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eili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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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 能被驳倒吗?不能! [推广有奖]

21
xuguw 发表于 2015-5-10 10:02:43
seplves 发表于 2015-5-10 10:00
平均劳动时间就不严谨,马氏是荒谬的。
富有启发,说说看!

22
qi509 发表于 2015-5-10 10:07:40
meilichina 发表于 2015-5-10 10:01
你最终目的是什么?是要证明剩余价值存在还是不存在?你要说马克思的推导有问题,你完全可以去做。我只关 ...
你按照马克思的论证方法来论证你自己就一目了然了。

闲话少叙!你直接回答问题:

好。就拿社会现实来论证:


你个告诉我:你工资是多少?他体现的是多少劳动时间?

你告诉我:货币(任何一个国家的货币):1元=多少劳动小时?

你告诉我:你的工资是生活资料所必须吗?


你告诉我:你的生活资料的标准是什么?你的工资是几个人的生活资料的工资?

你用你的工资计算一下:你的一天的工作剩余多少劳动时间

23
meilichina 发表于 2015-5-10 10:15:28
qi509 发表于 2015-5-10 10:07
你按照马克思的论证方法来论证你自己就一目了然了。

闲话少叙!你直接回答问题:
最后再回答你这个问题.

"你个告诉我:你工资是多少?" 应该这样问:假如一个工人工资是XXX元。他体现的是多少劳动时间?

不过,我需要知道你问的问题和剩余价值是否存在是否有必然关系?如果没有,抱歉,在不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24
qi509 发表于 2015-5-10 10:22:27
meilichina 发表于 2015-5-10 10:15
最后再回答你这个问题.

"你个告诉我:你工资是多少?" 应该这样问:假如一个工人工资是XXX元。他体现的 ...
马克思说过:工人的工资体现的是半日劳动时间,半日是剩余劳动时间。这就是:剩余价值的来历!你说有没有关系!

好。就拿社会现实来论证:

你告诉我:你的工资是生活资料所必须吗?

你个告诉我:你工资是多少?他体现的是多少劳动时间?

你告诉我:货币(任何一个国家的货币):1元=多少劳动小时?

你告诉我:你的生活资料的标准是什么?你的工资是几个人的生活资料的工资?

你用你的工资计算一下:你的一天的工作剩余多少劳动时间?剩余价值是多少?

25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5-10 11:11:06
很显然,马克思所定义的剩余价值仅限于劳资关系,即工厂的工人和资本家的关系,至于小资本家和大资本家之间做生意,小资本家因为弱势导致的利润降低并不能够定义为为剩余价值。
    (大家都是学马经到大的,对于马经对于剩余价值的定义应该都清楚,这个忽悠不了人的)
      反过来说,就是说从地位较低而导致的利益损失并不必然推定为剩余价值。

也就是说,因为工人处于弱势而推定存在剩余价值显然是不完整的逻辑,并不必然成立。

26
陈才天 发表于 2015-5-10 11:16:33
         我们的思维水平是否过于低下呢?前面有个主帖称反马者是要“全面私有化“,此提法很不妥,人类有史以来就从未有过所谓全面私有化的经济史。      楼主提法同样有意思,也难怪,几十年来马理论教育,剩余价值成为马专利或代名词。马剩余价值理论是无偿的剥削,这是不成立的。其实,剩余价值并不是马的发明,马自己从来没有胆量称他是发明者,是恩格斯吹的。洛贝尔图斯在1845年著作中就讨论了剩余价值,并用了这个名词。
     社会生产如果没有剩余或剩余价值,那是不可想像的。问题是谁是剩余的创造者,马理论将此全归功于工人劳动力,这又是错误的。然而,在马理论教育下,中国人丧失了基本的常识能力,这是非常遗憾的事情。试想如果机器生产不创造价值,人们为什么离不开机器生产商品呢?马说是制造机器的总体工人创造,这不等于说孙子赚钱一万元,是与他死去的祖父共同赚的钱吗?中国理论家也信他说的了。所以资本论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理论。
      老陈真的不想到这论坛来了,错误太多,不说心理上难受,说几句又耽误时间。

27
he_zr 发表于 2015-5-10 11:27:19
楼主的逻辑有点奇怪,“剩余价值”不是论证过程证明出来的,而是什么“谈判实力”比出来的。按你的逻辑,马氏还写什么“资本论”,直接改行“谈判实力论”就行了。

28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5-10 11:28:37
陈才天 发表于 2015-5-10 11:16
我们的思维水平是否过于低下呢?前面有个主帖称反马者是要“全面私有化“,此提法很不妥,人类有史 ...
这位老陈先生,当你还在接受剩余价值这个概念的时候,就意味着还没从马克思理论的泥潭里出来:

     至于剩余价值,马克思理论者只能把这全归功于工人劳动力,绝不能分一点点出来,这就像个气球,承认一点,就会破,————最关键的是,这是一个绝对概念问题,而不是比例问题,比如如果承认了机器创造的价值,那么就会陷入对拿走比例的认定,进而产生到底是工人拿走一部分机器创造的价值,还是资本家因为机器而多拿走工人创造的价值的问题,从而导致剩余价值的存在不可认定性,这个结果对于马氏理论的信仰者是绝对不愿意接受的。

29
meilichina 发表于 2015-5-10 12:38:05
he_zr 发表于 2015-5-10 11:27
楼主的逻辑有点奇怪,“剩余价值”不是论证过程证明出来的,而是什么“谈判实力”比出来的。按你的逻辑,马 ...
”剩余价值“从来就不是被证明出来的。

30
qi509 发表于 2015-5-10 12:49:52
meilichina 发表于 2015-5-10 12:38
”剩余价值“从来就不是被证明出来的。
你的意思是编造出来的?是吧?

这是你主贴说的吧:“你要驳倒剩余价值,就要经得起社会现实的检验。如果经不起,所谓的驳倒,有什么意义”?

怎么又自扇嘴巴的说:“”剩余价值“从来就不是被证明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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