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国美的确如此,他们是分成,而不是国美购买电器,再转卖消费者。但是,为什么制造业,比如卖水泥的和房地产商不是分成的呢,而是购买。"
-----就如本贴的主题一样,娱乐业,IT 产业都喜欢分成,国美也是分成模式,而房地产不是分成。
我想还有一个原因是楼主所提到的产业,都只是分成渠道提供(迅雷也好,百度也好,国美也好:他们只做渠道提供),而其它合作商拿自己的东西来“进场”。而房地产等制造业则不是这种形式,因为他们把所有的原材料要充足整合在一起才有效益,无法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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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enz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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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娱乐与IT产业喜欢分成模式,而不是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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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酬勤,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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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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