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的次贷危机又有新发展,历史悠久的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倒了,鼎鼎大名的保险集团AIG也岌岌可危,全球金融市场一片恐慌,各国央行焦头烂额......只有左派同志是最高兴不过的了:看,市场经济就是不行嘛,自由主义就是活该破产嘛。
与这些同志的乐观和兴奋相反,美国这场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不是市场经济和自由主义不行,而恰恰是违背市场经济和自由主义的原则和主张的结果。关于这一点,我敢说不仅左派同志们不可能理解,大多数自称或自认支持自由民主的人也很难想到,甚至包括大多数美国人和美国政客也没有看到,可见美国也是左派思想泛滥的重灾区。所以我对这场危机一直不抱乐观态度(去年就在帖子中说过,这不是那么轻易能解决的)。 要明白这个问题,首先就要弄清楚究竟什么是真正的自由主义,与及左派思想的基本思维方式和特征。 在国内,由于种种原因,自由主义经常被歪曲成放任主义,可以随便乱来,而实际上,真正的自由主义最重视的是对秩序--实现自由所必需的秩序的维护和对责任--享有自由所应负的责任的承担。比如,你可以在路上行走,驾车,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你可以参观博物馆,欣赏文艺表现,但不能大声喧哗;你有生孩子的权利,但同时必须承担起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如此等等。自由主义之所以常被称为保守主义,或被视为与保守主义同义,正是体现了自由主义对秩序和责任的重视和强调,或者说,自由主义竭力保守的正是关于秩序和责任的内容。自由主义之所以这样主张,是基于对人性缺陷和社会严峻性的清醒认识。 至于左派思想,作为一种大众意识的产物,天然地具有无视人性缺陷,蔑视秩序和权威的倾向。因此左派思想必然在口头上无限拨高“人民群众”(也就是拨高自己,因为谁也不会自认不是人民),在行动上则放纵人性,践踏秩序,逃避责任,极端的例子就是文革。当然,左派同志看到这里会很不耐烦--我最重视的就是秩序,自由主义才是主张乱来,你简直污蔑!......至于说蔑视权威,还不是因为这些所谓的权威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做福的剥削者和代言人?!就该蔑视,就该打倒!...... 由于本文的目的并不在于卷入以上争论,关于左派同志们的此类说词,且留待以后的文章再分析批判。这里稍为提示一下:左派同志们的这些辩护之所以不成立,正是因为左派思想具有无视人性缺陷,无限美化“人民群众”(实质是无限美化自己)的倾向。由于他们对人性和“人民”的认识是错误的,基于这种错误而设计的种种“秩序”当然也不可能成功;同时,这种认识错误必然也导致了对“权威”的认识错误,因此他们要蔑视和打倒的那些“权威”,如果不说全部的话,大部份也是冤枉的,或者表面的,真正的权威另有其人。实际上,没有一种能流传下来的思想或理论会公然否认秩序的重要性和权威的必要性,包括所谓“无政府主义”在内,它也不是鼓吹无秩序,而只是鼓吹“没有政府存在下的秩序”;同样,左派憎恨“旧权威”,但更崇拜他们喜欢的“新权威”。因此,关键不是自由主义和左派思想谁鼓吹无秩序,无权威,而是谁主张和维护的秩序和权威是现实可行的和对社会发展有利的。 回到次贷问题。为什么说次贷危机的发生是违背了市场经济和自由主义的结果?根据自由主义所竭力保守的自由的秩序和责任原则,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必然主张:一、合约充分自由;二、权利和义务平衡。美国的次级贷款项目恰恰不符合这两条。 所谓次级贷款,就是由商业或准商业机构发放给那些本来信用不良的贷款者的贷款,信用不良的主要原因是这样的人通常收入低而且不稳定,因此给他们贷款本身就具有相当大的风险。这还不是问题的要害,要害在于,债权人有无足够的、有效的而且法律和道德上可行的手段来控制这种风险?没有。 我们不妨先看看古代的情形。那时候,欠债不还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要么被抓去坐牢,要么卖身为奴。从现代文明的角度看,这样严厉的惩罚是非常不人道的,是必须取缔的。但不能因为它“不人道”,就忽视了其中所蕴含的合理因素--这就是对人性缺陷(人总是容易逃避责任)的清醒认识,与及对权利和义务必须平衡的体现(尽管这个平衡点现代社会不可行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否则就要受到足够惩罚。再看看著名的小说《威尼斯商人》。那个不还钱就必要让债主任取身上一磅肉的合同,现代人看来何止不人道,简直恐怖,然而在当时却是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如果撇开其中违反现代社会价值观的成分,同样可以看到“合约自由”的积极因素。所以,古代社会,例如古希腊、罗马和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等,并非没有发达的金融,但很少发生大规模、全局性的信贷危机。 大致上,对欠债不还的严厉惩罚一直维持到十九世纪前半段。之后随着左派思潮的逐渐泛滥和普选的逐渐推行,惩罚的力度越来越轻,因此信贷危机和金融危机就越来越频繁,越来越严重。在现代社会,对欠债不还的人无非就是勒令其“破产”,所谓“惩罚”不过是没收其主要资产(股票、房子等),若干年内不能高消费,其间取得的收入除去维持基本生活外必须用于还债而已,绝大部份原来的自由和权利依然保持。这种条款对于富人还有点阻吓作用,但对那些穷人,譬如美国次级贷款的债务人来说,根本无所谓,因为他们原本就没有什么“资产”,你尽管去“没收”好了,所谓“不破产”的生活也比“破产”好不了多少。管它三七二十一,先潇洒几年再说,运气好,房子涨价的话还能白捡便宜呢,真是不借白不借,不借是傻瓜。显然,这样的条款只能是鼓励债务人逃债,完全没有体现出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衡,不出问题才是怪事。 有人会说,即使条款偏向债务人,那也要怪这些放贷者自己不控制风险,谁叫他们太贪婪呢? 首先,谁贪婪谁不贪婪和谁对谁错没有必然联系。那些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人还要借就不贪婪吗?只是能力所限使他们做不到大贪罢了。 其次,金融机构的主要获利手段就是放贷,只要条件允许,任何正常的商业性金融机构都具有强烈的扩张信贷的冲动,这就等于任何生理和心理正常的人都有做爱的冲动一样。因此,现在美国人和美国舆论也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加强对金融体系的监管上,我认为不会成功,至少是事倍功半。 最后,金融机构在放贷时并没有充分的合约自由以控制风险。坐牢、卖身、割肉就不必说了,即使只是规定不还款就必须免费为债权人做多少工作这样的惩罚,哪怕法律上没有明确说不行,被左派思想所曲解的“人权”概念误导的所谓“正义”的社会舆论也不容许这样的条款存在和生效。因此对于债务人,尤其本来就没有多少资产的穷人,与及那些恶意借贷然后转移、隐匿资产的骗子来说,现代社会所流行的规则可以说是非常偏袒和纵容的。 在中国,虽然尚未发生类似次贷之类的大量穷人借钱不还引起的金融危机,但却存在许多恶意借贷然后转移、隐匿资产的情形,其后果已经相当严重,只是中国的银行实际上仍然是国家控制,它的损失有国家弥补,即全体老百姓买单,因此暂时还没有出现象西方的私人银行破产那样的事而已。而国家为了填补亏空只有三种选择:加税,增发货币,或使用外汇储备冲销。加税将增加工商企业的负担,阻碍经济发展;增发货币将造成通货膨胀;使用外汇储备冲销也必然影响金融安全,无论哪一种选择都不会有好结果。 这里要着重指出,采购方故意拖欠供应商的货款,甚至卷款潜逃也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恶意借贷”现象。做过业务的人都会对此深有体会,也特别警惕。而因为对方拖欠货款而倒闭的中小企业每年更不知何几。还有一种“中国特色”的拖欠款:公司形式上不倒闭,但只是空架子,你尽管去法院告,打赢了也没有资产执行。就这样耗着,把你磨到精疲力尽不得不放弃为止。之所以不让公司正式清盘,通常最重要的原因是银行不想在相关帐目上出现几亿甚至十几亿的坏账,这样银行领导的位子就很难保。只要公司不倒,银行就可以用种种办法继续挂着,欺骗上级,欺骗国家,更欺骗储户。如果不能慢慢“消化”掉,至少要等到该升官的升了官,该退休的退了休,该出国的出了国,这笔烂账才会被揭露出来。 必须进一步指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出去的钱,并非它们自有的资金,而是储户的存款和投资人的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质上只是一个代理人的性质,相对于储户和投资人来说,它就是债务人。银行等金融机构之所以经常出现不顾风险滥发贷款的事情,和使用不是自己的钱有很大关系,同时,也和现代社会对机构债务人的处罚过轻有关。搞垮巴林银行的利森,也不过判了几年,并且罪名也好象不是玩忽职守,出来后还大模大样地写书,照样卖得很好。事实上,尽管巴林银行在管理上的确有漏洞,但作为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训练的利森,没有理由不知道控制风险的道理。因此利森个人是必须负上重大责任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公众企业,涉及许多人的资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如此低的处罚力度和它所应承担的责任和所能享受的收益是极不相称的,这是现代社会经常出现金融问题的根本原因。古代那些对债务人严厉的处罚规则,如果从积极方面看,的确反映了对私人产权的严格保护。古代经常发生的问题是特权贵族以权力侵犯私人产权,现代民主制度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却又出现了大量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侵犯。尤其当这个债务人数量很大(法不责众),或者地位很高时(刑不上大夫),债权人的利益就更没有保障,美国次贷危机中的次级贷款者和放贷机构就是很好的例子。 要从根本上解决信贷风险和信贷危机问题,就必须使权利义务的平衡点向债权人一方移动。比如,可以根据债务人所拖欠的数额大小,判其进行不同数量的社会服务(类似谢霆锋当年被罚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这只是民事惩罚而不是刑事惩罚,对债务人不构成“案底”,由此而节省的公共开支可以转给债务人,减轻其损失,更重要的是减轻债权人的不满情绪,有利于化解矛盾和恢复和谐。同时债务人也可以选择对债权人直接服务,由于有社会服务的选择存在,债权人也就不可能提出比社会服务更苛刻的条款,对债务人刻意报复。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其关系重大公众利益的性质,相关责任人还必须给予足够的刑事处罚。当人们意识到随意借钱和用钱可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时,他们的风险观念才能真正树立,他们的借贷和投资行为才能趋于谨慎和理性,从而大规模的信贷危机和金融危机才能避免。 但即使是这样轻微的改进,在美国也很难实现。主要原因在于,美国人的自由主义传统尽管可以使他们识别和抵制一些极端的左派主张,但对于经过“自由”、“民主”、“人权”等美妙的口号包装起来的左派思想依然难以抗拒,普选制度则加剧了左派思想的泛滥--注意:这里并不是反对普选,但普选的确很容易导致左派民粹思潮的传播和强化,与及潜移默化,则是必须严肃正视和认真解决的问题。只谈权利,不提、少提责任是人很容易犯的毛病,而这正是左派思想的特点和倾向。尽管西方的左翼和中国的左派所主张的内容表面上大不相同,但它们在骨子里却是完全一致的:对人性缺陷的无视和对“人民”的无限拨高,自然“人民”,尤其是穷人是当然正确的,是无需负责的,敢说“人民”尤其穷人坏话的人是卑鄙的、恶劣的,必须批臭批倒的......因此,在西方最高调民主、人权的不是自由主义者,而正是左翼分子。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说美国次贷危机的根源在于左派思想,那么受左派思想影响更严重的欧洲怎么没有发生这样的危机呢?原因很简单:类似次贷那样的对穷人贷款项目,在欧洲往往已经成为一种福利,由政府而不是私营机构承担。政府有稳定的税收来源,并且可以通过印钞票、发国债来弥补亏空,所以不容易破产。同时,这些欧洲国家由于大部防务功能由美国承担,因此也可以节省大量军费开支用于社会福利。即使如此,这些欧洲国家依然需要征缴高昂的税收和发行大量的国债来应付沉重的福利负担,从而阻碍了其经济发展的活力,也是六七十年代出现“滞胀”的主要原因。美国一直标榜和实行低税率政策,同时要承担大量军费开支,没有欧洲那样的条件由政府直接提供住房福利,但美国的左派不满意,吵吵嚷嚷,只好让私人机构来做穷人贷款。次贷危机的实质就是企图以市场化的方法实现福利制度的功能。由于美国的次贷项目受到左派思想的严重干扰和误导,脱离了经济实力所容许的范围,超出了多数人的思想道德的实际水准,最重要的是,违反了权责必须对称的基本原则,所以只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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