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各位吵了半天,无非是想分清:1,什么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楼主说:“那么,什么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生产关系呢?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一方面,生产资料归非劳动者所有,另一方面,劳动者的劳动条件被剥夺,他们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因而生产资料与劳动的结合,只有通过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实现,即通过雇佣劳动制度来实现。这种以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为前提,而以雇佣劳动制度为前提的生产资料与劳动的结合方式,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它的直接目的与决定动机是生产和占有剩余价值。”
2,什么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楼主说:“什么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什么是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是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就必须考察社会主义革命所引起的变化,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所引起的根本性变化。邓小平曾经把社会主义归结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这里,“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是任何一个新兴的社会生产方式所共有的特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却体现社会主义的个性要求。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正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事实上,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消灭了资产阶级;消除了资产所有者的剥削要求――资产所有权赖以产生的基础: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所有制。既然作为剥削者的资产所有者被消灭了,那么,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要求自然也就消失,体现这种利益要求的资本范畴及资本运动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在实践中还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上,引入资本的做法都是十分错误的。
对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我们发现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引起了三大变化:第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社会生产主体;第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也引起了社会生产主体利益要求的转变,随着资产所有者的消失,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产权要求也就随之消失,并转变为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作为新兴的社会生产主体的劳动者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呢?他们的利益要求又是什么?体现他们的利益要求的经济运动的内容与特征又是什么?一句话,在新的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如何结合的?与此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又是怎样的?这才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和社会主义实践所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就不能真正建立,同时我们的经济改革也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功。”。看来问题还没解决,这也成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意义所在,关键所在。因为“这些问题不解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就不能真正建立,同时我们的经济改革也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功。”
而我要问的是,马克思列宁式的“社会主义”,那年、那月、那天,在哪朝、哪代、哪国实现过呢?
是巴黎公社72天?还是苏联70年?是朝鲜的世袭独裁统治?还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统统不过是纸上的东西罢了!如果说前苏联、中国、朝鲜也叫社会主义,那么,没有一国超过“初级公有制”阶段——即本质上的“权力所有制”阶段!所以我鼓吹“高级公有制”——即本质上的“人人所有制”!
我们所以要探索和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因为“权力所有制”把自己逼到了死路,掌权者都要喝西北风了,何况人民?!而改革开放,广大人民得到了一定实惠。但是,权力集团,以国有垄断企业为主的利益集团,或用巧妙办法与权力勾结、瓜分国有资产的资本集团,却得到了绝对实惠!基尼系数超警戒线、分配不公、两极分化严重就是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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