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型追涨杀跌的机理(吉芬商品现象)
在房地产市场,随着商品房价格的上涨,消费者开始抢购商品房,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追涨。为什么消费者在商品房涨价时抢购,形成追涨的消费现象?通过消费心理的分析,我们不难找出追涨的答案。在商品房价格上涨时,在商品房价格预期越来越高的市场变化上,消费者如果不立即购买商品房,在未来房价上涨后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消费者在预期有购买商品房计划的条件下,通过借贷等方式抢购商品房,抢购得越及时,花费越小。可以说,在预定的消费计划内,抢购是消费者对最大商品利益追逐的结果。即同等质量的商品房,花费越少,越经济(有利于保持和提高生活水平),花费越多,越不经济。可以说,追涨是市场经济运动规律在商品涨价时的具体消费表现,是正常的市场现象。其变化的机理是市场经济运动规律:市场经济向最大商品利益方向运动。其中最大商品利益是买卖双方最大商品利益的平衡利益。由于消费者抢购,根据价值=需求/商品量,商品量不变时,需求增加,价格上涨。价格上涨至需求与商品量新的平衡为止。同理,在商品房价格下跌时,越早购买,越不经济;越迟购买,越经济。需求被延迟。根据价值=需求/商品量,商品量不变,需求下降时,价格下跌。追涨杀跌的消费方式尽管不同,但消费心理,市场运动变化规律相对不变,追涨杀跌只是消费心理以市场经济运动规律的基本方式在商品价格上涨和下跌时的不同具体表现。
投机型追涨杀跌的机理(吉芬商品现象)
在房地产市场,随着商品房价格的上涨,投机者开始抢购商品用房。投机者的目的是低价买入,高价抛出,赚取差价。抢购就是在低价位买入商品房、商业用房。买入越早,价格越低,花费越小,符合市场经济向最大商品利益方向运动的规律。商品房、商业用房投机者如果已持有房产,则要等到高价位出售。出现惜售现象。根据价值=需求/商品量,在需求增强、商品量减少的双重作用下,商品房、商业用房价格迅速上涨;在需求与商品量在上涨后的高价位形成相对平衡时,持有商品房、商业用房的投机者在高价位抛出商品房、商业用房。根据价值=需求/商品量,在房价下跌时,投机者纷纷抛出商品房、商业用房,商品量增加,需求骤减。在需求骤减和商品量增加的双重打击下,商品房、商业用房价格急速下跌。追涨杀跌,在股市中也有同样表现。带有投机性质的追涨杀跌,由于在商品价格上涨时,投机者需求的买入,在商品价格下跌时变成了投机者的卖出。所以商品价格的上涨缺乏需求的实际支撑,这也是泡沫经济的内在机理。投机型追涨在实体经济大范围、大规模地表现,就是经济的虚假繁荣和泡沫经济;投机型杀跌在实体经济大范围、大规模地表现,就是经济萧条,通货紧缩。
操纵型追涨杀跌——低吸高抛(吉芬商品现象)
在消费者和投机者追涨杀跌的市场行为条件下,操纵者、机构力量利用消费者、投机者的追涨杀跌行为特点,通过资金的大量注入和媒体宣传,拉动投机性商品,如房地产、股票价格的上涨。在商品房、商业用房、股票价格上涨后,消费者、投机者抢购,商品价格上涨。操纵者、机构力量在高价位抛出持有投机商品,获利出局,这是追涨方式的操纵。在杀跌方式中,操纵者、机构力量在预先持有部分投机商品后,利用媒体宣传和抛出投机商品的方式,造成投机商品价格下跌。在投机者跟风抛出投机商品和消费者需求延迟后,根据价值=需求/商品量,在商品量增加和需求减弱时,价格下跌。在价格下跌趋于平衡时,操纵者、投机机构买入投机商品,实施低价吸收,为高价位抛出投机商品蓄势。操纵者、投机机构全面、大规模地低吸高抛,并引发投机者、消费追涨杀跌,造成实体经济虚假繁荣。例如,在房地产领域,由于操纵者、投机机构,低吸高抛,投机者追涨杀跌,造成实体房地产发展的虚假繁荣和房地产萧条。除消费者追涨杀跌是真实消费外,操纵者、投机机构、投机者在造成房地产大规模投资、发展后,获利出局,使得房地产面临虚假需求、投资,规模脱离实际需求和价格。最终,在操纵者、投机机构、投机者获得出局后,房地产价格大幅跌落,房屋空置率上升,房地产陷入市场萧条,对国民经济造成伤害。消费者如购买商品房就必须为操纵者、投机机构、投机者的获利埋单,加重消费者的购买负担。这时房地产运行进入停滞、消化积压的消费价格虚高阶段,出现房地产业的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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