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分为哪几种类型_明斯基金融危机理论
金融危机分为哪几种类型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将金融危机定义为“全部或部分金融指标——短期利率、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短暂的和超周期的恶化”。根据IMF在《世界经济展望1998》中的分类,金融危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大类:
(1)货币危机(Currency Crises)。当某种货币的汇率受到投机性袭击时,该货币出现持续性贬值,或迫使当局扩大外汇储备,大幅度地提高利率。
(2)银行业危机(Banking Crises)。银行不能如期偿付债务,或迫使ZF出面,提供大规模援助,以避免违约现象的发生,一家银行的危机发展到一定程度,可能波及其他银行,从而引起整个银行系统的危机。
(3)外债危机(Foreign Debt Crises)。一国内的支付系统严重混乱,不能按期偿付所欠外债,不管是主权债还是私人债等。
(4)系统性金融危机(Systematic Financial Crises)。可以称为“全面金融危机”,是指主要的金融领域都出现严重混乱,如货币危机、银行业危机、外债危机的同时或相继发生。
明斯基金融危机理论:银行危机理论
金融不稳定假说
明斯基(Hyman P.Minsky)对金融内在脆弱性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了“金融不稳定假说”。他将市场上的借款者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套期保值”型借款者(Hedge-financed Unit)。这类借款者的预期收入不仅在总量上超过债务额,而且在每一时期内,其现金流入都大于到期债务本息。第二类是“投机型” 借款者(Speculative-financed Unit)。这类借款者的预期收入在总量上超过债务额,但在借款后的前一段时期内,其现金流人小于到期债务本息,而在这段时期后的每一时期内,其现金流入大于到期债务本息。第三类是“蓬齐” 型借款者(Ponzi Unit) 这类借款者在每一时期内,其现金流入都小于到期债务本息,只在最后一期,其收入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本息。因而他们不断地借新债还旧债,把“后加入者的入伙费充作先来者的投资收益”,以致债务累计越来越多,潜伏的危机越来越大。
在一个经济周期开始时,大多数借款者属于“套期保值”型借款者,当经济从扩张转向收缩时,借款者的赢利能力缩小,逐渐转变成“投机型” 借款者和“蓬齐” 型借款者,金融风险增大。因而金融体系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经济发展周期和经济危机不是由外来冲击或是失败性宏观经济政策导致的,而是经济自身发展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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