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猫爪
32031 229

[财经时事] [讨论]三农系列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推广有奖]

71
6221203 发表于 2008-10-21 14:5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急于等待楼主分析问题

使用道具

72
wsbsmn 发表于 2008-10-21 14:5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8-10-21 13:39:00的发言:

综观你的发言,感觉你就是在以下几个关键的问题上和我不同:

1、放开流转的目的:

我认为是给农民全部的“经营权”,而你认为是“交易经营权就是拿走农民的最后一点东西”。

2、开放流转的过程:

我认为这个过程会很长,会有很多实验,很多宣传和教育,很多相关的配套措施和法律制度。

你认为是“他们的做法一定是能走就走”,在很短的时间内出现全国范围的土地兼并。

3、关于流转中政府的作用:

我认为政府寻租和腐败的广泛存在,正是经营权必须流转的重要原因,

反过来,流转也是解决寻租和腐败的重要方法和基础思路。

你认为,无处不在的腐败会榨干经营权带来的每一滴收益,

任何购地者都会和政府官员及其利益集团相勾结,危害农民利益。

4、关于最终的后果,这个就不用说了。

好吧你既然总结了,我就跟着说

1:1、放开流转的目的:

我们站的角度不同,我的角度是那些需要卖出经营权的,你的角度是那些需要取得经营权的,

2: 开放流转的过程:

这个过程长不长我不做预计, 也没有那个本事,但是从这个推出来看,其目的本来就是错的,土地兼并不是一步到位的,但是我相信会很快大面积铺开

3:政府寻租和腐败的广泛存在,正是经营权必须流转的重要原因,

经营权在谁手里? 在政府手里吗? 以前下放的权力都可以导致政府寻租和腐败,现在公开交易了,这些就没有了?

使用道具

73
猫爪 发表于 2008-10-21 15:5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wsbsmn在2008-10-21 14:57:00的发言:

好吧你既然总结了,我就跟着说

1:1、放开流转的目的:

我们站的角度不同,我的角度是那些需要卖出经营权的,你的角度是那些需要取得经营权的,

(你说的这叫“立场”,不是目的。

你想让这些“卖出经营权”的人不能卖,烂在手里就高兴啦?)

2: 开放流转的过程:

这个过程长不长我不做预计, 也没有那个本事,但是从这个推出来看,其目的本来就是错的,

土地兼并不是一步到位的,但是我相信会很快大面积铺开

(你说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你似乎始终没明白,“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里面的意思。)

3:政府寻租和腐败的广泛存在,正是经营权必须流转的重要原因,

经营权在谁手里? 在政府手里吗? 以前下放的权力都可以导致政府寻租和腐败

现在公开交易了,这些就没有了?

(这个你还真说对了“一部分”,流转之后的经营权明确了,流转的收益明确了,

这些寻租行为和腐败肯定还会有,但就会有比较多的阻力和被披露的风险。

要按你说,权力下放就会造成腐败和寻租,只有一点儿都不下放,才能避免腐败?

整体来说,有进步。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使用道具

74
猫爪 发表于 2008-10-21 16:0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wsbsmn在2008-10-21 14:43:00的发言:

2:股市和土地经营权流转中间是否有关联,我就不争论了,我想你也不会理解了.

如果有些东西你看不到背后的思路的共同点,那么永远你会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还不知道人家是为什么这么做?

3:集体企业”的股份化是公开交易的吗? 如果公开交易了,是准备防止别的资金进入的吗?

4: 所谓农村基层,从来都是很难捏合在一起的,这个观点我也不会变.

你不会被别人牵着走,就自己琢磨吧。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使用道具

75
猫爪 发表于 2008-10-21 16:0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6221203在2008-10-21 14:54:00的发言:

急于等待楼主分析问题

我倒是想分析问题该怎么解决啊,老是有些朋友认定了这个文件本身就是反人民的,

所以我得先讨论原则问题哦。

现在转过来吧,有兴趣的可以看3楼。


请记住,猫科动物只有四个指头,所以没有中指~~~~~

使用道具

76
我爱论坛 发表于 2008-10-21 17:0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文件所提到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等合作形式在我看来在农村似乎早已存在!并且只是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并没有改变其所有权,当然国家也根本不会改变其所有权!我认为就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问题上来看,不会对现状起到多少的改变!只不过大家可以大张旗鼓的做这些事情了!

使用道具

77
diallo_ng 发表于 2008-10-21 18:3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農民收入始終會低於城市,應該先解決大量農工湧入城市的問題

使用道具

78
dengfeng_78 发表于 2008-10-21 19:1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79
susanwang 发表于 2008-10-21 19:3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现在大家貌似在讨论这个政策出台好不好地问题了?
我是学经济学的,总是认为没什么外部性的话,自由市场总是好的,有权利总比没权力好,对农民来说有更大转让权总比没有好,
农民对自己的利益总是能衡量清楚的,对土地的价值也有自己的判断,
1,如果有人认为这样会把土地从农民手里夺走,既然转让权在农民手里,这种事情不太会发生,如果考虑地方极端的官僚主义,那任何
意在为人民谋福利的开放政策都没法实行了。
2,如果种田的相对收益比出让使用权低,农民有更好的收入来源,那么转让是好事,我之前说过,使用权转让的事不是这次会议之后才有的,
现在只不过是正式合法化了。
不过,大规模转让土地使用权可能会有不好的外部性,那就是国家的粮食安全,使用权转让是一部分,转让之后土地做何用处,这个问题还有待监管,但并不是说可能后期有问题,现在就应该反对使用权转让。
就像股市,使股票流通是一回事,监管证券市场是另一回事,不时说证券市场存在风险,就禁止股票流通,那叫应噎废食

使用道具

80
谢菲 发表于 2008-10-21 20:2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种事情很难说,会有英雄,也会有枭雄 ,还有狗熊,

能不能很好的实施,实现中央的意愿.要看编制和法度.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8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