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何实现资本市场基本透明?
资本市场建立以来,证监会在市场透明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制度建设方面卓有成效。无论是发行上市申请,还是上市公司日常监管中涉及信息披露的法律、规章和交易所规则、指引大约有160件之多。其中法律1部,规章1部,规范性文件15件,共计67件。交易所方面以深交所为例有规则1部,指引8件,备忘录37项,共计46件。应该不能说不完善,但市场的透明度仍是差强人意。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以及信息披露的深度都无法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甚至误导投资者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究其何故,有我前边所说对透明度的认识和把信息披露手段是否用足的问题,但最重要的是市场相关主体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我认为,涉及市场透明的有三大责任主体:发行人暨上市公司的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证监会、交易所的监管责任。如果在证监会的制度、政策引导和适当监管之下,发行人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落实了,那么证监会的监管责任就到位了,市场的透明度也将会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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