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天空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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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基础] [求助]为什么ZF转移支付不算作GDP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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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痕迹 发表于 2008-8-22 22:55: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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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高鸿业版本的西方经济学书上说,ZF转移支付不算作GDP,原因是ZF转移支付没有表现出相应的产出。还举了例子:比如转移支付给残疾人,不是因为他们创造了价值,而是因为需要救济。</p><p>可是,有个疑问,如果如上所说,给残疾人支付救济金,残疾人可以用来消费啊,这样不就可以表现出相应的产出了吗?所以我认为可以表示转移支付。</p><p>诚心请教,希望经济论坛的学者们给我一个解释。    这是为什么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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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转移支付 GDP 经济论坛的 西方经济学 经济学书 残疾人 西方经济学 救济金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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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juser 发表于21楼  查看完整内容

GDP是核算期内创造的社会最终产品价值的总和。如何计算这些产品的价值?可以从初次分配的角度计算这些产品的价值,即增加值=劳动报酬(分配给个人)+税收(分配给国家)+折旧和利润(分配给企业),转移支付是政府将税收的一部分转移给需要资助的人,所以不能再计算了,否则就重复了。 当然,如果你硬要算转移支付,也可将公式改为:增加值=劳动报酬(分配给个人)+(税收(分配给国家)-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折旧和利润(分配给企 ...

billzsc 发表于15楼  查看完整内容

这么说吧,政府把东西买好然后给残疾人,这个是算在支出法计算GDP的“政府购买”一项的,政府现在把钱给残疾人,并没有发生影响GDP的行为,故不能算的,所谓转移支付其实是社会财富的流通手段,对于整个社会的GDP并无影响,等到残疾人拿钱买东西时,就算在GDP内了。

chen_qiting 发表于14楼  查看完整内容

   用支出法核算GDP时,计算的是所有花费在最终产品上的支出:而转移支付实际上只是政府对于某些人群的支付,并不设计任何新产品的生产和交换。所以不能计入。   简单的说,转移支付是通过政府看得见的手进行的收入转移,只是人为的把购买力从一部分人手中转移到另一部分人手中。

sungmoo 发表于10楼  查看完整内容

“支出法”,并不是将所有的支出都计入GDP,而是,只有当获得支付的一方在本国在本年生产了最终产品/劳务,这笔支出才计入GDP。也就是说,某笔支出是否计入GDP,就看该笔支出是否对应了(本国本年)的一份GDP的生产——本质上还是根据GDP的定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30 18:13:47编辑过]

xyb0149217 发表于6楼  查看完整内容

GDP不仅是说的最终产出,也强调是“生产的”,转移支付已经是企业生产出来的价值,政府只是拿来分配 而已。因此如果再计入GDP就重复了。其次,转移支付可以用来购买东西,当然是不错,他拉动的经济属于下一轮的GDP而不是本轮的GDP

宋凌峰 发表于3楼  查看完整内容

高版教材原话是:转移支付只是简单地把收入从一部分人或一些组织转移到另一些人或另一些组织,没有相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交换发生。这句话出现在“用支出法核算GDP”一目。这一目第一句话是:“用支出法核算GDP,就是通过核算在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购买最终产品的总支出即最终产品的总卖价来计量GDP。”关键要理解“购买最终产品的总支出”。转移支付是一种无偿支付,不是交换行为。转移支付那部分收入只有在居民用来自转移支付的收入去 ...

人大无敌 发表于2楼  查看完整内容

应该进一步作理解吧··光给钱,也就是我们这里说的转移支付,应该是不能算作GDP的,如何是那样的话一国只要不断的做相互给钱而不用看花的钱就可以为GDP作贡献了··再者,看是否对GDP有影响应该看的是一个经济行为是否对经济总量或是一个经济系统有影响,而光转移支付都没有这样的一个效果··但这个过程跟转移支付是两个分开的不同的过程,两者不可一概而论,残疾人用来消费对经济总量和对经济系统都会有影响所以当然应该算作GD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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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以下文库推荐

沙发
人大无敌 发表于 2008-8-22 23:19:00

应该进一步作理解吧··

光给钱,也就是我们这里说的转移支付,应该是不能算作GDP的,如何是那样的话一国只要不断的做相互给钱而不用看花的钱就可以为GDP作贡献了··

再者,看是否对GDP有影响应该看的是一个经济行为是否对经济总量或是一个经济系统有影响,而光转移支付都没有这样的一个效果··

但这个过程跟转移支付是两个分开的不同的过程,两者不可一概而论,残疾人用来消费对经济总量和对经济系统都会有影响所以当然应该算作GDP

大家批评指正啊··

藤椅
宋凌峰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8-22 23:35:00

高版教材原话是:转移支付只是简单地把收入从一部分人或一些组织转移到另一些人或另一些组织,没有相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交换发生。

这句话出现在“用支出法核算GDP”一目。这一目第一句话是:“用支出法核算GDP,就是通过核算在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购买最终产品的总支出即最终产品的总卖价来计量GDP。”

关键要理解“购买最终产品的总支出”。转移支付是一种无偿支付,不是交换行为。转移支付那部分收入只有在居民用来自转移支付的收入去购买最终产品时才会计入GDP。如果把转移支付计入GDP,这部分收入在居民购买最终产品时被有一次计入GDP,这样会出现GDP的重复计算。计算出的GDP会比实际的GDP要高。

如果把转移支付计入GDP,想象一下这种情况:政府把居民的所有收入作为税收收入,然后把这些收入作为转移支付分配给居民,那样得出的GDP将是我们现实情况下得出的GDP的接近2倍。

一只努力奋斗的猪;
一只令人难忘的猪;
一只感人至深的猪。
生得潇洒,死得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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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天空的痕迹 发表于 2008-8-22 23:46:00

我说的是,转移支付是可以记作GDP的,你承认了残疾人消费的作用,那么就应该计入。

“如何是那样的话一国只要不断的做相互给钱而不用看花的钱就可以为GDP作贡献了”这句话误解了我的意思,如果转移支付都用去消费的话,当然就是为GDP做贡献了,为什么不可以呢?

报纸
天空的痕迹 发表于 2008-8-22 23:53:00
以下是引用宋凌峰在2008-8-22 23:35:00的发言:

高版教材原话是:转移支付只是简单地把收入从一部分人或一些组织转移到另一些人或另一些组织,没有相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交换发生。

这句话出现在“用支出法核算GDP”一目。这一目第一句话是:“用支出法核算GDP,就是通过核算在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购买最终产品的总支出即最终产品的总卖价来计量GDP。”

关键要理解“购买最终产品的总支出”。转移支付是一种无偿支付,不是交换行为。转移支付那部分收入只有在居民用来自转移支付的收入去购买最终产品时才会计入GDP。如果把转移支付计入GDP,这部分收入在居民购买最终产品时被有一次计入GDP,这样会出现GDP的重复计算。计算出的GDP会比实际的GDP要高。

如果把转移支付计入GDP,想象一下这种情况:政府把居民的所有收入作为税收收入,然后把这些收入作为转移支付分配给居民,那样得出的GDP将是我们现实情况下得出的GDP的接近2倍。

恩 ,明白了 ,这样解释我能够明白一些

地板
xyb0149217 发表于 2008-8-29 14:18:00
GDP不仅是说的最终产出,也强调是“生产的”,转移支付已经是企业生产出来的价值,政府只是拿来分配 而已。因此如果再计入GDP就重复了。其次,转移支付可以用来购买东西,当然是不错,他拉动的经济属于下一轮的GDP而不是本轮的GDP

7
jiangnanyu 发表于 2008-8-30 11:05:00
以下是引用人大无敌在2008-8-22 23:19:00的发言:

应该进一步作理解吧··

光给钱,也就是我们这里说的转移支付,应该是不能算作GDP的,如何是那样的话一国只要不断的做相互给钱而不用看花的钱就可以为GDP作贡献了··

再者,看是否对GDP有影响应该看的是一个经济行为是否对经济总量或是一个经济系统有影响,而光转移支付都没有这样的一个效果··

但这个过程跟转移支付是两个分开的不同的过程,两者不可一概而论,残疾人用来消费对经济总量和对经济系统都会有影响所以当然应该算作GDP

大家批评指正啊··

回答的很好

有大局观

而又不缺乏消除点睛之笔

8
lismith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8-30 11:17:00
以下是引用天空的痕迹在2008-8-22 22:55:00的发言:

高鸿业版本的西方经济学书上说,政府转移支付不算作GDP,原因是政府转移支付没有表现出相应的产出。还举了例子:比如转移支付给残疾人,不是因为他们创造了价值,而是因为需要救济。

可是,有个疑问,如果如上所说,给残疾人支付救济金,残疾人可以用来消费啊,这样不就可以表现出相应的产出了吗?所以我认为可以表示转移支付。

诚心请教,希望经济论坛的学者们给我一个解释。    这是为什么啊?

既然残疾人将救济金用来消费了,就已经按消费计入GDP,若再按政府转移支付计入,岂不重复计入了?

所以只能计入一次,即按消费的形式计入

9
aluminium 发表于 2008-8-30 16:18:00
按你说的,消费记了两次。

10
sungmoo 发表于 2008-8-30 18:05:00

“支出法”,并不是将所有的支出都计入GDP,而是,

只有当获得支付的一方在本国在本年生产了最终产品/劳务,这笔支出才计入GDP。

也就是说,某笔支出是否计入GDP,就看该笔支出是否对应了(本国本年)的一份GDP的生产——本质上还是根据GDP的定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30 18:13: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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