的伪科学分子居然还是省级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怎不叫人痛心疾首、捶胸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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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xunou 发表于 2008-9-15 22:21:00

无题

安徽农业大学副校长李晓明曾在在国内期刊发表过不少关于WTO与中国农业的理论文章,俨然以WTO专家自居。相关的文章有:

李晓明:加入WTO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安徽农业,2001年12期
李晓明:加入WTO与农民收入增长问题,安徽农业,2001年11期
李晓明:加入WTO与农业技术创新,安徽农业,2001年10期
李晓明:加入WTO与我国高等农业教育发展,安徽农业-2001年9期
李晓明:加入WTO与提高我省农产品出口能力,安徽农业-2001年8期
李晓明:加入WTO与乡镇企业发展,安徽农业,2001年7期
李晓明:加入WTO与提高我国主要畜产品竞争力对策,安徽农业,2001年6期
李晓明:加入WTO与安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安徽农业,2001年5期
李晓明:加入WTO与我国农业支持政策选择,安徽农业,2001年3期
李晓明:加入WTO与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策略,安徽农业,2001年2期
李晓明:WTO及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安徽农业,2001年1期
李晓明: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安徽农业科学,2001年1期
李晓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我国农业保护的基本对策,安徽农学通报,1999年第5卷第2期

为检验李某“刻苦钻研、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我们抽检了其中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我国农业保护的基本对策》(安徽农学通报,1999年第5卷第2期)一文。不出所料,他人辛勤的劳动成果转眼之间就被李用“剪刀+桨糊”据为己有。

经查对,此文大约有90%以上的内容和80的%文字剽窃自同一权威作者的两篇论文,即《未来15 年我国农业适度保护的政策选择》(《学习与探索》1998 年第6 期总第119 期)和《论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我国农业发展的宏观对策》(经济研究1997 年第1 期)。

如果作为一般的大众科普读物或宣传性文章也就罢了,但此文摘要和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等学术论文的基本要素一应俱全,且文献标识码显示的也是“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显然,李某是作为学术论文发表的。为了掩盖其剽窃行径和彰显自己的学术威望,文中不但没有注明引文来源,而且在脚注里还署上了自己是“教授,经济学博士,中国农经学会理事,省农经学会副理事长,安徽跨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的身份标签。

值得指出的是,原作品中“其中粮食进口除大麦征收3% 关税外, 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均未征关税”在李某论文中竟然变成了“其中粮食进口除大麦进口征收9%关税和小麦征收3%关税外,稻谷、玉米等均未征关税”(注:如果对原作品有歧义,应当作出说明),如果不是编辑疏漏,就是李某抄错了。

这里,科学诚信和学术尊严再一次被蹂躏和践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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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qin7279 发表于 2008-9-18 03:29:00

副校长疯狂剽窃造假 中国高校科学诚信和学术尊严受挑战

贴子上列举的问题还真不少,本人剪切汇总了一下。李晓明身为安徽农业大学党委常委,教授,安徽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真不希望在他身上发生这些不该发生和让学生家长担心的事情。

1,李晓明发表于《安徽农学通报》2008年第1期的学术论文《现代农村商品流通体制建设的基本思路与设想》正文第一部分3312字几乎原原本本地抄袭自《财贸经济》2007年第4期《安徽省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现状与改革思考》一文。

2,李晓明在国外一网站发表的外文网络电子论文STUDY ON ESTABLISHING A PERFECT FOOD SAFETY SYSTEM IN CHINA全文剽窃自《中国工业经济》2005年第2期《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研究》一文,从标题和内容几乎雷同。

3,李晓明利用收稿审稿之便剽窃占有了他人成果,其发表于《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季刊)题目为《绿色农业及其发展模式探析》一文系全文剽窃自《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面)2005年第11期《绿色农业及其发展模式探讨》,两篇论文除了个别措词和参考文献略有不同外,正文几乎100%雷同,连中文摘要都是一字不差,一模一样。

4,李晓明发表于《安徽农业科学》2005年第5期的学术论文《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制度障碍及其对策》第一部分主要剽窃自《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14卷第3期)和《破解“三农”难题的“金鈅匙”》(《老区建设》,2004年第3期),第二、第三部分合计3580字则是《制度创新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宏观经济研究》,2003年第11期)一文的完整拷贝,连标点符号都没放过。

5,李晓明发表于《江淮论坛》1994年第3期的《试论高效农业的评价标准、目标模式及发展对策》学术论文系全文剽窃《农业经济问题》1993年第3期题目为《高效农业的价值判断准则、行为标准和发展态势——兼论我国发展高效农业的目标模式和相关措施》一文。为障人耳目,李某仅对原作品第一部分在标题结构上作了微调以及对个别文句进行了删减和文字调整(如将“比山东省的1/4大一点”调整为“为安徽省的25%左右”),基本上是原原本本地抄袭。

6,李晓明发表于《农业现代化》1995年第16卷第6期《论我国棉花的问题与对策》学术论文不仅涉嫌剽窃了《1993—1994年我国棉花生产形势分析与展望》(《预测》1994年第1期)的内容,而且居然将原文数据抄错了。

7,李晓明发表于《安徽农学通报》1999年第5卷第2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我国农业保护的基本对策》一文涉嫌抄袭自同一权威专家的两篇论文,即《未来15 年我国农业适度保护的政策选择》(《学习与探索》1998 年第6 期总第119 期)和《论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我国农业发展的宏观对策》(经济研究1997 年第1 期),科学诚信和学术尊严再一次被蹂躏和践踏。

8,李晓明学术履历涉嫌严重造假。在一份申报材料中,李某声称于2005-2006年在外文期刊以第1作者发表过三篇论文,这三篇论文分别是:Research On Green-Agriculture And Its Developmental Strategy,Technilogy Time(America),2005,(8);A Study on deveveloping Issue of Rural Special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In Hefei City,Technilogy Time(America),2006,(6);Study ON Establishing A perfect Food Safety System IN China,Mangement(Croatia),2006,(6),但国内外检索系统和搜索引擎都查无记录。

9,李晓明的学术成就记录显示2002年和2006年以第1作者分别出版过《安徽农村社会经济实证研究》(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8) 和《现代农业制度若干问题与对策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12)专著,但国内有关文献检索系统均未见记录。

10,李晓明还声称2005年主编出版过农业部“十五”规划教材《宏微观经济学》,但国内教材检索系统也未见记录。

善哉,善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9 5:35: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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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jiushi 发表于 2008-9-19 15:21:00
领导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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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xunou 发表于 2008-9-19 21:51:00

方舟子:打假不必厚道

方舟子说,对学术问题,不应留有余地,要有一说一,学术本身是是非分明的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厚道要对什么人来说,对普通人可以厚道,对造假的人的厚道是对其他人的不厚道,对卖假药、假保健品的人的厚道是对消费者的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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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桃皇后 发表于 2008-9-19 21:57:00
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领导没有时间写文章,拜托他的手下,手下也懒得动脑,结果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其实,这样才好玩,绝对是中国学术界的有一个酷哥!
我就是这样赤裸裸,看你能把我怎样?

[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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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hongtao 发表于 2008-9-20 09:27:00
呵呵,不晓得说什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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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a1019 发表于 2008-9-20 20:55:00

[原创]

明眼人都会知道 李副校长会这么傻 剽窃他自己的学生的作品?而且他们又是一个学校的?  我想白痴都不会这么干的  俗话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有些人别有用心  利用这次事件当作政治工具  充当别人的一条狗   企图把李打压下去 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  所以大家别被某些小人迷惑了   他们的险恶用心世人皆知  试想 一个连自己老师都陷害的人 人品能有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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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chang188166 发表于 2008-9-20 21:28:00

厉害

太厉害了 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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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ilinfeng 发表于 2008-9-23 19:28:00

[转贴]不管举报人是什么目的来举报。但只要举报人说的是事实,这位李大人就必须承担责任。否则社会公正何在?又如何担当一校之长?

不顾当事人成批剽窃造假这一铁的事实,反倒要责问谴责举办人的动机,这叫什么理什么事吗?难到三聚氨的举报者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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