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保险消费者因为工作繁忙而忘记缴纳保费,加上更换了电话号码和住址,未能及时收到保险公司催缴保费的提醒,从而给人身保险合同留下“空档期”,导致合同因未按约定缴费而失效。那么,应如何避免保单失效呢?保单失效以后又如何及时补救呢?
宽限期条款
宽限期条款通常约定,如投保人在约定缴费日还未及时缴费的,自约定缴费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缴费宽限期。在此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保单失效条款
保单失效条款通常约定,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缴纳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单复效条款
保单复效条款通常约定,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投保人补缴保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投保人仍未补缴保费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保单宽限期60日加保单失效之日起两年,共计26个月,在这期间投保人均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如果在这26个月之内,投保人及时补缴欠缴的保费,保单效力可以恢复,复效之后发生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仍承担。
小贴士:
1、及时缴纳保费是投保人的义务,因此,投保人应记清缴费日期。
2、投保人应保持与保险公司联系的畅通,如电话号码或住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3、如发现保单已经失效,应及时去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复效,切莫拖延超过合同失效后两年,导致保险合同永久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