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齐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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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论剥削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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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岭 发表于 2015-2-15 10:11:29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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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认为工人的劳动创造了价值。马克思也认为资本家剥削工人。这都是千真万确的。但同样千真万确的是,马克思从来没有直接从中推论:因此这是不合理的,不应该的。马克思的《资本论》只是客观地分析资本主义的规律,追踪资本如何通过生产、交换、分配等范畴获得增值、积累而已。有人挺身而出大声为资本家辩护:“资本家的高瞻远瞩、果敢判断及承担风险”,贡献极大,所以他的报酬(利润)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经济科学和社会学上,因而在法权观念上,马克思没有否定“资本家高瞻远瞩、果敢判断及承担风险而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没有否定资本家有取得利润的权利。他认为资本家没有创造价值。但他从来不曾由此推论,凡没有创造价值的就没有分配权。其实。他使用剥削一词,只是便于在经济科学上作区别而已。剥削一词,意味著资本家的收入,同所有劳动者(包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包括创造价值的劳动和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包括自由职业者)的收入有本质上的区别。所有劳动者的收入都是对劳动的报酬。但资本家的利润完全不同。他的分配权纯粹根据财产权。资本家的利润权利来自财产权,而不是资本家别的什么。有人说,资本家一样很勤劳很聪明,所以利润是应得的。但大家知道,最勤劳最聪明的资本家不一定发达,而最富有的资本家不一定最勤劳最聪明的。易言之,利润分配权,无论在经济学上还是在法权上,都并非以勤劳和聪明为据,而是以财产权为据。
剥削一词还包含这样的意思:资本家通过财产权,可以支配工人,决定劳动强度,依照他的意思安排工人劳动。资本家统治,工人被统治。他的利润多寡,首先决定于他是否最有效地支配劳动力。他越能在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劳动,他的利润就有可能更多。通过支配劳动力而获取利益,这当然可以叫做剥削,以区别于被统治的工人。正如伊登指出:“……富人不同于穷人的地方,不在于占有土地和货币,而在于拥有对劳动的支配权。”
有什么证据呢?马克思说“任何一种社会结构,在生产力未曾发展至于这个结构不能容纳以前,是不会崩溃的;同样,任何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旧社会内部这个生产关系所需要的物质生存条件未曾成熟以前,也是不会产生出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批评序言)恩格斯说:“完全的社会,完美的国家,只在像想中能够存在;还有一层,即历史中一切相连续而来的社会制度,也不过是人类历史进化的和进步的进程中之一些阶梯而已。每种制度对于它所由产生的时代和环境,都是必需的,因此都是正当合法的,纵然在从它自己内部慢慢发展起来的新的和更高的条件面前,它变成了陈腐并失去其存在理由:它必须让位给另一个更高的社会制度,而这一新制度也预先注定必要灭亡。”这些都是证据。马克思与恩格斯是历史唯物主义者,他们总是以历史辩证的视角来看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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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 历史唯物主义 自由职业者 唯物主义者 资本主义 马克思 资本论 社会学 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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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xieyongxia 发表于 2015-2-15 10:15:35
无知的解释,无聊的辩护。

藤椅
crj302 发表于 2015-2-15 10:22:1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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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齐岭 发表于 2015-2-15 10:28:12
crj302 发表于 2015-2-15 10:22
两个人去寻宝,甲对乙说,我拿出藏宝图来,所得我九你一,乙说,不干,五五分不然就是剥削,甲说,一边歇着去 ...
不知所云。

报纸
crj302 发表于 2015-2-15 10:30:0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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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龚民 发表于 2015-2-15 10: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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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j302 发表于 2015-2-15 10:35:1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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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5-2-15 10:35:50
“但资本家的利润完全不同。他的分配权纯粹根据财产权。资本家的利润权利来自财产权,而不是资本家别的什么。有人说,资本家一样很勤劳很聪明,所以利润是应得的。但大家知道,最勤劳最聪明的资本家不一定发达,而最富有的资本家不一定最勤劳最聪明的。”——————问题的关键是:资本的增值是“创造”的,还是资本家给产品的定价所得?视如:某个产品的成本为10元。怎么定出售价格呢?谁来定这个出售价格呢?根据什么定这个价格?这才是马克思“剩余价值”成立与否的关键!这才是资本家剥削与否的关键!

9
龚民 发表于 2015-2-15 10: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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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齐岭 发表于 2015-2-15 10:53:51
qi509 发表于 2015-2-15 10:35
“但资本家的利润完全不同。他的分配权纯粹根据财产权。资本家的利润权利来自财产权,而不是资本家别的什么 ...
工资决定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敌对的斗争。胜利必定属于资本家。资本家没有工人能比工人没有资本家活得长久。资本家的联合是很通常而卓有成效的,工人的联合则遭到禁止并会给他们招来恶果。此外,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可以把产业收益加进自己的收入,而工人除了劳动所得既无地租,也无资本利息。所以,工人之间的竞争是很激烈的。从而,资本、地产和劳动三者的分离,只有对工人来说才是必然的、本质的、有害的分离。资本和地产无须停留于这种分离,而工人的劳动则不能摆脱这种分离。
  因而,资本、地租和劳动三者的分离对工人来说是致命的。
  最低的和唯一必要的工资额就是工人在劳动期间的生活费用,再加上使工人能够养家活口并使工人种族不致死绝的费用。按照斯密的意见,通常的工资就是同“普通人”即畜类的生活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
  对人的需求必然调节人的生产,正如其它任何产品生产的情况一样。如果供给大大超过需求,那末一部分工人就要沦为乞丐或者饿死。因而工人的生存被归结为任何其它商品的存在条件。工人成了商品,如果他能找到买主,那就是他的幸运了。工人的生活取决于需求,而需求取决于富人和资本家的兴致。如果供给的量超过需求,那末价格构成部分(利润、地租、工资)之一就会低于价格而支付,结果,价格构成的一部分就会脱离这种应用,从而市场价格也就向作为中心点的自然价格靠近。但是,第一,在分工大大发展的情况下,工人要把自己的劳动转用于其它方面是极为困难的:第二,在工人从属于资本家的情况下,吃亏的首先是工人。
  因此,当市场价格向自然价格靠近时,工人无条件地要遭到最大的损失。正是资本家把自己的资本转用于其它方面的这种能力,才使得束缚于一定劳动部门的工人失去面包,或者不得不屈服于这个资本家的一切要求。
这是一八四四年,马克思在手稿中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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