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分歧很简单也很清晰,彼此也都明白对方的意思(前面说过了,不妨当作两种标准,或两种导向),最好请实际操作人士来说明。
我认为只剩下一个分歧了:
如果当年生产出商品,未能销售出去,意外损坏了。(举例,三鹿奶粉。)
这部分和直接损坏在生产线上的商品(发现问题,自动报废牛奶),有何计量和含义上的区别呢?
我个人认为,应该是一样的。
但是这就意味着,国民收入核算的时间跨度,会影响计算的结果,当国民收入核算时间跨度越小,
就越接近您的“理论收入”“衡量生产”。
像您说过的,这样的情况说明这个计量程序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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