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想问如果合同签订的价格远远低于市价,是否构成违反善意第三人的规定,可以直接裁判无效?以及,丙公司已被告知甲离职,表见代理的表述是“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也不构成表见代理吧???好晕,求大师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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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up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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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经济法] 经济法中代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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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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