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的问,希望您赐教啊,甲乙丙三人相互交换就可以达到他们必要的标准量,不过您在帖子中说 必要的标准量不等于实际上的消费量,必要是个事实前提,想要是以这个前提为基础产生的动机,消费则是由这个动机的驱动下同时受到一定环境因素的制约下的行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b4i366925.html
那么交换到必要的标准量是不是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还有他们交换到必要的标准量的前提是不是说他们对这三种食品没有更喜欢哪个的概念呢?只是可以随意交换,直到达到标准为止
交换到必要的标准量时怎么会没有实际意义呢 ?
更不更喜欢其实就是实际消费量与这个必要的标准量的比例大小而言!
效用最大化与否也是实际消费量是否符合这个必要的标准量的与否而言的!实际消费量、这个必要的标准量、效用最大化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下面这个公式表示:
实际消费量/这个必要的标准量=满足率,最大为1即效用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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