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zenziyang在2008-10-7 18:29:00的发言:你说的国美的确如此,他们是分成,而不是国美购买电器,再转卖消费者。但是,为什么制造业,比如卖水泥的和房地产商不是分成的呢,而是购买。按理说,房子的销售情况也是没谱的。再比如,三鹿和奶农,它们之间也是购买关系,如果是分成关系,恐怕也不会加三聚氰胺了。
以下是引用wangfei8126在2008-10-7 18:31:00的发言:你怎么知道现在的实体经济不是分成的架构,你这个要跟企业的经营模式有关系
对于加工业来说,做订单生意,有多少订单做多少生意,这是目前最有效率的模式,所以分成模式不利于减低库存
但是对于真正做整个产业链的公司,他的上游可能用订单模式,节约成本,但是到了营销部门做中下游的时候,是需要分成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经销商体系,他卖完产品 回款之后,公司按实际销售和百分比进行返利(代扣税)
然后手机主要在于他本身就分两个供应商,一个是机器供应,一个是线路供应商,它本身就是卖两个东西,自然要分成
以下是引用zenziyang在2008-10-7 18:53:00的发言:我想说说的看法,我不知道哪有联系,但我直觉上觉得有联系。就是娱乐产品有个独特的性质,就是可以无限复制,就是说边际成本几乎恒为零。有三个不是娱乐公司的例子,一是我说的当当,二是gbear01说的国美,三是wangfei8126说的经销商。不知你们注意没有,这三者都有一方是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的,多卖出一本书对当当来说没有增加成本(运费是买书人自出);国美为多卖出一个手机也不需增加多少成本,即使有,也和手机本身的价格相差甚远;经销商也是一样,4S店多卖一辆汽车也没增加它额外的成本,或者说只增加微乎其微的成本。
不知道这种现象和一方或双方的边际成本为零有无关系。
当然,销售情况的不确定性也是个重要因素,但很多行业销售情况不确定,仍为买卖模式。
以下是引用a_id在2008-10-7 18:55:00的发言:1、你是如何理解企业和市场的呢?
我认为两者和企业间长期分成契约一样,都是某种形式的契约。
2、威廉姆森的这段话,不单单说的是“企业边界”,而是提出一种用交易成本分析资源配置方式的思路。
3、当汽车工业试图解决销售问题的时候,它会选择自建销售部门,但娱乐界不可能。
4、分成方式随企业发展进程的逐步变化,更加清晰的说明了这个思路。

欢迎探讨!
以下是引用a_id在2008-10-7 19:27:00的发言:这个问题和上面的问题不太一样,
(好象不是说是市场解决还是分成契约,而是说同样的市场解决情况下,是与特定对象交易还是询价选择。)
但个人认为,也可以用“交易频度”和“资产专用性”来解释。
电影工业,有点像“单件定制生产”,而汽车是大规模生产的典型。(交易频度有差别)
资产专用性高低,要看制片商和发行商的规模,小的制片商和发行商大概会随行就市。
但大的制片商和发行商,一般不会“临时撮合”吧。
[em08]
以下是引用winston1986在2008-10-7 19:31:00的发言:呵呵。 大家仔细观察 楼主提供的例子。
比如汽车生产商 和汽车销售商 是利润分成的。
而钢铁供应商 和建筑商则采取购买。
他们的风险相关程度, 信息的对称程度,和供应对于销售两端的影响,还有现金流动或者交割的速度, 还有所占的成本比例。
由winston1986的例子想到,汽车生产商 和汽车销售商 采用利润分成方式,汽车生产商 和钢铁供应商 是否采用购买方式?
是否可以这样精确一下楼主的问题:为什么有些产业整体采用分成模式,比如娱乐业,而有些产业却部分或全部采用购买模式,比如实体制造业中汽车生产和销售的例子。
我同意a_id老兄的解释:“用交易成本分析资源配置方式”。不过,那似乎更多的是说,某一产业中分工形成的问题,并没有明确不同产业的区别。如果仅从交易成本考虑,可能不好解释在某些行业直销方式和代销并存,而在某些行业则完全(“完全”或许不准确)是分成模式。
我想分配方式应该还取决于最终消费商品,是实物产品,还是实物产品+服务,取决于消费该实物产品与所需服务的紧密程度。归纳楼上提到的分成模式例子,包括2类:
1)销售渠道与商品生产者的分成(如,当当和国美等经销商 和电器厂商,汽车销售商 和生产商);2)消费该商品的配套服务提供商和商品生产者的分成(如彩铃服务运营商,通讯服务运营商和彩铃内容提供者)。
上面的例子中都包含某种服务,而买卖服务与买卖具体实物商品不同:1)你很难对服务进行单独计数(量),2)最终消费没有发生之前,很难评价其质,所以难于直接购买。这时,企业就有两种选择:1)保持分工,像付租金一样,以成功出售的实物商品计数,从每件商品利润中提取分成,企业外分成,不直接购买,或者,2)把该分工纳入经营范围,企业内分成,避免直接购买。而选择哪一种方式,就由a_id老兄所说的理论来解释。
生产精神产品的产业(比如影视,音像,图书产业),或者配套服务和实物商品消费实现高度相关的产业(彩铃业务),虽然具有分工专业化,各自经营,却还会倾向行业整体分成模式。而那些相对容易从最终消费实现中分离的服务(如国美等,代销服务这类),则依据其他原则,或直接购买,或分成。同时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汽车家电等实体产业,在采购原材料时是购买,在销售时以代销或直销的形式分成。
最后说说iphone,感觉它主要是想租用通讯商的销售网络,快速扩张,和代销类似,与彩铃,电影工业似乎还有不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8 13:53: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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