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5-1-31 13:21 
如果只考虑AB两个企业的话,那么
经过这番业务操作之后,只有B企业可以去提现,花自己借来的钱;在B企业 ...
以诺贝尔奖的水平揭穿商业银行伪造货币的具体操作。
《中国的商业银行伪造的七十多万亿元人民币在流通》附注:
对商业银行每贷出一元货币就是伪造了一元货币(贷款的存在期就是伪造的货币的存在期),下面是粟氏简单明了的解释:
你有10万元钱,你把这10万元钱都借给了我,你还有多少资产?
银行有10万元钱,银行把这10万元钱都借给了我,银行还有多少资产?
业务1、甲商业银行收到A企业存入现金10万元。
⑴借:库存现金 10 万元
⑵贷:活期存款—A企业 10 万元
业务2、该甲商业银行发放给B企业流动贷款10万元。
⑶借:短期贷款—B企业 10 万元
⑷贷:活期存款—B企业 10 万元
业务Ⅲ:A企业持现金支票到甲银行提取现金10万元。
⑤借:活期存款—A企业10万元
⑥贷:库存现金10万元
业务3、B企业持转账支票来甲银行支付给在同行的A企业货款10万元。
⑸借:活期存款—B企业 10 万元
⑹贷:活期存款—A企业 10 万元
甲银行有10万元钱(业务1),甲银行把这10万元钱都借给了我(业务2),结果甲银行有资产20万元(库存现金10万元+短期贷款10万元),负债20万元(活期存款A企业10万元+B企业10万元)。业务Ⅲ后甲银行有资产短期贷款10万元,负债活期存款B企业10万,都是业务2所产生的。业务3后甲银行有资产短期贷款10万元,负债活期存款A企业10万,业务2伪造的货币一样好使!
请每一位财务会计经济人士本着自己的良心做出自己独立自主的判断。如粟氏的解释有道理,那么商业银行伪造货币就是真。那么,各国的央行是否要握紧自己手中的货币发行权呢,各国ZF和央行是否需要实行粟氏贷款存款制度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粟氏的解释可否已达到了诺贝尔奖的水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