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学中,有两类物品值得注意,就是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
所谓公共物品,是指在产权上是无排他性的,也即任何人没有权能(权利和能力)排斥任何其他人的消费享用此物品。将公共产品同公共资源分开的第二个特性就是,公共物品在消费上无竞争性,也就是说,某人消费了(一部分)此物,并不妨碍其他人依然能够享用到此物。
与公共物品相同之点,公共资源在产权上也是无排他性的。与公共物品不同之处是,公共资源在消费上有竞争性。
从自然资源的角度观照,阳光就是公共物品之典型,牧区的天然草场就是公共资源的代表性例子。
两种物品的无排他性,将引致如下后果:
对于公共物品,无排他性可能引致“拥挤”现象,从而使公共物品转化为公共资源。比如,适合做阳光浴的无主海滩,谁也无权阻止他人去晒太阳,一时间人满为患,你遮挡我,我遮挡你,晒太阳的竞争性就出现了。
更为严重的是,公共资源由于无排他性,本来就存在的消费竞争性更加严重,因为,我不消费,就要被别人消费,从而失去消费的资格,在海洋鱼类资源而言就是滥捕,原始森林而言就是滥砍滥伐,在天然草场而言,就是过度放牧。
因此,制止天然的公共资源之滥用,建立产权就是个重要的问题。
将天然的公共资源转变成私人物品(私人物品,产权上有排他性且消费上有竞争性),不但能够有效制止资源的滥用及枯竭趋势,还提供人们保护资源、扩大资源的积极性。以天然草场转化为私人草场为例,草场的所有者,其经济利益与草场的可持续性相联系,任何对草场的杀鸡取卵式的使用,都是不明智的,相反,他要为草场中的地力恢复、新草的种植下大力气,始终保持有草可牧,从而获得可持续发展。
如果我们观照野生东北虎濒临绝种的问题,产权界定就有了更为普适的意义。把野虎转化为家虎,为虎的种群延续和发达,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解决思路。“以虎养虎”,而不是被动保护。
一些人,基于对产权作用的无知,攻击产权的作用,说自然资源产权人是“拿着手枪逼迫买者掏钱,用有价值的东西去换回无价值的东西”,这要多么无知啊?消费的竞争性,就在揭示着成本和价值,公共资源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当然,不是什么“劳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