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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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原创]经济学当中的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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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9-9 20:46:00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8-9-7 9:13:00的发言:

我觉得还是少扯这些,回到你的主观价值论的观点上。

呵呵,是你引用了马克思的“交换价值”概念我才“扯这些”的,现在有让我“少扯这些”?看来你是绕着问题走啊。

先说明一点:主观价值论是哲学的原有结论,不是“我”的观点。

主观价值论能否成立,取决于“什么是价值”和“什么是主观”。

首先:价值是有用性,当然是对人的有用性。如果你能够找出一个例子,说明没有用的东西是有价值的,则可以推翻“价值即物对人的有用性”这个定义,进而推翻价值主观论了。

其次,作为“物对人的有用性”,也就是人和物的关系,它就不是物的自身属性。或者说,这种有用性与具体的人有关,是因人而异的。同一事物对不同的人(如食物对饿汉和饱汉)、同一事物对同一人在不同时间(如果食物对同一人在饭前和饭后)具有不同的“用”。因人而异即为“主观”。你如果可以把因人而异解释为客观,也可以推翻价值主观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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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9-9 20:54:00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8-8-26 9:00:00的发言:

其它部分指什么?为何不能变化?

你始终没有懂得价值的主观性是什么含义。价值是人与物的一种关系,而不是物自身的属性,离开“人的认识”,就没有“价值”这个东西了,因此,价值是因人而异的。因人而异,就是“主观性”。

 

商品价值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尽管有物质交换的形式。

楼主批判西方经济学,精神可嘉,但不着边际。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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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9-9 21:07:00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8-9-9 20:46:00的发言:

主观价值论能否成立,取决于“什么是价值”和“什么是主观”。

首先:价值是有用性,当然是对人的有用性。如果你能够找出一个例子,说明没有用的东西是有价值的,则可以推翻“价值即物对人的有用性”这个定义,进而推翻价值主观论了。

其次,作为“物对人的有用性”,也就是人和物的关系,它就不是物的自身属性。或者说,这种有用性与具体的人有关,是因人而异的。同一事物对不同的人(如食物对饿汉和饱汉)、同一事物对同一人在不同时间(如果食物对同一人在饭前和饭后)具有不同的“用”。因人而异即为“主观”。你如果可以把因人而异解释为客观,也可以推翻价值主观论了。

1,“首先:价值是有用性,当然是对人的有用性”。你的定义和经济学上的“价值”定义,所指的内涵和外延,是不一样的。如何定义,并不能增加经济学知识,增加的是语言谬误。

2,“因人而异即为“主观””,这种判断是对的。但个人的主观偏好,在非买方市场中,基本不影响商品的价值及交换比例。这就是经济学上主观价值论的局限性。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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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9-10 00:06:00

fujo11:

正如你所引用的我的原话所要求的,你如果能够举出一个经济学上的例子,把没有用的东西说成是有经济学意义的“价值”,就足够了,还需要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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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9-10 00:14:00

fujo11:

第二点:经济的实质就是交换(你可以举出没有交换的经济来反对这一点),交换中只有交换者而没有买方与卖方,或者说互为买方(卖方),交换的原则就是“自愿、公平”,为何要讨论非公平的、具有“非买方市场”性质的东西?

主观价值论是真正的经济学的基础,你不要把现实的、霸权的经济学(把研究各种不公平现象如欺诈、垄断、非自愿等现象)当作规范的经济学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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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9-10 07:05:00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8-9-10 0:06:00的发言:

fujo11:

正如你所引用的我的原话所要求的,你如果能够举出一个经济学上的例子,把没有用的东西说成是有经济学意义的“价值”,就足够了,还需要其它?

有用,只是商品经济中,商品有“价值”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必要条件。

空气有用,在今天的商品经济中,有“价值”吗。

请你靠卖空气吃饭试试。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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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9-10 07:17:00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8-9-10 0:14:00的发言:

fujo11:

第二点:经济的实质就是交换(你可以举出没有交换的经济来反对这一点),交换中只有交换者而没有买方与卖方,或者说互为买方(卖方),交换的原则就是“自愿、公平”,为何要讨论非公平的、具有“非买方市场”性质的东西?

主观价值论是真正的经济学的基础,你不要把现实的、霸权的经济学(把研究各种不公平现象如欺诈、垄断、非自愿等现象)当作规范的经济学来看待。

你所使用的“交换”,是指商品交换吗。计划经济中,只有分配。

商品经济中的交换,就是买卖、交易,不管它是否自愿公平。

我一再说过,主观价值论在一定的商品类别的价值决定上,有其科学解释价值。但对于能够通过生产增加供给的商品类别,其科学解释价值是很少的,甚至是牵强附会的错误的。相反,劳动价值论以及更表面化的生产费用论,倒是更有科学解释价值。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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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栋 发表于 2008-9-10 10:03:00
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8-9-9 20:46:00的发言:

呵呵,是你引用了马克思的“交换价值”概念我才“扯这些”的,现在有让我“少扯这些”?看来你是绕着问题走啊。

先说明一点:主观价值论是哲学的原有结论,不是“我”的观点。

主观价值论能否成立,取决于“什么是价值”和“什么是主观”。

首先:价值是有用性,当然是对人的有用性。如果你能够找出一个例子,说明没有用的东西是有价值的,则可以推翻“价值即物对人的有用性”这个定义,进而推翻价值主观论了。

其次,作为“物对人的有用性”,也就是人和物的关系,它就不是物的自身属性。或者说,这种有用性与具体的人有关,是因人而异的。同一事物对不同的人(如食物对饿汉和饱汉)、同一事物对同一人在不同时间(如果食物对同一人在饭前和饭后)具有不同的“用”。因人而异即为“主观”。你如果可以把因人而异解释为客观,也可以推翻价值主观论了。

看来你对主观的理解有问题。

物对人的有用性是指物对人的一种客观属性,马克思称之为使用价值。这种有用性不受人的主观而改变,比如每个人都需要一定的饮用水,不能你想不喝就不喝、想多喝就多喝。

而效用是人对物的主观感受,这种感受由人的主观决定,比如有人喜欢音乐,有人喜欢阅读,因人而异。

价值是客观与主观的综合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0 10:05:00编辑过]

欢迎下载《凯恩斯理论的微观解释》(初稿)https://bbs.pinggu.org/thread-46367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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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9-10 13:15:00

有问题的怕是你咯。

“使用价值”的“用”,本身就有一个“谁在用”的问题,就涉及到具有主观意志的“人”。“物的客观属性”就不可能与“人”有关了,是物自身的问题。

一个物体的颜色是白色,这是它自身的客观属性,和观察者人无关。

这个物体是什么颜色,这叫作“事实判断”;它的这种颜色好还是不好,这叫作“价值判断”。

客观的事实判断不会因人而异,主观的价值判断会因人而异。

50
张明栋 发表于 2008-9-10 16:57:00

对于基本产品使用价值的用是物对于人有什么用,而不管这个人是谁都有相同的用处,与这个人的主观意志无关。如饮用水是每个人所必需的并且只需要一定的量,不能多也不能少,这种客观事实不会因人而异,不存在主观的价值判断,但依然有价值。

欢迎下载《凯恩斯理论的微观解释》(初稿)https://bbs.pinggu.org/thread-46367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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