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199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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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对马克思主义的屈指可数的贡献之一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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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5-6-17 16: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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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g 发表于 2015-6-18 08:25:52
张建平 发表于 2015-6-16 23:19
价值的主观性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
劳动,在汉语中是一个有明确褒奖性的词语,对应于破坏等贬义词语。所 ...
网友199发这个帖子,出于他自己的劳动观和价值观。在这个问题上他与我的观点不谋而合。并且自己做了很多有意义的工作,对这个观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阐述。当然我也一直在深入地研究。
当初(2002年)我发表“脑力劳动价值论”,提出脑力劳动是人类一般劳动这个观点时,阁下曾经对我否定体力劳动概念给予了明确的支持。
也就是说,在劳动观这个问题上,阁下,199和我,学术观点是一致的。
就199在主帖中提出的“劳动定义”一文,在人大经济论坛发表的时间那是可以确认的,没有问题。
从你的回帖可以看出,我们的劳动观一致,但价值观似乎存在分歧。我坚持认为,脑力劳动创造并形成价值实体。劳动(脑力劳动)是自身生产增殖的,因而价值也是生产增殖的,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和增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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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09 发表于 2015-6-18 13:48:39
张建平 发表于 2015-6-16 23:09
你确认那个文章是2005年7月9日发表的?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标称发表于2005年1月,实际出版于2004年10月。 ...



我谈论的“劳动”和“价值”概念和古典的“劳动价值论”中的概念是不同的,前者指可以表现人类本质的东西,即大脑的创造性活动,简言之为脑力劳动;而后者当然是指人赋予事物因而也是因人而异的、外在于事物的主观价值。
--------钱皮的博客,《谈劳动价值论和主观价值论的协调性 》





更广义的“资本”概念就应该包含“劳动”在内。科技是生产力、知识就是力量、“微软惟一的财富就是员工的智慧”等等,都反应了劳动力是一种本质的资本的理念。

人类的劳动能力是发展的,这突出反映在人类知识和智慧的爆炸式发展。
----------钱皮的博客,《拿什么拯救你:劳动价值论(续)——兼与巫继学商榷 》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中,对劳动定义进行了尝试。这个尝试过程中,作者建立了一个基本的前提或者限制,即劳动概念应该可以区分人和动物及物的差异。在这个原则下,通过对人的概念的探讨,得出一个作为人的概念的代名词的劳动概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P232)。在此思路下,独立地证明了,在这个作为人的代名词的劳动概念下,“劳动创造价值”是可以成立的而且是必然成立的。
-----------------钱皮的博客,《“劳动者”身份没那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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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09 发表于 2015-6-18 15:08:18
gxg 发表于 2015-6-18 08:25
网友199发这个帖子,出于他自己的劳动观和价值观。在这个问题上他与我的观点不谋而合。并且自己做了很多有 ...
网友199发这个帖子,出于他自己的劳动观和价值观。在这个问题上他与我的观点不谋而合。并且自己做了很多有意义的工作,对这个观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阐述。当然我也一直在深入地研究。
当初(2002年)我发表“脑力劳动价值论”,提出脑力劳动是人类一般劳动这个观点时,阁下曾经对我否定体力劳动概念给予了明确的支持。
也就是说,在劳动观这个问题上,阁下,199和我,学术观点是一致的。
就199在主帖中提出的“劳动定义”一文,在人大经济论坛发表的时间那是可以确认的,没有问题。
从你的回帖可以看出,我们的劳动观一致,但价值观似乎存在分歧。我坚持认为,脑力劳动创造并形成价值实体。劳动(脑力劳动)是自身生产增殖的,因而价值也是生产增殖的,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和增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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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09 发表于 2015-6-18 15:12:40
转自网络:

脑力劳动价值论


作者重新学习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劳动与劳动价值的论述,对劳动的本质有了新的认识。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提出脑力劳动价值论,就教于理论界和广大读者。



一、人类一般劳动是脑力劳动



一脑力与体力

任何劳动个体都存在脑力和体力。脑力和体力都是自然力进化的产物。但是脑力和体力却有着根本的区别。脑力虽然也是一种自然力,但它已经进化为一种特殊的力。脑力具有了不同于一般自然力也不同于一般动物力的性质,这就是目的性、意志性、思维性和创造性。脑力的这些特殊性质统一于创造性。而体力则不同,体力虽然也不同于一般自然力,但它与一般动物力没有本质区别。体力既不具有目的性和意志性,也不具有思维性和创造性。脑力属于人力,而体力属于动物力。在动物的进化过程中,由于脑的突变,动物力的盲目性突变为有目的性,体力随之进化为脑力。



二脑力劳动是人类一般劳动

劳动的本质就是劳动一般,就是人类的一般劳动。

关于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过专门的论述。马克思在谈到人的劳动和蜜蜂筑巢行为的区别时,明确地指出,“专属于人的劳动”(马克思,资本论 第1卷 第202页 人民出版社 1975)与动物式的本能的劳动形式有着根本的区别。马克思在分析劳动过程即具体劳动时,把构成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归纳为三部分,即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重要的是马克思认为“劳动本身”不是别的,而是“有目的的活动”。根据我们上面对脑力和体力的分析和区别,只有脑力才能实现有目的的活动。所以不难得出结论:只有脑力劳动才是劳动本身,也就是说,只有脑力劳动才是人类一般劳动。

人的劳动力就是人的脑力。不管劳动采取什么形式,是织还是种,是计算还是描画,它的一般性都是脑力劳动。离开脑力劳动这个本质,任何具体劳动都不存在。

脑力劳动具有唯一性。这种唯一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脑力劳动唯一是人类劳动。另一方面,脑力劳动是人类的唯一劳动。脑力劳动的特点是由脑力决定的,这就是目的性、意志性、思维性和创造性。体力不具有这些特征,所以由体力进行的活动即体力活动不能称为体力劳动,体力活动不属于劳动。



三体力在劳动中的作用

体力不是人的专有自然力。人的体力和动物的体力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是属于动物性的自然力,绝对不能称其为“劳动”力;另一方面,动物的体力活动也不具有劳动特征,因此不能把动物的体力活动叫做体力“劳动”。

我们在这里否定了体力是劳动力、劳动包括体力劳动的传统理论。但是我们并不否定体力在劳动中具有它的作用。那么应该怎样看待体力在劳动中的作用呢?我们认为,人的体力和体力活动属于劳动资料的范畴。体力是最原始、最基本的劳动资料或者说劳动工具。脑力是劳动的原动力,脑力可以支配体力并通过体力完成劳动过程,实现具体劳动。体力与畜力、电力相类似。畜力和电力作为劳动资料,在劳动过程中,将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其本身的价值并不增加。人的体力也是一样,它也只是(例如通过手)把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并不创造新价值。

当代科学的发展,已经实现了人机对话,人们通过语音控制电脑的操作已经不再是科学幻想。语音是脑力功能而不是体力功能。机器人的发展使人们可以抛开体力而实现劳动过程。



二、脑力劳动构成价值实体

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由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决定的。这种理论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劳动价值论者无一例外地认为,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共同决定商品价值。

然而,根据我们上面对劳动的认识,势必得出这样的结论:商品价值是由凝结在其中的人类脑力劳动决定的。商品价值排除任何所谓“体力劳动”的成分。构成价值的唯一实体是脑力劳动。

商品社会的脑力劳动有其自身的二重性。对于人类一般劳动来说,商品社会的脑力劳动是具体劳动,而对于生产一般商品的脑力劳动来说,商品社会的脑力劳动又可以把不同的劳动过程抽象掉,而成为商品社会的抽象劳动即商品劳动。在商品社会中,与根据一般商品目的进行的抽象劳动即商品劳动概念不同,具体劳动是根据特殊目的按着一定方式进行的个别脑力劳动。

商品价值是由商品中脑力劳动形成的。这就是我们关于商品价值决定的新论点,可以称为“脑力劳动价值论”。



三、创造价值、生理消费价值和剩余价值

如果我们扬弃所谓体力劳动也是劳动的观点,坚持只有脑力劳动才是劳动。那么就会得出脑力劳动并且仅仅是脑力劳动创造价值,而体力活动则消费价值。剩余价值是脑力创造价值与体力活动消费价值的差额。



一创造价值

脑力劳动和体力活动的根本区别在于,体力活动是非创造性功能,而脑力活动或脑力劳动是创造性功能。所谓创造性功能,就是脑力劳动生产新价值。无论动物的体力活动还是人的体力活动都不具备这种特征。

可以想见,如果仅仅像动物一样,凭借体能自身累积,人是不会如此迅速地脱离动物链条而成为历史的巨大人群,直到今天的60亿人口存量。这里显然存在着体能以外的巨大作用。

这种作用正是人的脑力劳动的创造作用。

脑力劳动就是人的脑力在心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在商品社会中,作为商品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

作为脑力劳动的科学发明和重大决策,往往会创造出意想不到的巨大价值,也就是说带来巨大的创造价值。而这恰恰是脑力劳动的突出特点。

脑力劳动的创造价值会有多大?我们现在还无法对它事前进行准确的把握。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在生动的瞬息万变的经济生活领域,经济学家们为什么会争论不休。



二生理消费价值或体力消费价值

人的生理活动即体力活动是人生存和繁育的基础。在符合社会公约的情况下,人只要生下来,就具有了生存和繁育的权利。社会就必须为了他的生存和繁育提供必要的福利。任何人都需要这样的福利保证。而这个福利的最低标准,应该是维持个体的生理或体力活动需要。用于维持个体体力活动需要的耗费,我们称为生理消费价值或体力消费价值。生理消费价值或体力消费价值也是来自脑力劳动。它是脑力劳动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生理消费价值是人的生活费的一部分,而不是个人的全部生活资料,它的价值相当于一个不劳动的人最低生活保障费。

对于人来说,脑力耗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心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另一方面是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前者是劳动,而后者则是劳动的消费。前者创造价值,后者则消费价值。所以,马克思的“劳动是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的命题是值得商榷的。马克思把关系搞颠倒了。我们的命题恰恰与此相反: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不是劳动而是劳动的消费。根据劳动价值论和马克思的命题,价值是劳动创造的。那么,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既然是劳动,它就创造价值。所以,对于价值运动来说,这是向着增加的方向;而根据我们的命题,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不是劳动的增加,而是劳动的减少,根据劳动价值论,在价值运动方向上,价值是减少的。

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同样是“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消耗”,却得出不同的结论?马克思的结论是“劳动”,是“形成商品价值”;而我们的结论则是“劳动的消费”,是“消耗商品价值”。

这里的秘密就在于:生理活动或体力活动并不创造价值,而包括马克思在内的先哲们却无一例外的认为,体力是劳动力,体力的耗费创造价值。我们的认识则不同,我们认为只有脑力是劳动力,体力不是劳动力。体力活动即生理活动不创造价值,相反却需要消耗价值。为了维持生理平衡,必须消耗由脑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这些价值体现了劳动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



三剩余价值

从上述分析看到,由于脑力创造功能的不确定性,脑力劳动的创造价值很难预先估计。但是它的宏观结果却是很清楚的。

正是脑力的这种功能,通过创造价值带来了巨大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是人类脑力劳动创造的价值即创造价值,扣除人类社会生理消费价值(体力消费价值)以后所剩下的部分。脑力劳动的剩余价值积累了人类社会巨大的物质财富,创造了脱胎自然界的庞大人群和人类社会,创造了不同于动物世界的人类文明,包括巨大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精神文明。



四、剩余价值生产与分配

那么怎样来认识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呢?我们认为,关于剩余价值的生产,在认识上存在着历史的误会,需要予以匡正。剩余价值分配应该分为四部分:工资、所有权益、利润和社会福利费。社会福利费包括公共福利费例如教育费和个人最低生活保障费等。

让我们首先考察通常所谓的“体力劳动者”即农民和“力工”的劳动。

种植业一开始就是脑力的活动即脑力劳动。原始人发现落到地里的种子可以重新长出植物,并结出同样的可以食用的种子。这样才开始了种植业 。

所以,在商品社会中,农民的劳动并不是体力劳动。他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剩余脑力劳动的产物。

人类几千年的历史,就是剥夺农民脑力劳动的历史。农民脑力劳动的作用和权益,整体上从来没有得到承认和重视。他们长期被看作体力劳动者,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这是历史的重大误会。农民微薄的收入尚不足以补充生理消费价值,更不要说参与剩余价值分配。改变和补偿的办法,就是归还农民分配社会剩余价值的权利,大幅度地提高农民收入。

在所谓“力工”那里,和农民的情况差不多。事实上,社会巨大的物质财富,大量的都是被称作“力工”,而自己也认为是“力工”的“力工”们,通过不自觉的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创造出来的。在劳动领域其实并没有力工(体力工人或体力劳动者)。

让我们把这个带有歧视性的名词扔到历史的垃圾箱去吧!

科技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长期以来受到不同程度的剥夺,是不言而喻的。这与长期以来没有明确脑力劳动的本质地位和作用有关。

还有商人的脑力劳动,长期上也是不明确的,甚至把它看成“狡诈”、“投机”。其实这是商人脑力劳动的特点之一。所谓抓住商机就是脑力劳动。

管理工作者属于经济领域的脑力活动显然是脑力劳动。但是必须建立一种机制,使他的脑力劳动和权力分开。脑力劳动参与剩余价值分配。而权力属于社会。

股东,如果他们不从事脑力劳动,应不应该分配剩余价值?股东为脑力活动提供了(实践)机会。如果机会等于零,脑力就无法形成创造价值。所谓机会其主要表现形式就是生产资料。由此看来,股东参与剩余价值分配是理所当然的,问题在于必须合理。

由上面的论述可以得出结论,剩余价值是脑力劳动的剩余,它不仅是工人的脑力劳动而且也包括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脑力劳动。

股东(资本)为脑力创造剩余价值提供机会,应该取得相应的分配权。

兼顾脑力、机会和劳动成果,应该作为剩余价值分配的基本原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效率与公平原则。在法律和政策的规范下,通过市场机制解决。



当代中国实行的社会政策恰好满足这种要求。这就是普及教育,发展科技;优生优育,控制人口。所以我们的经济才能得到健康的快速的发展——本文作者认为,这是主观认识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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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09 发表于 2015-6-18 15:18:46

关于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过专门的论述。马克思在谈到人的劳动和蜜蜂筑巢行为的区别时,明确地指出,“专属于人的劳动”(马克思,资本论 第1卷 第202页 人民出版社 1975)与动物式的本能的劳动形式有着根本的区别。马克思在分析劳动过程即具体劳动时,把构成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归纳为三部分,即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重要的是马克思认为“劳动本身”不是别的,而是“有目的的活动”。根据我们上面对脑力和体力的分析和区别,只有脑力才能实现有目的的活动。所以不难得出结论:只有脑力劳动才是劳动本身,也就是说,只有脑力劳动才是人类一般劳动。




大脑,脑力,对人类来说很重要。也是区分人类与其他生物等等的标志。

马克思和其他前人,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
-------在这种意义上来说,GXG、张建平等各位,并没有专门的崭新的创造,而相当于实用新型的发明。
---------但是,这种实用新型的发明,理论和实践意义都很大。

-------------或许,马克思在有关的地方,有一些失误,没有把有关逻辑贯彻到底,更加深入,没有贯彻始终。

17
1993109 发表于 2015-6-18 15:21:12
根据人类劳动是脑力的,那么,人类劳动创造了人类世界。人类的产品,完全由人类劳动创造,唯一由人类劳动创造。


例如,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这种话,是不对的。
例如,机器能劳动,这种话更不对了。

18
1993109 发表于 2015-6-18 15:23:52
马克思或许有一些失误。

假设有失误,则马克思的失误,可能仅是语言表达上的(用词不当之类,迁就俗语之类),也可能是思维逻辑上的,也可能两者都有。

19
1993109 发表于 2015-6-18 15:31:07
猎豹,鹰,犬等等,能够捕猎。

人类,也能捕猎。
人类的捕猎,可能是使用绳索套,石头棍棒,陷阱,毒药,胶水,弓箭,也可能是使用猎豹、鹰、犬,也可能是使用火器,也可能是模仿禽兽语言令其自投罗网,也可能是抢夺野兽已经猎获的其他野兽,甚至人类饲养禽兽,等等。


以上的区别是在于,猎豹的捕猎带来它的产品,人类的捕猎带来人类的产品。

而在人类的捕猎当中,人类经由人类脑力而掌握使用的任何力量(例如鹰犬的力量,毒药的力量,炸药的力量,石头棍棒的力量,陷阱土坑的力量,捕猎对象的生物特性这种力量,等等任何力量),都转化为人类的自身的生产力量,是叫人类的生产力。

驯化的猎豹,它有各种奇异的能力,这是它自己的能力。
-------当人类掌握利用猎豹,则猎豹的自己的能力,同时也是人类人体的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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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09 发表于 2015-6-18 15:41:51
张建平 发表于 2015-6-16 23:19
价值的主观性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
劳动,在汉语中是一个有明确褒奖性的词语,对应于破坏等贬义词语。所 ...
1,这些有关问题,有待于技术性处理。


2,说人类劳动创造产品,创造财富,是成立的。

--------至于说了,人类劳动当中,还产生事故,还污染环境,等等,可以另说。而且,这些“副作用”,不能否定上述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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