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理论中,证明了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资源配置问题,即一般均衡,符合“萨缪尔森条件”。推导出结论:MRT=求和MRS(i)。
MRT是生产者关于X和G的边际转化率,MRS(i)是第i个消费者关于X和G的边际转化率。X、G分别是私人产品、公共产品。
我看教材上说,“萨缪尔森条件在私人产品领域和纯公共产品领域都成立,因此在准公共产品领域同样成立,即:MC=求和MB(i)。”
请教:
1、这个萨缪尔森条件在私人产品领域成立?这是怎么理解的?西方经济学关于私人产品A、B的均衡分析,似乎用的是埃奇渥斯盒装图,结论是三个关于生产与交换的帕累托最优的方程啊(MRS(A)=MRS(B)、MRTS(C)=MRTS(D)、MRS=MRT),而不是萨缪尔森条件。是不是我关于“一般均衡条件”的哪个地方理解错了???
2、萨缪尔森条件在准公共产品的一般均衡分析中,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我没想通如何从纯公共产品的一般均衡分析,过渡到准公共产品。
3、前面说的萨缪尔森条件MRT=求和MRT(i),与MC=求和MB(i),是不是一回事?比如,假定私人品X为货币就能转化这两个方程?
谢谢。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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