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黄佶为代表的机器创造价值论者,为了让机器创造超过自身价值的价值,居然在一个例子中用双重标准来定价。
在资本家买机器的时候,他们坚持劳动价值论(他们不是在批判它吗?),一定要根据机器生产者的劳动量定价;
可是等资本家卖产品的时候,他们就不坚持劳动价值论了,坚决不同意产品按照劳动价值定价,而是要按照效果定价。
在此双重标准之下,资本家有了利润空间,他们据此说这个利润是机器创造的。
当我指出,你的例子当中,既然卖商品的时候不按劳动价值出售,凭啥要求卖机器的人就按劳动价值出售呢?卖机器的人也应该按照效果收钱才对嘛。
黄佶居然说我拆东墙补西墙!违反按劳动价值出售的原理。
我要求你的例子要前后一致,要么都按劳动价值出售,用自行车送信劳动价值降低了,那么邮资也要降低;如果你非要坚持按效果定价,那么就应该都按效果出售,与邮递员效果一样的自行车就要与邮递员等价格。
这居然成了我拆东墙补西墙?你在同一个例子里,用两种标准对商品进行定价,这跟我有啥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