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人了解,某些地方政府因为财政收入不足,某些时段甚至连公务员工资都不能足额发出,因此向当地垄断国企(例如石油、电信、电网)借款发工资,然后就借新债换旧债,如此循环,请问各位知情人士,你们所了解到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吗?
另外,有人认为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方式——中央政府默许地方政府的这种做法,就能在不减少对地方抽税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地方政府的正常运作。
唯一的牺牲就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他们每人多付出一些生活费用。
请大虾们就此事作出评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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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ong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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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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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关于地方政府向当地垄断国企借款发工资的经济学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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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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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几个十年?最重要的是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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