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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议题我比较有发言权。相信这种分配制度在大陆高校都是类似的,长沙理工大学并非楼主所言的奇葩。真相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一个工作量大的博士讲师可能会比工作量小的教授收入都要高。所谓的工作量包括课时、课题、指导学生等。文中所值津贴是指年工作量360个课时,超出的部分都有算超课时津贴(不在3069元之内)。当然行政领导们如果有带学生、有上课,也会有超课时津贴,这些津贴也都会算入各自学院来计算。能到领导岗位想必大家也之道,绝大多数都是硕士生导师以上级别了,所以领导们同样会有超课时津贴。楼主的比较是拿学院内普通教师年360个课时的收入和机关行政岗位坐班来比较的。我个人觉得,对于能人而言,他不会去过多纠缠于这几百到一千块一月的差别,更多的心思会放在出论文、做课题上。因为一篇论文(C刊)的奖励就远超过这点差距。但是对于只依靠这些津贴和工资过日子的普通教师而言,的确会觉得是个大事。所以我有同事愿意待在机关做个科员,不愿意到学院上讲台。因为她知道自己学术不行,没读博士、不会写论文,教师之路走不远,讲课一辈子,可能一辈子还是个讲师。待在机关,月收入还高点,自己好好工作也许还有上升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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