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673821000
5803 59

如何证实乌托邦不是幻想? [推广有奖]

51
wenk82 发表于 2015-6-19 01:05:14 来自手机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6-18 21:36
——任何社会,都没有完全的不自由,也没有完全的自由。共产社会也是如此。

——分配工作,由调度室岗 ...
你的前提不可能推导出身体所有权私有。以身体私有为前提,必然推导出劳动能力私有,劳动能力私有,那么社会就必须为使用我的劳动而支付报酬,而我用劳动换来的报酬也必然私有,任何人无权要求使用它,否则就是侵犯我的身体私有权。而我的劳动报酬私有,就是财产私有,财产私有不就是私有制吗?所以你的前提只能推导出身体和思想都必须公有,身体和思想都公有哪来的自由?自由是自己做主,是我有权无条件拒绝别人对我私有物品的要求,那么身体和思想的公有又怎么有这种权利?所以只能推导出只要是公有意志的决定,无论是什么要求,我必须无条件服从,就是完全的不自由。

52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6-19 21:56:52
wenk82 发表于 2015-6-19 01:05
你的前提不可能推导出身体所有权私有。以身体私有为前提,必然推导出劳动能力私有,劳动能力私有,那么 ...
以身体私有为前提,必然推导出劳动能力私有,劳动能力私有,那么社会就必须为使用我的劳动而支付报酬,

————————————
回复::;

你的家庭内部就是共有社会。你妻子的身体就是自己的私有。劳动能力是什么?物品能够私有,劳动能力能够私有吗?

另外,你妻做一顿饭,你给她多少报酬?

——————————————
这些话我实在听不懂。

53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6-19 22:02:43
wenk82 发表于 2015-6-19 00:56
打个夸张的比喻而已,就是说贪污。因为你之前说了这个社会不需要什么管理,那么就必须全靠自觉,如果有 ...
自己内部就不能形成一套管理机制吗!为什么要他人来管理?

54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6-19 22:07:48
wenk82 发表于 2015-6-19 00:50
森林体系的弱肉强食一样有其平衡点所在,不管是生态系统的金字塔结构还是其他什么。但其平衡点不符合现代 ...
私有社会不能平衡,所以要移动平衡点

共有社会本身就是平衡的  公平的,就不需要移动平衡点。

55
wenk82 发表于 2015-6-20 22:37:46 来自手机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6-19 21:56
以身体私有为前提,必然推导出劳动能力私有,劳动能力私有,那么社会就必须为使用我的劳动而支付报酬,
...
在家庭里,你妻子给你做饭是出于自愿,一旦吵架她就有权不给你做饭,她可以只做自己的饭自己吃,你无权要求她一定给你做饭。而且她做的饭实际上也是她的私有,因为如果你要求她把饭公有她可以去吃饭馆。这就是身体私有前提下,在法律让她拥有的权利。
现代家庭除血亲外,是以自愿进行结合,以法律进行保障,那么自愿就是以身体的私有权为基础,进而推导出劳动能力的私有,怎么个私有法?如果你享受过家庭的抚养,那么你就有回馈的义务,这就是权利义务对等;如果你没有享受过,那么你的回馈与否凭自愿,如果你不愿意,那么法律可以判你脱离家庭,这就是你的劳动能力私有。除了血亲的父母对儿女。但即使血亲法律也不可能让你的父母无条件的要求你做什么,比如不能干涉婚姻,如果你有行为能力就不能代替你做决定,如果你没有受过抚养你甚至没有赡养的义务,这就是现代法律建立在身体私有前提下所推导出的规范。如果是古代,那么法律是建立在父母对儿女身体私有的基础上,所以忤逆父母可以直接打死,儿女也必须无条件满足父母,否则死罪,而且无法解除关系。
所以说,现代家庭是建立在身体私有的基础上,由自愿构建而成,如果没有自愿的话,在清偿义务之后法律允许解除关系并分割财产。
而你的家庭化社会如果没有自愿的话,社会法律允许自动脱离社会关系并分割财产吗?
如果允许。那么你的社会必将解体,为什么?因为由血亲与情爱关系组合的家庭尚且如此多变脆弱,需要法律提供一个出口,你的社会又是有什么样的纽带提供如此牢固的胜于血亲与情爱的自愿呢?
如果不允许,那么社会法律将采取什么手段呢?剥夺身体自由,对吧?所以说,你的社会本质上是建立在个人对自己身体没有控制权的基础上的,其实就是身体公有。这点上与古代社会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类似,子女相对于父母,对自己的身体没有控制权,所以违背父母的意愿将受到严惩,且没有脱离关系的可能。在你的社会里,个人不享受社会义务是一回事,不履行社会责任又是另一回事,必将受到惩罚,即使不伤害他人,试图独立于社会自给自足也必将受到惩罚。古代社会,子女身体属于父母所有,而你的社会,个人身体其实是属于社会所有。
懂了吗?以身体自己私有的前提建立起来的社会,是以自愿为前提构建的,法律只负责保证权责对等,个人身体私有,所以劳动力私有,你享受了家人的抚养,你的回馈义务就是他们获得报酬的权利,这是你的法律义务,是你为使用他们劳动权而支付的报酬,这是他们私有的。如果你没有受到抚养,你也就没有回馈的义务,如果你不愿意,你在偿还完你所受到的抚养的前提下有解散家庭并分得份额财产的自由。这是以身体自己私有为前提所推导出的法律规范。而你的社会不可能这样,你的社会这样就会导致解体而形成私有制社会,所以你的社会如果存在,法律只能建立在身体公有的前提上。

56
wenk82 发表于 2015-6-20 22:44:31 来自手机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6-19 22:02
自己内部就不能形成一套管理机制吗!为什么要他人来管理?
人性的基本倾向是趋利避害,如果在一个没有相互制约和平衡的制度下所形成的一套管理机制,你认为会演化成什么样的结果?你的制度里,如果没有管理,用什么来防止贪污腐败?靠“一家人”的感情和自愿吗?人性哪里如此简单。

57
wenk82 发表于 2015-6-20 23:17:02 来自手机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6-19 22:07
私有社会不能平衡,所以要移动平衡点

共有社会本身就是平衡的  公平的,就不需要移动平衡点。
从构建社会的可行性方面说,一个完美没有瑕疵的社会会在一个你眼中落后的严重错误的社会中突然出现,而没有过渡阶段,没有建设和成长的直接以成熟态出现吗?你的社会我之前论证了没有纠错能力,你也说了不需要自动平衡,也就意味着没有成长能力,那么怎么能突然就从地狱到天堂呢?
从方面说,如果你的社会本身平衡且一直平衡,那么就意味着你的社会不会出现任何波动,那么是社会上的个人绝不会有哪怕一点变心,一直恩爱如初,还是说个体在一发现变心就被“和谐”了?要知道,共有社会一切公有,法律不可能支持个体来平衡个体,而是组织亲自上阵的。

58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6-21 11:46:31
wenk82 发表于 2015-6-20 22:44
人性的基本倾向是趋利避害,如果在一个没有相互制约和平衡的制度下所形成的一套管理机制,你认为会演化成 ...
这是一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是共有的社会,没有偷盗  没有贪污的社会。没有这种意念,需要管理吗?


如果说公检法司的存在是为了抑制腐败  打击犯罪,那么实现共有社会就是从根基上铲除犯罪。

59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6-21 11:56:00
wenk82 发表于 2015-6-20 23:17
从构建社会的可行性方面说,一个完美没有瑕疵的社会会在一个你眼中落后的严重错误的社会中突然出现,而没 ...
这里存在的是共产主义道德。

这个社会是需要人为的建造,而且必须是人为的建造,不会自然形成。

比如,先建造一个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就是共有的生产生活设施。人们进入后,按照共同的生活方式生活。就是共产社会。
第一个人民公社出现后,人们发现这种社会非常幸福,就会模仿建造一个个这样的社区。

60
673821000 发表于 2015-6-21 12:09:36
wenk82 发表于 2015-6-20 22:37
在家庭里,你妻子给你做饭是出于自愿,一旦吵架她就有权不给你做饭,她可以只做自己的饭自己吃,你无权要 ...
这是建立在共婚基础上的社会。
只要你不婚姻是共有的,就脱离不了这个社会。

如果一男一女相互私有,或者说几个男人与几个女子相互私有,就会出现私有团体,这个团体的脱离就是家庭。

因此说,共有社会是不允许占有或相互占有。是不允许婚姻的。(婚姻就是占有,占有就是婚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6 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