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sm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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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指标] 请教一个很菜的问题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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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mith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8-25 08:50:00
谢谢vincent_wgd,再次隆重感谢,受益匪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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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s227 发表于 2008-8-25 18:10:0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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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fireant 发表于 2008-8-25 23:16:00
注意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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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c118 发表于 2008-8-27 09:01:00
还要考虑物价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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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9-16 15:12:00
以下是引用vincent_wgd在2008-8-24 10:56:00的发言:严格讲来,增加值法与最终产品法的计算结果并不必然相等。当二者不等时,(当这个最终产品的所有价值并不是由当年的生产完成的时候,也就是跨期间完成一个最终产品),应以增加值法为准。至于原因,只要想想gdp到底是在核算什么,就应该清楚了。

个人以为,如果理论上各种核算方法不相等,只能说明某种核算方法是有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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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9-16 15:25:00
以下是引用vincent_wgd在2008-8-24 11:06:00的发言:这是跨期间进行核算造成的问题。如果我们核算GDP是2年核算一次,那么情形(1)的GDP是0,而情形(2)的GDP是一个正值。这个大家不会反对吧。          

反对。

若如上所言,保质期很短(比如只有几天)的(本国本年生产的)产品,若不在保质期内用于最终消费,根本就不算作本国本年GDP了(设统计周期为一年)。

而GDP是生产性概念,表现的是一国的生产(最终产品及服务)能力。

*************************************

其中,“两种情形”指:

情形1:存货当年可以用于最终消费(却未在当年用于最终消费——也由此才叫“存货”),但存货在第二年由于变质损失无法再用于消费。

情形2:存货当年可以用于最终消费(却未在当年用于最终消费),在第二年仍可以用于最终消费,并全部用于最终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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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8-9-16 16:11: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6 15:12:00的发言:

个人以为,如果理论上各种核算方法不相等,只能说明某种核算方法是有缺陷的。

从大的方面说,核算方法有三种:生产法,支出法,和收入法。

而生产法,往往又分为:增加值法,和最终产品法。有些书说这两种方法是等价的。但是如果你看一些负责任的书,书上会说明二者等价是有条件的。

同时,在实际统计工作中,生产法是不会采用的。往往采用的是支出法和收入法。当支出法和收入法有差异时,往往以支出法为准。而在收入法中加入误差项。

欢迎光临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46411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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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id 发表于 2008-9-16 16:12:00
以下是引用lismith在2008-8-18 8:03:00的发言:

如果某原油加工企业去年以80的价格买入原油囤积起来以备来年生产(按存货投资计入去年的GDP),今年原油涨价到120,该企业用该原油在今年生产出来的产品油价格为180(最终产品,计入今年的GDP),那么该企业新增的价值是多少?

如果是100,那么原油增值的40就计入了今年的GDP?换句话说,就是存货投资的增值部分也计入了GDP?

如果只有60,那么那40跑哪去了呢?

呵呵,该企业新增价值肯定是100,但GDP可不是同样增加的。

我认为你迷惑的关键就在于,GDP在计量过程中,是如何计算利润的。

当你用过去的存货生产东西的时候,企业本身可以使用原材料的历史成本或者市价,

这会导致企业的利润组成出现区别,但总数还是100。

但是,在计算GDP的时候,利润中,这部分由于投资存货原料带来的膨胀,

会被从企业利润中去除。

礼之用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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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8-9-16 16:18: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6 15:25:00的发言:

反对。

若如上所言,保质期很短(比如只有几天)的(本国本年生产的)产品,若不在保质期内用于最终消费,根本就不算作本国本年GDP了(设统计周期为一年)。

注意,我指的是二年作为一个核算期。因此,情形(1)下,在第二年末进行核算时,GDP为0。

欢迎光临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46411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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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9-16 16:25:00
以下是引用vincent_wgd在2008-9-16 16:18:00的发言:注意,我指的是二年作为一个核算期。因此,情形(1)下,在第二年末进行核算时,GDP为0。

注意:正是按你的“二年期核算”的逻辑,才得出“一年期核算”时这样的结果。

(只要核算期长于保质期,按你的逻辑,这类产品是不算作GDP的。按你的方法,即使把核算期改成“两年”,保质期只有几天的产品仍不算作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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