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很有意思的帖子:
他说了:“所有劳动的共性有三”,不过后面跟了四个要件。
其一是满足人类的需要;其二是具有一定的效率;其三都表现为一定时间过程,其四它是一个矢量力的作用过程,即是一个有目的的有方向的力的作用过程。
不过,似乎第四条才是涉及最本质的。因为他定义说:
劳动就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直接或间接地将自己的力量作用于自然的过程
现在问题在于,动物是否有意识。如果动物的某种活动也是有意识地“将自己的力量作用于自然”,那么是不是也能算作劳动呢?
似乎所有的人都是把人看作单独的个人来试图从个体活动中找到劳动的规定性。所有的人都忘记了,福笛的鲁滨逊就算会造火箭,他单独个人的活动依然不是劳动。劳动必须也只能从人的社会性中抽象出来。
其实,那种递进探索的方式完全可以简捷地推导出劳动的基本属性:
1)积累
2)交换
3)为交换而进行的积累
并非一切社会中的人,都必定经历全部的这些过程,所以,劳动从来不是针对个人来说的,而是针对处于社会关系的个人而言的。
一个股票经纪人可能一生只倒卖股票。但如果他不是作为股票经纪人,不仅他的倒卖不能算作劳动,而且他的交换毫无意义从而迫使他停止这种毫无意义的活动。
只有就社会而言,人的活动才可能属于劳动范畴,但并非作为社会关系的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劳动,除非其活动有意识地纳入到为交换而进行积累的生产过程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