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6738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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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个男女,共婚,出现了乌托邦形态的社会。这说明什么: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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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821000 发表于 2015-7-8 10:32:19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7-7 22:58
你弄错了因果关系,是你要说原始社会是共有,需要举证证明的是你,而不是别人。
就比如如果我要说原始社 ...
乌托邦与共同生活的原始部落是一种形态的社会,都是共婚形成的共有社会。所不同的就是原始部落与周围部落仍然出现矛盾,仍然发生战争,因此人们忧虑。而乌托邦与世隔绝,是独立的一个社会,不存在战争,所以无忧无虑,所以称之为“天堂  桃园”。

   乌托邦与原始共同生活的部落事实上是一样的社会,关键的问题是人们不知道他们都是共婚所致,没有找到之间的联系,因此,教科书对这两种社会分别对待。

132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7-8 18:08:09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7-8 10:20
有过这种社会,就证明这种社会能够存在,就证明这种社会不是幻想,就证明这种社会能够实现。

为什么要 ...
历史上有过资本主义社会,就证明资本主义社会不是幻想,就证明资本主义能够实现,这个逻辑没有问题。
      有问题的是,我不能就这么认定原始社会是资本主义制度。

历史上有过正常的一夫一妻制,也有过草原部落一夫一妻制,但是可以在首领的带领下,部落一起对抗天灾人祸。
      有问题的是,我不能因此而认定原始社会就是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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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821000 发表于 2015-7-8 21:06:15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7-8 18:08
历史上有过资本主义社会,就证明资本主义社会不是幻想,就证明资本主义能够实现,这个逻辑没有问题。
   ...
看看111楼,只要有存在的可能,就不能否定这种社会的曾经存在,就不能说人家的社会是幻想。

       ——————这个“存在的可能”就是存在的依据,而且是最有力的证据。


     你还要什么样的依据!

——————————————


不要说没有记录,即使很多这种记录,你仍然不会相信。例如:飞碟,有许多目击者,但仍然认为是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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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7-9 07:12:14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7-8 21:06
看看111楼,只要有存在的可能,就不能否定这种社会的曾经存在,就不能说人家的社会是幻想。

       — ...
按照这么说,那我就可以认定原始社会是资本主义制度了,那就没什么可争的了。

135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7-9 08:56:31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7-9 07:12
按照这么说,那我就可以认定原始社会是资本主义制度了,那就没什么可争的了。
《吕氏春秋·恃君览》中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便是这种婚姻制度的反映。

——————————

“聚生群处”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共同生活的意思?

136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7-9 11:43:48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7-9 07:12
按照这么说,那我就可以认定原始社会是资本主义制度了,那就没什么可争的了。
母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征是:妇女居于支配地位,丈夫居于妻方,辈份从母系计算,财产由母系继承。这时实行族外婚制①,就是同一氏族内部不许通婚,只有不同氏族之间的同辈男女可以互为夫妻。后来发展为对偶婚,就是在互婚的男女群中各有一个主要配偶,但不严格。因此,所生子女仍知母不知父。这时氏族共财,实行原始共产主义。母系氏族公社分为初期和发展时期两个阶段。
————————————

请问:这些是不是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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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821000 发表于 2015-7-9 16:27:06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7-9 07:12
按照这么说,那我就可以认定原始社会是资本主义制度了,那就没什么可争的了。
当一种社会现象出现后,另一种现象必然出现,——这就是社会规律。

例如:1  出现婚姻——就必然出现一个个婚姻家庭——财产  生活就必然的以家庭形式的分开——这样的社会就是私有社会

           2  共婚(没有婚姻)——整个社会就是一家人——财产共有  共同生活——这样的社会就是共有社会。

           3  首领出现婚姻,其他人仍然共婚——首领极其孩子就是这个社会的主人,其他人就是主人指派下的劳动者——这样的社会就是奴隶社会。

           什么是社会规律?——这就是社会规律。当一种现象出现后,另一种现象必然的出现,这就是规律;当一种现象出现后,另一种现象或出现  或不出现,这就不是规律。
            这些规律是过去的社会中总结发现的规律,而且在今天的实践中完全能够得到验证的规律。比如:几十个男女,共婚,就必然是一家人,就必然是财产共有  共同生活,就是共有社会。

           当我们掌握了这个规律,就明白了每一个社会的大致状况。例如:原始部落共同生活。我们就应该断定这个部落中没有婚姻,没有一个个家庭,是共有的财产形式,这就是共有社会。再如:启是大禹的孩子,就说明大禹出现婚姻,就说明大禹存在婚姻家庭,就说明大禹 妻子 启  已经是这个部落财产的主人,其他人就是在主人的指派下劳动或生活,这就是奴隶部落社会。

           如果我们明白这些社会规律,就不可能胡说八道,就不可能说共有的社会存在家庭,更不可能说共有的社会中存在婚姻。
           马克思就是不懂这个规律的共产主义建造者,他建造的社会就是共有社会,就是没有婚姻 没有家庭而出现的社会,然而,马克思不懂这个必然的社会规律,所以他建造的社会违背规律,必然失败。

         是不是规律,可以验证。(过去的社会可以验证,今天的社会也可以验证,而且能够实践检验;人类社会能够检验,动物社会也能够检验)

138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7-9 18:03:08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7-9 11:43
母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征是:妇女居于支配地位,丈夫居于妻方,辈份从母系计算,财产由母系继承。这时实行 ...
这真不是记载,不要把马克思的谎言和按照他的理论编的洗脑书作为记载,那就是笑话了。

按照这里面的用词来说,这只是马克斯式的成人童话,共产主义还是他们这些人给编的名词,前人哪知道这个?醒醒吧


另,吕览那样的还靠谱点,但是,真没几个人能够把“聚生群处”一定会理解成只有一家子的,不管是一家还是一村还是一个部落,都符合这个词,这是语文的基本知识好不?

139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7-9 22:16:59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7-9 18:03
这真不是记载,不要把马克思的谎言和按照他的理论编的洗脑书作为记载,那就是笑话了。

按照这里面的用 ...
《吕氏春秋·恃君览》中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便是这种婚姻制度的反映。
——————————

“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长幼之道”

只有共婚,才会出现这种现象,如果是一个村子,会不会是这种现象?




140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5-7-9 22:52:18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7-9 22:16
《吕氏春秋·恃君览》中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 ...
共婚会出现“无长幼之道”的解释?

按照这个说法,不但亲戚兄弟,连男女之别都没有了,你还要往婚姻制度里面套?

————顺便提醒你一句,按照现在对母系社会的研究,比如参照现代摩梭族的情况,母系社会更像是和父系社会一样以众多小家庭为基本结构组成的部落、村落的情况,而不是一个女子为所有人母亲的家庭,本质上仍然属于私有制社会,只不过小家庭里面占主要支配地位的女人而已,不要拿来牵强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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