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把物质资本说成是”不变资本“,雇佣劳动力的投资(即工资)说成是”可变资本“。
所谓不变资本的不变,就是他说的”价值转移“,一切劳动资料(固定资产和流动的物质资产)转化成产品时,这些资产的”价值“全数”转移“到产品中去了,既不多也不少。
果真是”价值转移“了吗?
黄佶首先请马图们拿出马氏对”价值转移“论的证明,而他们哆哆嗦嗦了好些日子,终于说在马氏的第六章里。
于是黄佶完整地贴出了这个第六章。
这个第六章的所谓证明,真是惨不忍睹。
大致说来,马氏在这一章中,无非是运用会计记录原材料等变动成本的方法和会计编制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来证明他的”价值转移“论。可惜的是,会计的哪一种方法,都不支持他的”价值转移“论,就更别说证明了。
用了一整章来”证明“”价值转移“论,却根本就不能证明,反而给他的”价值转移“论制造了许多麻烦,这太让人捧腹了,太有喜感了。
第一个麻烦:马氏信誓旦旦地说,包括下角料在内的一定量原料价值,都通过”具体劳动“”转移“进产品里了。例如他说生产100磅棉纱,耗用了115磅棉花,其中有15磅飞花。也就是说飞花做为棉花的尸体,没有进入棉纱的身体,但他又强调说,尽管如此,飞花的价值(或者按他话说就是幽灵般的对象体)还是进入了这100磅棉纱里。(够神奇的吧,棉花的价值先是灵魂出窍,然后又轮回到棉纱里,甚至棉花的尸体都没有全部进入棉纱里)但是,他在别处又举了个金属机械加工厂的例子,说铁屑这种下角料如果可以再利用的话,则铁屑的价值就不再”转移“进原来的产品里了。这个例子,表面看来在证明他的”价值转移“论,其实是在自寻烦恼。因为,既然”具体劳动“能够把包括下角料在内的原料价值如数转移进某种产品”中,那么,下角料再利用时,尽管“再利用下角料的具体劳动把下角料的价值转移进新产品”中,但原先的“能够把包括下角料在内的原料价值如数转移进某种产品”的论断就是错的,因为下角料被再利用,就只能得出“具体劳动只能把不包括下角料在内的原料价值转移进某种产品”中,否则,就是两次灵魂出窍,同一个灵魂两次进入不同的身体。
第二个麻烦:固定资产折旧只是一种记账方法,根本就不是也不可能是“价值转移”的证明和理论依据。
会计上的折旧法,同人们的主观估计有很大关系,比如,首先,固定资产的会计(经济)寿命只能是一个估计,在其真实(自然)寿命范围内,可以定得长一些或者短一些,再者,会计上的折旧额计算有两类,一类是直线折旧法,一类是加速折旧法,这些都是人的主观决定的。另一方面,折旧法只是给予投资者一个机会,使其能够在固定资产报废后,能够大致获得购置新固定资产的能力,跟所谓价值转移,八竿子打不着。总之,折旧是观念上的,它没有一个字、一句话证明“价值转移”。
忽悠别人,也把自己忽悠进去,好像编出来的东西是真真的,这是马氏价值转移论的喜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