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问题是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本文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
在文件开头部分,就回顾了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本次土地改革与78年改革相提并论,其意深远。
改革土地管理制度的四大原则中,“产权明晰”放在了第一位,针对的就是长久以来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的问题,这也是在征地过程中,农民一方讨价的能力降低、城市得以通过征地大肆掠夺农村的核心问题所在。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在多年的试点后,正式把市场机制引入到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过程当中来,农村生产力将开始真正的甩开束缚,若干年后,其影响力必将是空前的。98年,国家仅放开了一个城市住宅市场,引入市场机制,十年来创造的财富就已不可计数(公平、住房保障问题暂且不论)。此次将矛头指向中国广袤的农村,只要改革步履稳健、措施贯彻到位,必将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必将带来真正的新农村。
“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并不是要限制城市的扩张,而是要规范征地制度,减少城市以“征地”为手段来对农村、农民进行的野蛮掠夺。中国的许多城市(而不仅是少数一线城市)已逐步完成原始资本的积累和基本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再依靠廉价的农村土地、廉价的农村劳动力和原材料来继续发展,而要学会通过正当、合法的经营手段来获利。城市化带来的城市扩张将在未来借助市场化手段,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使用权、土地发展权的交易来实现。中央开始把压在农村身上的一块巨石挪走,农村将站起来,逐渐获得平等地位并开始长足得发展。
与此同时,中央仍然担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步伐过快可能危及到粮食安全这一国家基本,因此继续重申“十八亿亩”、“粮食安全”等词句,继续强调耕地保护,希望土地改革进程不要过猛。但无论如何,朝霞已出,红日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