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银行是指什么银行_大清银行旧址
大清银行是指什么银行
大清银行始建于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原名为清政府的户部银行,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的户部改名为度支部,户部银行因而改名为大清银行(也叫“京师总行”)。1912年1月3日南京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由吴鼎昌、叶揆初、宋汉章等发起成立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请求将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获准后,1912年2月5日中国银行即在上海汉口路3号大清银行旧址开始营业,大清银行历史结束。成立目的主要是为了整理币制而设,铸造发行货币、代理国库等特殊业务,是第一家中国的中央银行,也是第二家现代化银行。
【大清银行的由来与发展】
1840年鸦片战争后,外国银行入侵,无视中国法令,大量发行钞票。他们的目的就是操纵中国金融,控制中国经济,左右中国政局,掠夺中国财富,奴役中国人民,使中国永远成为他们的殖民地。在国内,各省为了增强财力,都办起了官银钱局,用发行官钱票来敛财。民间钱庄、票号更是多如牛毛,有的准备金很少,而发出的钱票很多,形成钞少票多的“虚票”。各种钞票、钱票、庄票混合流通或各占一地,金融秩序十分混乱。清廷有识之士见此状况,认为这将影响财政以致动摇政权,为了挽救危局,必须整顿金融币制,办起国家银行,统一发行中央银行纸币。
大清银行初名大清户部银行,于光绪三十年春正月(1904年2月),由户部奏请试办,是年三月,奏定试办银行章程三十二条,于次年八月二十九日(1905年9月27日)正式成立,总行设于北京,以张允言为总办,是为我国设立国家银行之始。其后,各分行、分号次第成立.至宣统二年(1910年)分行已有21家,分号达到35家。光绪三十四年正月(1908年2月)度支部(前户部)奏准改名大清银行,并奏定大清银行则例二十四条,进一步确定该行的国家银行性质和中央银行职能,总办亦改称监督。
所设分行有天津、上海、汉口、济南、张家口、奉天、营口、库伦、重庆九处。除经营存贷款项、买卖金银、折收期票、汇兑划拨公私款项、代人收存财物等一般银行业务外,还有承领银铜铸币、发行纸币、代理部库等特权。发行的纸币,分库平银一百两、五十两、十两、五两、一两等五种银两票和面额类似的银元票。此外,还发行市面通行平色及百两以上的银票以及各种票据。实际上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二重性质。
我国最早由官方开办的国家银行。目的在于整顿币制,推行纸币,以济财政。 户部银行准备资本为库平银400万两,分为4万股,户部认购一半,其余由官员民众购买(以中国人为限,不得转卖外国人)。户部银行设总办和副总办各一人负责。总行设北京西交民巷27号院,到光绪末年所设分行有天津、上海、汉口、济南、张家口、奉天、营口、库伦、重庆九处。
大清银行鉴于宋、元、明各朝纸币泛滥,致失信用的历史教训,十分重视充实发行准备的基础工作,到宣统元年(1909)规定以九成现银为纸币发行准备。宣统二年(1910)五月,度支部又规定“大清银行应照发行纸币数目,常时存储五成现银以备兑换,其余亦须有确实之有价证券为准备“。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各地大清银行相继停业,在上海组织大清银行总清理处,办理结束事宜。经参议院决议公布,大清银行改称“中国银行”。
大清银行旧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7号(现在已经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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