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even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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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发表于 2008-8-29 12:42:00

某人语录:

1、如果你承认需求定律可以导致竞争存在对,那么其逆命题是成立的。

2、竞争条件下,需求定律总是成立"这个前提条件"竞争条件下,基本上是废话。

(五常早就说过需求定律是公理,就是说,根本就不用前提。)

3、张先生没有否认那个吉芬商品存在,这样子清楚了吧。

(五常需求定律本身,就否认了吉芬品存在的。)

4、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分配,在一人世界中嘉芬物品可能存在。

(一人世界,自给自足,何来吉芬品?)

我看明白了,有些人根本就是故意来捣乱的。

如果你真正是文献的主人,至少就不会是别人思想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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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发表于 2008-8-29 16:35:00

179楼,我把禀赋对需求者效用的影响讲过了。

下面更关键的是,如何引入交易,把生产函数运用于两人世界的分析。

因为禀赋即含有交易价格会影响收入的意思,但禀赋本身如何产生还没有说清楚。

用更“经济学”的语言来说就是: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讨论的效用最大化问题中的约束条件均为线性的预算约束,线性的约束条件表明消费者没有能力通过自己的消费选择来影响价格。然而,假设一个人从事消费品的生产活动,那么生产阶段以后的交换机会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影响消费者的商品消费选择呢?

我们可以回忆起很多例子,包括微观的、宏观的、国际经济学、分工理论的。

但任何教材的所有这些例子,都会看到下面这个图:

  241545.jpg

(呜呜,刚才贴图贴错了,真丢人,没人看到吧。)

在没有贸易的条件下,消费者生产多少商品,就要消费同样数量的商品。但是,假设存在一个可以交换这些商品的市场,生产者一旦生产出来产品,就可以在市场上通过交换,用自己的产品换取更多的他想要的商品。在这样的情形下,消费者将生产具有最高市场价值的产品,一般这种产品不是消费所需的商品组合,然后再将这样的产品在市场上交换以获得最大的效用。随着市场扩展,消费者可以达到图中的C点,C点的效用水平高于没有市场交换条件下的效用水平。(个人更为偏好C点,当然,个人也可以选择不进行贸易而仍在生产边界上生产。)通过分离消费与生产,消费者就可以利用他们的比较优势,而不用担心他们是否只可以消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

Fisher也持同样的观点。(Fisher Fans 要注意啦)

解释个人可借贷的资本市场的存在,使个人首先最大化财富,然后使个人重新调整消费,

在一段时间后效用最大化。该结论就是著名的Fisher分离定理。

这个模型可以通过引入一个代表价值的变量W来分析最大化条件,我去编辑一下公式。

广告之后回来。

[em0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29 16:49:35编辑过]

241542.jpg (13.93 KB)

241542.jpg

如果你真正是文献的主人,至少就不会是别人思想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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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8-29 16:40:00
以下是引用文献综述在2008-8-29 16:35:00的发言: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讨论的效用最大化问题中的约束条件均为线性的预算约束,线性的约束条件表明消费者没有能力通过自己的消费选择来影响价格。然而,假设一个人从事消费品的生产活动,那么生产阶段以后的交换机会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影响消费者的商品消费选择呢?

线性约束,还可能表明,这个模型是“局部均衡模型”。

这是一个博弈模型(一种特殊情形即“一般均衡模型”)。

******************************

回到本套贴的主题,如果当事人本身的行为可以影响交易价格,“需求定律”的意义就不存在了(需求定律描述的显然是价格接受者的行为)。

n个当事人(n种偏好),m种产出,l种禀赋,j种技术(l种禀赋·m种产出),大家博弈的结果是什么?——如果采用均衡的视角来理解“结果”,即什么样的状态下,每个人不会单方面首先改变自己的行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29 17:42: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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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发表于 2008-8-29 19:44: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8-29 16:40:00的发言:

回到本套贴的主题,如果当事人本身的行为可以影响交易价格,“需求定律”的意义就不存在了(需求定律描述的显然是价格接受者的行为)。

n个当事人(n种偏好),m种产出,l种禀赋,j种技术(l种禀赋·m种产出),大家博弈的结果是什么?——如果采用均衡的视角来理解“结果”,即什么样的状态下,每个人不会单方面首先改变自己的行动。

没必要拘泥于用“需求定律”吧,主楼想用“需求定律”解决吉芬品是否存在,肯定是不可能的。

说起来,需求定律根本就是五常大师的专用语,外人还是不要用了吧。

对于上面那个一个人的交易模型(分工模型)其实价格还是外部决定,但是如果想分析出吉芬品不存在,

则必须用(至少用)两个人交易的互动。

当然最好是n个人,可是数学问题就大了。

如果你真正是文献的主人,至少就不会是别人思想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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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gpwang 发表于 2008-8-29 20:00:00

可以认为房地产行业有吉芬商品

1)房价上涨,原来准备买大房子的消费者,购买小房子。

2)小房子的需求增加,使得房价上涨。

3)房价同步上涨,使得更多买大房子的,选择小房子。小房子就成为吉芬商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29 20:00: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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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3x04 发表于 2008-8-30 05:05:00
经济是人的经济,人是思想动物,需求曲线划出人对于欲望追求的轨迹,希望用更少的价满足更多的欲。某一物品价格上升,人感受到压迫,害怕此价再升,便多求,价格再升,人更被迫,更多求,只因此物无代替品,或价仍低于代替品,恰恰反映了需求曲线所描述的人希望在更低价时拥有更多能满足某种欲的物品的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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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8-30 07:06:00
以下是引用u3x04在2008-8-30 5:05:00的发言:需求曲线划出人对于欲望追求的轨迹,希望用更少的价满足更多的欲

前提是:这个人是价格接受者,无法影响价格。

198
alangpwang 发表于 2008-8-30 08:34:00

除了消费改变价格的要求外,

雨伞的例子,只是改变了需求的弹性,在下雨的时候需求曲线接近垂直,

但1万元一把的雨伞,还是没有人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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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d678 发表于 2008-8-31 03:29:00

                                              需求定律的疑难之处

从讨论中学习了不少东西,替大家总结一下需求定律的疑难之处。

1.需求公理。从科学方法论的可证伪性说明需求定律是公理,无例外,在162楼,sungmoo说这是需求定律辩护的【一块遮羞布】。形象又有力,在明明知道理论上吉芬品存在的情况下,把需求定律永远成立,作为整个经济理论的前提公设,有毛病。如果把它作为经济学之应用体系的公理,勉强说得过去,毕竟还没发现例外。

2.“逻辑上,只要有竞争,嘉芬物品不可能存在”?五常先生三言两语没说清楚吉芬品为什么不存在,我们也说不清楚嘉芬物品可能存在。

sungmoo问:人们是想用“需求定律”来解释竞争的结果,还是想用竞争的结果解释“需求定律”。问题清楚了,需求定律是基础,是公理,不需要竞争做前提(191楼)。竞争只是【一块挡箭牌】。

3.“其他条件不变”作为需求定律的前提 是【另一块挡箭牌】。

sungmoo认为,如果这个前提在表述上模糊不清,这个前提“在现实中有没有”都是无法判断的(158楼)。确实有道理,这些个前提条件目前只能用文字表述,模糊不清是很自然的事情,而且靠列举法,列举不完所有前提条件。真是遇到吉芬品的情况,总可以找出它不满足的“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

似乎可用下述情况作例证:

《价格理论》(P36,39)中弗里德曼称规定其他情况不变的目的是方法论的,并非实质性的。如何规定那些变量(即条件)重要,那些变量不重要、可忽略,取决于经验知识(无统一标准,这是麻烦的根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31 11:17:21编辑过]

200
文献综述 发表于 2008-8-31 08:51:00
以下是引用alangpwang在2008-8-30 8:34:00的发言:

除了消费改变价格的要求外,

雨伞的例子,只是改变了需求的弹性,在下雨的时候需求曲线接近垂直,

但1万元一把的雨伞,还是没有人要的。

以下是引用alangpwang在2008-8-29 20:00:00的发言:

可以认为房地产行业有吉芬商品

1)房价上涨,原来准备买大房子的消费者,购买小房子。

2)小房子的需求增加,使得房价上涨。

3)房价同步上涨,使得更多买大房子的,选择小房子。小房子就成为吉芬商品

这两种情况已经在56楼分析过了,他们根本就不是吉芬品,房子是2投资,雨伞是3需求曲线(偏好)改变。

此为引用56楼:

首先,还要把现实中的几个现象列一下,并说明,哪些是吉芬现象,哪些不是:

第一种类型是吉芬商品,这是由于收人效应大于替代效应时发生的情况,黄有光对薛兆丰的批评基于这种情况,解释上面已经有了,王则柯老师曾经举过一个例子,后面还要分析;

第二种情况,比如股票或者黄金投资的追涨杀跌,是预期价格上涨导致的需求曲线上升,其实是一种虚假的需求曲线上斜现象。因为消费者或者要素的需求者不过是在进行跨时期的选择和替代,是提前实施的购买行为,旨在避免更大的涨价损失而接受的较小的涨价损失,或者成为投资和生产的某种选择。这种情况显然不违背需求定理;

第三种情况则是类似于“连带外部效应”的某种特殊现象,汪丁丁老师的观点就由此而来,在三人谈的过程中,他们不断的举出例子,比如学历、高档丝绸、大额罚单,试图以此证明现实中存在需求量和价格同向变动的情况。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张五常的观点要比他们高明,因为当你把一系列需求曲线上的某些点连起来时,显然有机会出现一条相反的需求曲线。但这条“曲线”是根本就不存在的。比如虚荣效应,更高的价格可以使丝绸的效用大大增加,成为另外一种商品,而非用来遮体御寒的必备之物,这时,它的需求曲线就平移了,而非过去那条曲线。至于高额罚单,它给阿拉伯王子带来的成就感效用,与随便停车带来的效用,就更不用说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29&replyid=85393&id=349270&page=1&skin=0&Star=6

如果你真正是文献的主人,至少就不会是别人思想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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