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段话是张五常<经济解释>的原话:
需求定律(The Law of Demand)是说任何物品的价格下降,其需求量必定上升。古往今来,何时何地,不能有例外。这也是说,以竖线为价及竖线之下的横线为量,其中的需求曲线一定是向右下倾斜的。好些书本说是有例外的。这些作者不懂科学的方法。理由很简单,以理论解释现象或行为,理论必定要有可以被现象或行为推翻的可能性。这一点,我在第一章说清楚了。如果有例外的话,任何被推翻了的理论含意,我们就说是例外,那么验证又从何说起?
按照他说的逻辑的确是何物品的价格下降,其需求量必定上升。古往今来,何时何地,不能有例外. 不是说这个没有例外,而是说,很多人是这样子处理需求定律的反例的,把它处理成例外, 那么需求定律+例外=? 你永远驳不倒这个需求定律+例外,这个就是套套逻辑, 还不如干脆定义为公理好了. 那么需求公理=需求定律+例外
公理本身是不需要证明的, 那么任何反例的证明都是徒劳的.事实上需求定律很早就可以定义为需求公理,而不需要找反例. Giffen Goods 即使存在了,也只是作为需求定律的一个反例存在的,不会大家都认为这个是需求定律的唯一反例吧?
价格,需求量各有3种状态, 组合就是9种,即使我们把其中大家一贯接受的,
价格上升,需求下降; 价格下降,需求上升,价格不变需求不变作为可以接受的,那么还有6中状态是需要反驳的, 而Giffen Goods 本身只是6种状态中的一种, 还有5种呢,怎么办? 逐一反驳吗? 谁有这个本事?
所以从逻辑上讲,需求公理是最好的选择.这点上张五常只是一点小聪明而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30 18:10:23编辑过]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