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杯杯在2008-10-22 20:47:00的发言:(八)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继续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努力保持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看来“卖空”快要开始了。)
想请教下版主。。。这点怎么分析?
提出“继续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之前几天,关于“融资融券”的相关规定出台了,不知您注意没有?
关于“卖空”的一个描述性的表述是:卖空机制就是在高位判断市场将下跌的情况下,预先借入别人的股票卖出,再在低位买回还给借方平仓来获利的,其与现行的买股票通过上涨获利是反向操作,由于是通过下跌来获利,所以在熊市下跌市道中将吸引大量资金入场做空。
这里的做空与我们通常说的“做空”是两回事,我们现行的做空实际是离场观望,随着股票的下跌,成交越来越不活跃,这对市场是有害的,而卖空机制的推出由于有了做空获利的可能,能够在下跌市场吸引大批场外资金入场,由于投资者对后市走向看法不同,有人做多,有人做空,有人多翻空,有人空翻多,所以必将造成成交量的放大,这对活跃股市的交投很有好处。
卖空机制的推出对券商是一大福音,众所周知,券商的利润来自三大块:经纪(收佣金)、自营(自有资金买卖股票)、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因为卖空交易可提高交易的活跃度,这对提高券商的经纪业务量有很大帮助,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大资金在无避险机制的情况下,在熊市中只能选择离场观望,这使得成交量有不断减少的趋势。
同时,券商自身的优势也使它们可能参与卖空交易的操作中,比以前多获取一块通过下跌而来的利润,券商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的稳定力量,无论牛熊,券商必须赚钱,以维持营业部开销,在现在交投不很活跃情况下,这很不利于提高券商的经纪与自营业务量,长此以往,必将引发券商的经营风险。
因此我认为,“卖空”对于完善证券市场制度建设有利,和国务院的指示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