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是核算期内创造的社会最终产品价值的总和。如何计算这些产品的价值?可以从初次分配的角度计算这些产品的价值,即增加值=劳动报酬(分配给个人)+税收(分配给国家)+折旧和利润(分配给企业),转移支付是政府将税收的一部分转移给需要资助的人,所以不能再计算了,否则就重复了。
当然,如果你硬要算转移支付,也可将公式改为:增加值=劳动报酬(分配给个人)+(税收(分配给国家)-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折旧和利润(分配给企业)。因为分配的过程可以无限下去,所以GDP的价值一般只计算初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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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空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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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基础] [求助]为什么ZF转移支付不算作GD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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