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卷
《前言》
本卷收入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4年8月开始合作前各自写的著作。第一部分是马克思在1843年3月中旬退出《莱茵报》编辑部后至1844年8月写的著作,第二部分是恩格斯自1842年11月至1844年6月在英国期间写的著作。
这一时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科学世界观形成过程中的重要阶段。他们通过各自的途径实现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收入本卷的这些著作反映了他们的思想转变过程。
本卷第一部分的首篇著作是马克思离开《莱茵报》后写的一部未完成的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在柏林大学学习期间就关注黑格尔的法哲学。他在《莱茵报》工作期间,“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411页),这促使他思考各种社会经济问题,探讨物质利益同国家和法的关系,为批判黑格尔的法学观点做了准备。这期间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特别是他在《关于哲学改革的临时纲要》中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唯物主义论述,对于马克思转向唯物主义起了促进作用,为他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提供了方法论上的借鉴。
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中心问题。黑格尔把观念变成独立主体,把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观念的内在想像活动”(见本卷第10页)。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这种把现实关系头足倒置的思辨唯心主义,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见本卷第10页)。“家庭和市民社会使自身成为国家。它们是动力。”(见本卷第11页)“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对国家来说是必要条件。”(见本卷第12页)
马克思在分析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时揭示了现代国家中人的个人存在同社会存在的分离,指出其主要原因是现代国家不可能实现人的普遍本质和人民的利益。他认为,只有“真正的民主制”才能消除政治国家同市民社会、政治领域同社会领域、国家公民和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市民的分离。“真正的民主制”在现实的人民中有自己的基础,是现实的人民自己的创作。“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法律、国家本身,就国家是政治制度来说,都只是人民的自我规定。”(见本卷第41页)马克思强调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起决定作用:“必须使国家制度的实际承担者——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见本卷第72页)人民绝对有权利为自己制定新的国家制度。
马克思还揭露黑格尔思辨唯心主义的实质是颠倒现实关系,本来是出发点的事实被神秘地变成观念的产物,不依存于思维的经验事实被归结为观念,观念被说成是经验事实的原因。黑格尔“不是从对象中发展自己的思想,而是按照自身已经形成了的并且是在抽象的逻辑领域中已经形成了的思想来发展自己的对象”(见本卷第18—19页)。黑格尔法哲学的思辨唯心主义就在于“使政治制度同抽象观念建立关系,把政治制度列为它的(观念的)发展史的一个环节”(见本卷第19页)。
这部手稿标志着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过程中自觉地向唯物主义转变。后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回顾他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所取得的成果时说:“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412页)
1843年10月,马克思去巴黎,与卢格一起筹办《德法年鉴》。他打算通过这个刊物把德国和法国学术界的进步力量联合起来,“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马克思在巴黎研究了政治经济学和法国历史,接触了工人运动,考察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他的政治思想和世界观发生了新变化。本卷收载的《德法年鉴》上的两篇文章《论犹太人间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标志着马克思完成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
1843年,布鲁诺·鲍威尔发表了《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两篇文章,提出犹太人要求得到解放的必要性,论证犹太人应当以放弃犹太教为前提,并把这种要求提升到人的解放。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驳斥鲍威尔把社会政治问题化为神学问题的错误观点,指出宗教不是政治压迫的原因,而是它的表现,指出必须先消灭政治压迫,才能克服宗教狭隘性。“在我们看来,政治解放对宗教的关系问题已经成了政治解放对人的解放的关系问题。”(见本卷第169—170页)马克思阐明了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的内容和性质,指出:政治革命把市民社会从封建主义下解放出来,实现了政治解放,即消灭等级制、同业公会和特权,这是历史的进步。但是,政治解放实现的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还不是人的解放,只为人的解放创造了前提。而人的解放要求突破政治解放的历史局限性,对社会进行改造,消灭私有制,消灭人的生活本身的异化。“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见本卷第189页)马克思在这里实际上阐明了资产阶级革命和共产主义革命的区别,但还没有明确指出推翻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力量和途径。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论述了人的解放的历史必然性以及实现人的解放的前提和动力问题。他指出,资产阶级革命只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了自己,从而取得普遍统治,它丝毫不触及旧制度的基础。他认为,对德国来说,必须进行彻底的革命。他通过对空想社会主义,特别是对魏特林的工人共产主义的研究,分析了资产阶级社会中工人的状况,批判地吸收了魏特林在其著作中提出的关于“未来只属于工人阶级的思想”,阐明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作用。他指出,“德国解放的实际可能性”“就在于形成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一个并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形成一个表明一切等级解体的等级…… 社会解体的这个结果,就是无产阶级这个特殊等级”(见本卷第213页)。“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同上),无产阶级的社会地位不仅表明它能彻底代表普遍利益,而且表明它是能够为消灭任何奴役而斗争的阶级。无产阶级肩负的历史任务不是去实现一定阶级和阶层的受历史制约的局部解放,而是实现人的解放。
马克思还阐述了革命理论同革命实践相结合的必要性。“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见本卷第207页)“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见本卷第214页)
《导言》虽然还使用了费尔巴哈的一些术语和带有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的个别表述,但正如列宁所说的,马克思“已经是一个革命家。他主张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尤其是‘武器的批判’;他诉诸群众,诉诸无产阶级”(《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6卷第49页)。
收入本卷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和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批判性研究并对共产主义作初步论证的一部未完成的早期文稿。
马克思在这部手稿中肯定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功绩在于把劳动提高为政治经济学的惟一原则,同时批判了它把私有财产的规律看成永恒规律、把资本主义视为永世长存的社会制度的错误观点,抨击了它为资产阶级辩护的立场。马克思考察了工资、工人转化为商品、工人阶级贫困化,资本、资本的利润、资本家的竞争和资本在少数人手中的集中、资本对工人的统治,地租以及土地所有者和租地农场主的作用等问题。他把雇佣劳动、资本和地租理解为决定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的范畴,通过对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的分析,揭示了工人与资本家、土地所有者之间对立的经济根源。
异化劳动理论在《手稿》中占有重要位置。马克思把私有财产作为社会经济关系来分析。他开始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作为资本和劳动的对立来研究,以探索导致扬弃私有财产、导致这种社会经济关系解体的客观原因。马克思对私有财产的分析,不是从资本开始,而是从劳动开始,他把劳动称为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同时肯定劳动的本质方面是工人同生产的直接关系。从这种关系出发,马克思提出异化劳动范畴,阐述了异化劳动的四个基本特征。首先,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工人生产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敌对的存在物同工人相对立。其次,工人同自己的生产活动相异化。工人的劳动是外在的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劳动变成了反对工人自身的、强制的劳动,工人在劳动中也不属于他自己,而属于别人。再次,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作为人的类本质的劳动、类活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但在私有制条件下,作为强制劳动的类活动变成仅仅维持他自己生存的手段。最后,人同人相异化。工人同劳动产品、同自己的生产活动和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是人同他人、同他人的劳动、同他人的劳动产品相异化。
马克思还分析了异化劳动对私有财产的关系,他指出:尽管私有财产表现为异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但确切地说,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后果。他从异化劳动对私有财产的关系进一步得出结论说:“社会从私有财产等等解放出来、从奴役制解放出来,是通过工人解放这种政治形式来表现的,这并不是因为这里涉及的仅仅是工人的解放,而是因为工人的解放还包含普遍的人的解放;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整个的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对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见本卷第278页)
马克思在《手稿》中第一次试图从理论上论证共产主义。他考察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学说的历史发展,评价了它们的各种历史形式,并把这些历史形式理解为共产主义理论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他指出,“粗陋的共产主义”要求扬弃私有财产,只是简单地否定私有财产;它否定个人的个性、各不相同的才能,否定对人的本质的全面占有。对于要求扬弃政治异化、废除国家的共产主义理论,马克思则指出这种理论在扬弃异化方面有进步,但是它并不理解私有财产的本质,只要求改变人的政治本质,不要求改变人的社会本质。马克思把自己理解的共产主义概括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见本卷第297页)他同时指出,要扬弃现实的私有财产,必须靠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这将“经历一个极其艰难而漫长的过程”(见本卷第347页)。
马克思在《手稿》中对费尔巴哈哲学作了积极评价,吸收了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哲学批判的积极成果,同时指出了费尔巴哈无视黑格尔思辨辩证法中的合理因素这一缺陷。他着重评析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认为《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见本卷第316页),是理解黑格尔哲学奥秘的关键。《现象学》的重要成果在于它在阐述异化的各种形式时提供了“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见本卷第320页)。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劳动本质看作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但他只知道并承认抽象的精神劳动。在黑格尔那里,人不是具有现实的本质力量的现实的人,而是人的自我意识;异化的不同形式无非是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不同形式。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异化观,指出人的异化的扬弃不是通过在抽象的自我意识中扬弃现实来实现的。人的异化的扬弃,决不是对象世界的消逝、舍弃和丧失,而恰恰是人的本质的现实的生成。
收入本卷的马克思《评一个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这篇文章发展了他对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和无产阶级革命的见解。文章是为批驳卢格否定1844年6月西里西亚织工起义的伟大意义而写的。马克思与卢格相反,给这次起义以高度评价,他从这次起义中看到德国工人阶级的觉醒,看到工人阶级是对社会进行革命改造的强大力量。他指出,西里西亚织工起义是德国工人以暴力手段反抗资本主义剥削的第一次尝试,它不论带有怎样的局部性,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革命是人对非人生活的抗议,即使只在一个工厂区内发生,其目的也是为了消灭工人的非人生活。“一般的革命——推翻现政权和废除旧关系——是政治行动。但是,社会主义不通过革命是不可能实现的。社会主义需要这种政治行动,因为它需要破坏和废除旧的东西。”(见本卷第395页)
(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