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多采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套防伪开票的操作流程,在大家认识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现介绍一下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总体要求和各栏要录入的内容。
一. 总体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项目要齐全,和实际经济业务相符;
2.打印的字迹要清楚,不得压线和错格(如下图所示);
3.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实际开具;
4.发票联和抵扣联要加盖销货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二.具体填写内容
以下图为例:
1. 开票日期: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默认的,不需填写,请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日期进入系统开具发票。
2. 购货单位有关信息:
名称:填写购货单位名称的全称,不能简写。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购货单位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电话:填写购货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
开户行及账号:填写购货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注意:上述购货单位信息要与其在税务机关登记信息一致。开票前应确认相关信息是否有变化。
3、主要经济业务事项栏次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填写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应税服务的具体名称,如品种较多,可填写“(详见销货请单)”
规格型号:具体销售货物是什么规格型号,填在此栏;
单位:填写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应税服务的具体计量单位,如:个,件,吨,千克,批等;
数量:填写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应税服务的具体数量;
单价:本栏为货物或劳务的不含税单价。实际填开时有两种方式:
a. 计算出不含税单价填入;
b. 选择录入含税单价模式,税控系统会自动换算成不含税单价;
金额:本栏为不含税销售额,不需填写,等于数量与不含税单价的乘积;
税率: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应税服务的适用税率,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里可以设置好,开具发票时直接选择。
税额:本栏为销项税额,不需填写,填写好前项数据后系统自动计算。
注意:金额和税额相加等于要开具发票的含税金额,由于录入的不含税单价的小数点四舍五入,可能会产生尾差,建议选择含税单价录入方式,让系统自己换算。
合计:指各行不同的货物,劳务或应税服务的金额和税额的合计数(如上图所示),是小写金额,不需填写,系统自动计算。(注意:企业开具发票有最高限额,单张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合计数不能超过其限额。发票限额于申请发票时由税务局审批,如限额为10000万,开具的不含税销售额最高可填开到9999.99元)
价税合计:指金额和税额的合计数,不需填写,由系统自动计算。请与要开具的金额仔细核对。
4. 销货单位有关信息:
无需填写,在购买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时已经有相关信息,和企业在税务机关提交的信息一致的,如有变更,需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 备注:填写补充说明的信息。如合同号,出售软件名称等相关信息。
6.收款人,复核及开票人:在系统中选择相应的人员,如系统里之前无该人员记录,请在税控系统中增加。
注意: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里显示的发票号码要与纸质版专用发票一致,才有效。核对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发票。
7. 销货单位(章):要按照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章印需加盖在“销货单位(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