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sm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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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指标] 请教一个很菜的问题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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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9-16 21:39:00

GDP的核算假设了任何一种最终产品都可以换到货币——无论被核算的产品有没有实际参与这种交换。

之所以假设这一点,个人以为,首要考虑的是,核算中的量纲统一性。而不是“被需求的才是被核算的”。

既然宏观经济分析中存在“宏观经济均衡与否”这样的概念,显然,宏观理论允许“没有售出的最终产品也是产出”这种观念——也就是说,承认生产(供给)可以大于或小于有效需求。

这样,不能只从使用方面来规定GDP。

而且,当生产大于有效需求时,核算中还要虚拟出“非自愿存货增加”这样的“投资”概念来“补充”有效需求与生产间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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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9-16 21:41:00
以下是引用vincent_wgd在2008-9-16 21:38:00的发言:可能要澄清一下:我没有说”如果一个产品没有卖出,就不计入GDP“。其实产品生产出来,只要在核算期内没坏掉,无论有没有卖出去,应该都要计入GDP。问题在于,如果生产出来的是完全的废品,或者腐败了,不应计入GDP

其实,咱们的分歧就在后面。

也正是由后面的分歧,才派生出前面的对“GDP的局限”的理解上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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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9-16 21:43:00
以下是引用vincent_wgd在2008-9-16 21:38:00的发言:问题在于,如果生产出来的是完全的废品,或者腐败了,不应计入GDP。

另外请注意:我说的是,生产出来的面包是符合保质期标准的合格产品,我没有说生产“废品”。

“废品”与“腐败”,可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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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8-9-16 21:46: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6 21:29:00的发言:

在本人看来,恰恰相反。

只要(本国本年)生产出来的面包是满足保质期要求的合格产品,无论是否售出,无论怎么烂掉,无论是否被吃掉,都应该计入本国本年GDP。

在本人看来,GDP核算的缺陷是:实践上(如果实践确实如此),没有出售便没有计入GDP,这才是GDP的一个局限。

GDP从收入法讲,是核算一国的收入。根据Fisher在the theory of interest的说法,(享用)收入不是获得的货币,也不是用货币买到的商品,而是消费商品获得的满足。因此,也许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生产出来而最终坏掉的商品(没有被卖出去)不被计入GDP的原因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6 22:12: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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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8-9-16 21:51: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6 21:43:00的发言:

另外请注意:我说的是,生产出来的面包是符合保质期标准的合格产品,我没有说生产“废品”。

“废品”与“腐败”,可有本质区别。

如果生产出来的是符合保质期标准的合格产品,但是直到保质期都过了,商品腐败了,也没有卖出去,而这一切都在一个核算期间发生。根据MANKIW的说法,不应计入GD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6 21:52: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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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8-9-16 22:01:00

如果商品生产出来,最后又腐败了,无法销售出去,这种情况计入GDP,会造成与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不一致。

例如,假设一个面包厂,生产了一个价值100的面包。(假设其中材料成本40,人工成本60),但是过了保质期也没有卖出去。最后,面包被扔进了垃圾箱。

如果这坏掉的面包也计入GDP,那么GDP=100。

但是根据收入法原材料供应商收入40,面包厂工人收入60,面包厂老板利润-100。最后总收入=40+60-100=0,结果不一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6 22:04: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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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9-16 22:06:00
以下是引用vincent_wgd在2008-9-16 21:46:00的发言:GDP从收入法讲,是核算一国的收入。根据Fisher在the theory of interest的定义,实际收入不是获得的货币,也不是用货币买到的商品,而是消费商品获得的满足。因此,也许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生产出来而最终坏掉的商品(没有被卖出去)不被计入GDP的原因吧。

如果这样讲,GDP就不会是生产性的,只看有效需求就可以了,也无所谓存货调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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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9-16 22:09:00
以下是引用vincent_wgd在2008-9-16 22:01:00的发言:如果商品生产出来,最后又腐败了,无法销售出去

注意,是先没有售出,而后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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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9-16 22:12:00
以下是引用vincent_wgd在2008-9-16 22:01:00的发言:如果商品生产出来,最后又腐败了,无法销售出去,这种情况计入GDP,会造成与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不一致。

这里先要明确,某种方法不是先决性的,所核算的内容的意义才是先决性的,某种方法的设计要受制于先决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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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9-16 22:18:00
以下是引用vincent_wgd在2008-9-16 22:01:00的发言:例如,假设一个面包厂,生产了一个价值100的面包。(假设其中材料成本40,人工成本60),但是过了保质期也没有卖出去。最后,面包被扔进了垃圾箱。
如果这坏掉的面包也计入GDP,那么GDP=100。但是根据收入法原材料供应商收入40,面包厂工人收入60,面包厂老板利润。最后总收入=40+60-100=0,结果不一致。


此时,老板的利润仍为零——相当于老板自己分享到了自己的面包,老板把别的最终产品换成了自己的面包。

******

如按你的算法,如果最终产品计入存货(产品也没有卖出去),老板的利润也为负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6 22:24: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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