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tlas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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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建房只为拆房----一个有趣的经济学现象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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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2004 发表于 2005-9-7 22:35:00
信息不对称成立,但为拆而建的人显然比不建的人掌握了更多的信息,建的人没有错,错在制度不健全,投机有助于健全制度。
爱党 爱国 尊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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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伦 发表于 2005-9-10 2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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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伦 发表于 2005-9-10 2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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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djin 发表于 2005-9-11 22:52:00
应该建立相应的法规,对居民的建筑面积做好及时统计,再以后拆的时候注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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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uchild 发表于 2005-9-13 19:58:00

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样的:

这样的情况的存在,不是因为没有办法去衡量这样的行为(比如当地的居为会或则村庄干部其实是有以为和能力更详细的了解实际情况的),根据了解程度可以在补偿时候用时间去介定,比如前面有人提到的(大树100元,小树10元,新种的1元),这样可以有效的解决这样的问题,并且了解这样的信息成本相对给出的费用是很少的.

但是政府并没有动力去解决这样的问题.因为这样的问题各个地区是不一样的,国家难以统一的出台政策来规范这样的问题.而对于地方来说,有效果的规范方式是给公务员说从节约的资金中进行提成,或则对定量土地用定额的方式.前者由于会造成寻租现象带来更大的问题,后者比现在的情况更不公平.但如果不从政策上去定量并且不给予经济的补偿,那么现有的公务员没有动力去节约这样的资本,因为无论他做的多少,他的所得都是固定的,所以对于他们而言,少作为是合理的选择,并且这样的少作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人情.

所以这样的现象虽然存在并且是可以看见的浪费,但由于解决方案很难实现或则风险成本过大,所以这样的现象在社会存在比较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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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 发表于 2005-9-14 13:20:00
这种现象看起来是很自然的反应,从实施的程序上来看存在着这种被人钻空子的地方。我支持作者的第三种提法,但要做一些改变,不是要在发布的当天作评估而是要在发布信息之前作概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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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mei 发表于 2005-9-16 19:53:00

对于一些人为获得更多的补偿而大兴土木的问题,可以考虑政府在发布征地通知的同时,对各种可能的投机行为给出明文规定,如从公布之日起种植的树木和新盖的房屋,不予补偿,让他们认识到通过这种行为不能获得好处,从根本上制止人们投机的想法。

另外,可以实施一些优惠政策,使他们意识到派和政府工作,能给他们带来好处。比如:企业的职工招聘可优先考虑本地区的人,让他们认识到开发区的建成能给他们带来就业机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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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jie828 发表于 2005-9-20 14:19:00

"希望大家以纯经济学的方法来讨论,我们不要过多涉及政治,这不是我们能够解决的"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想法,什么是纯经济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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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aoer 发表于 2005-9-21 01:41:00
以下是引用atlas1020在2005-7-28 16:20:39的发言: 5,改变拆迁户的激励模式,如土地补偿价格与建筑面积成负相关。

应该没有实施的可能:第一是对建筑面积大的居民不公平;其二即使土地补偿价格与建筑面积成负相关,扩建还是有利可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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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cdom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5-9-21 18:13:00

楼主说的甚是。

但是无论方案多好,如果出现贪官,一中国目前的机制,寻租行为就会发生在贪管身上。

思想者——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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