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猫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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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讨论]三农系列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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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isibleman03 发表于 2008-10-21 08:13:00

  流通了好啊,我觉得就象股票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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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fei8126 发表于 2008-10-21 08:27:00

现在《决定》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相关表述,是对业已存在的土地流转制度的进一步认定和发展。此前舆论围绕土地流转的分歧,是不约而同地对土地流转的概念作了边界的放大。事实上,无论是高层讲话还是三中全会《决定》,对于土地流转的表述都明确界定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这说明能够进行流转的,是农民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益,而非土地本身。而其流转的对象,仅仅是农业内部的个人或合作组织。流转的用途,也被严格界定为农业生产经营本身,而不是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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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此次流转政策的背景,就是说之前已经出现了农民互换或者转让的情况,而且事实是有些靠近城市的耕地已经被挪用为宅基地,进行了转让和性质转变,所以这个政策,目的在于让闲置耕地发挥更大效率,其次改变耕地被挪用的现状

这个政策只是个纲领,怎么操作还在于市场细则的制定,比如说是否需要中介(合同合法性),如何监管,怎么交税,合同长短限制,如何估价,有没有交易额上下限制等,现在对其后果展开讨论还为时尚早,而且国家刚刚的决议是提高粮价,促进农民去种田,无疑也增加了耕地价值,所以主要看之后怎么完善这个政策,是完全交给市场,还是有个限制


猫爪  金币 +1  魅力 +10  理解准确,解释到位,分析合理 2008-10-21 9: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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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kai6186 发表于 2008-10-21 08:38:00
未来还有贫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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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r 发表于 2008-10-21 08:43:00
上面的决策往往是很正确的,只看下面能否执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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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r 发表于 2008-10-21 08:46:00
土地能流通起来是好事,不过还得看那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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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爪 发表于 2008-10-21 09:13:00
以下是引用wsbsmn在2008-10-20 20:34:00的发言:

 你既然愿意论,我就奉陪

交易按照什么计算不是关键,关键这个交易使经营权成了可以交换的东西

假设你有50年经营权,现在进行交易,你会选择一年一年交易还是10年交易还是全部一次交易? 一年一年交易,相当于别人要从拥有者那里每年购买一次, 对于需要进行土地耕作的人来说,他会选择这个吗?这个按照年交易其实只是一个幌子而已,就好比股市大小非,我有100万股,我选择一次跑还是每次只卖1万股?傻子都知道怎末卖,把不可预期的东西留在手里谁知道是什么结果?

选择卖出去了,对于农民是变现了,问题是,如果那天我需要回来重新劳作怎末办? 还回得来吗? 也许有人会说,当初为什么卖?这表面看是个人决策问题,背后是什么?开个口子彻底把你从土地上剥离,你不服气吗?你自己的决定哟,你能说什么?

首先呢,不要激动,因为和过去不一样了,我们不要意气之争。

你的逻辑虽然还是比较晦涩,但是比上面的好多了,我认为你的论点核心是:

1、由于个体理性往往对自己的判断过度自信,可能对长期的预判存在过度风险偏好, 

而这将导致未来的个人利益损失,进而令社会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2、买家会优先选择愿意一次性出售经营权的农民,因此农民倾向于一次性出售。 

(不过大小非减持的例子正好反了:

大小非的持有者,并不是因为买家想一次买,而是股市虚高的情况下, 

变现的收益大大超过了继续持有的收益,农民的土地是这样吗?) 

3、“开个口子彻底把你从土地上剥离”,很奇怪你的观点,既然可以选择卖或者不卖, 

为何要用“剥离”这个词呢?无非就是说“国家不再保护农村的土地,防止土地兼并”? 

 

应该说,这几条的思路还是比较正确的,如果我说对了你的意思,欢迎确认一下,然后我再分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1 9:13:49编辑过]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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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zenith 发表于 2008-10-21 09:26:00

农村就没几个种地的

土地不少是闲置的

我认为我生活在中国历史上最幸福的时代 中国人对知识的追求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 中国人对知识的肯定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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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爪 发表于 2008-10-21 09:27:00
以下是引用wsbsmn在2008-10-20 20:52:00的发言:

政府不会买土地使用权的,但是外资呢?其他公司呢?(1)那些有技术的农民会不会?(4)

政府需要自己出面来招骂吗?表面看都是市场行为,背后呢?

当初那些农田是怎末被用作其他用途的?(3)

现在就是是同地同价,那么政府就没有办法赚钱了?土政策是用来干什么的?(2)

卖出去的土地是不用改用途的,就把这个经营权倒到手,你觉得某些人会赚多少?(5)

地还是关键因素吗?有没有人耕种还重要吗?还是要再说一次,任何问题,手段可以变,对象可以变,表现形式可以变,唯一很难变的是背后的成功的思路。(这一段我根本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土地,房屋这些都不是一般消耗品能比的。你现在做的成本分析,可能不到5年就要后悔的。(6)

你这段话还是一贯的慷慨激昂+逻辑混乱,也就是我了,换个别人,还理解不了你的思路。

我认为,你想说明以下要点:

1、外资和其他企业的介入,会导致耕地流失;

2、土政策(地方政府寻租)会令这种情况无人监管;

3、以前有过类似的耕地流失的先例,证明这种情况是存在的;

4、有技术的农民可以绕过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兼并;

5、继续耕种的土地的使用权流转,仍有很大的炒作和套利的空间;

6、农民群众的眼光短浅,无法看到5年以后,耕种带回的巨大经济效益。

如果没理解错你的要点,我下午再讨论这些,现在回去学习。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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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爪 发表于 2008-10-21 09:34:00
以下是引用lemononeplus在2008-10-21 4:09:00的发言:

俺不急哦 ,俺的意思是,需要细致探讨该提纲的具体操作细则

看你2楼提的几个问题,可以组织几篇文章了,老兄挨个写写吧

是啊,现在的人都是张嘴就说,根本不想想,不同的具体处理方案,可以带来根本不一样的成果。

这两天很忙啊,赶不上这个发稿周期啦,您要是愿意写,我可以提供资源(论坛提供争鸣)。

[em07]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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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爪 发表于 2008-10-21 09:35:00
以下是引用overzenith在2008-10-21 9:26:00的发言:

农村就没几个种地的

土地不少是闲置的

这个评论前半句过头了点,后半截倒是说明了为何要搞经营权流转。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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