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of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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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公平——从数学角度严密证明资本家该拿大头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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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瑟秋 发表于 2008-10-26 20:57:00
以下是引用nofear在2008-10-25 17:48:00的发言:

先不要急着下结论。创造这个公式的谢卜勒毕竟也是诺贝尔奖获得者,无论如何也值得一看。

当然,就这样看,的确会看得有点头晕。我简介一下思路。

作者的思路是:

每个人应该获得他加入合作后创造出来的边际利润。

比方说,A一个人能赚1万元,B加入合作后,可以使利润从1万增加到1.5万,那么B带来的边际利润就是5000元,B就该拿5000元。

着实不敢苟同,虽然这听起来是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的经典内涵:

“B带来的边际利润就是5000元,B就该拿5000元。”言下之意A还是1万,用什么来保证A的这种绝对的利他主义?注意,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在这里是强利他主义:只要自己收益不下降,为了别人的利益,一定会同意合作!

如果这种强利他主义存在,那么利润最大化的假设又该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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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0-27 10:31:00
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8-10-26 20:57:00的发言:

着实不敢苟同,虽然这听起来是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的经典内涵:

“B带来的边际利润就是5000元,B就该拿5000元。”言下之意A还是1万,用什么来保证A的这种绝对的利他主义?注意,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在这里是强利他主义:只要自己收益不下降,为了别人的利益,一定会同意合作!

如果这种强利他主义存在,那么利润最大化的假设又该是什么意思呢?

你没看完吧?只看到这句话为止,后面就没看。

要考虑A先加入然后B加入和B先加入然后A加入两种情况,然后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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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oo 发表于 2008-10-27 11:04:00

当资本家数量增加时,根据他的这个计算方法会发现所有资本家的分配总额会减少,这与事实不符。不信你可以按照他的方法计算一下,看看当资本家数量增加时,所有资本家所得是否会减少。

你在论述雇佣A、B两个工人时,认为A应该得到10K,B应该得到5K,可实际上,如果A和B的工作相同的话,A、B是没有区别的,不会因为A先加入就得10K,B后加入就只有5K,对于资本家来说,他们两人是相同的,两人所得没有区别。

用这样的“公平原则”根本分析不了经济活动中的现象。

劳动价值理论的新阵地
http://blog.people.com.cn/blog/u/new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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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瑟秋 发表于 2008-10-27 11:05:00
以下是引用nofear在2008-10-25 17:48:00的发言:

先不要急着下结论。创造这个公式的谢卜勒毕竟也是诺贝尔奖获得者,无论如何也值得一看。

当然,就这样看,的确会看得有点头晕。我简介一下思路。

作者的思路是:

每个人应该获得他加入合作后创造出来的边际利润。

比方说,A一个人能赚1万元,B加入合作后,可以使利润从1万增加到1.5万,那么B带来的边际利润就是5000元,B就该拿5000元。

但是我们不能保证每次都是A先加入合作,然后出现B,也有可能B先出现,然后A加入。那么假设B一个人是一分钱也赚不到的,A加入后,带来的边际利润是1.5万,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A拿1.5万。

A先出现还是B先出现,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两种情况都有。他们谁先出现的概率大,我们也不知道,只能假设概率均等。因此,公平的分配方法就是把每个人出现先后都排列出来,然后看每个人每种情况带来的边际利润是多少,然后有多少种排列,就除以多少

比方说,按上面的例子,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A先出现,边际利润1万,然后B出现,边际利润5000

第二种:B先出现,边际利润0,然后A出现,边际利润1.5万。

那么公平分配就是B的第一种情况的5000加上第二种情况的0,等于5000,然后除以2(2种情况),B应该拿2500。A第一种情况1万,第二种情况1.5万,加起来2.5万,除以2,等于1.25万。公平的分配,就是A得1.25万,B得2500。

事实上,人的判断虽然没有经过计算,但往往基本符合计算结果。我就试过问一些有领导经验的人,先假设了题目,然后问如何分配,往往和计算结果很接近。

或许是你把你自己弄糊涂了:

对于nofear这个观察者而言,AB谁先出现不能确定,所以你假设每人先出现机会均等,你算的是他们的期望收益。很可惜,对于AB而言,现实中谁先出现是一定的,在某人一概率1的条件出现的时候,他为什么要按照你的期望收益分配?

对于任何经济行为,没有一个案例会按照期望收益分配的——除非事情的结果和最初预期的概率一样。很可惜,本案例中你的均等出现概率,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

严格的说,你把自己的假想结果当成了现实。没有人会按照你的假想进行分配的,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同样拒绝你的假想分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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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8-10-27 11:55:00

"若 U={廠主, 工程師} 時,则3萬元,若 U={廠主, 工程師, 工人甲},則6万元 ,若 U={廠主, 工人甲},則 0万元," 请问这几个数据的根据是什么?这几个数据在以后的计算中是否得到了应用?

其次,按稀分配不错,如果配合上要素的自由流动,就是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但是要素流动是有障碍的,资本家稀缺,工人不可能变为资本家,工程师稀缺,工人也未必就能成为工程师,不能自由流动本身就是不平等。

公平不只是增量分配的公平,还是存量分配的公平。为什么工人有两个而资本只有一人?为什么你就是那个资本家而我不是?这些问题不是谢氏定理能解决的,更不能以谢氏的数学演算转移公平的真正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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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0-27 12:27:00
以下是引用jackloo在2008-10-27 11:04:00的发言:

当资本家数量增加时,根据他的这个计算方法会发现所有资本家的分配总额会减少,这与事实不符。不信你可以按照他的方法计算一下,看看当资本家数量增加时,所有资本家所得是否会减少。

你在论述雇佣A、B两个工人时,认为A应该得到10K,B应该得到5K,可实际上,如果A和B的工作相同的话,A、B是没有区别的,不会因为A先加入就得10K,B后加入就只有5K,对于资本家来说,他们两人是相同的,两人所得没有区别。

用这样的“公平原则”根本分析不了经济活动中的现象。

当资本家数量增加的时候,两个资本家所获总数不减少,这是因为资本家之间有合谋。同理,按《谈公平》原文中的例子,1个工程师可以获得2.5万,两个工程师加起来却只有1.5万,这就是因为没有合谋。如果两个工程师合谋,说要来就一起来,要走就一起走,他们两个加起来,照样可以获得2.5万。

我的例子中A和B的工作就是不相同的,因为当没有A的时候,就是一分钱也没有,AB相同是你的假设。

如果这样的分析完全分析不了经济活动,人家就不会得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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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之华舞 发表于 2008-10-27 12:50:00
土改中砍掉的几万地主富农的脑袋,会告诉你数学中公平在现实社会中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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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oo 发表于 2008-10-27 12:55:00

那为什么资本家能合谋,而工人却不能合谋呢?这个特点是否比“公平原则”更能说明经济活动中的特点?

现代经济学中经常有这样的例子,从一个现象出发得出一个结论,殊不知对这个现象的分析,已经掩盖了其他重要问题,并且通常这样的现象本身也选得摸棱两可,这样的分析结论实际上没什么价值。

我要证伪你的命题,只需要举一个反例来说明你的命题不成立即可。那么我说A、B相同会得出你的结论错误就可以证明你的命题不成立。你用A、B不相同则结论正确反驳不了我的说法。

至于作者为何能得诺贝尔奖,我不评论。

劳动价值理论的新阵地
http://blog.people.com.cn/blog/u/newbase

19
nofear 发表于 2008-10-27 13:39:00
以下是引用jackloo在2008-10-27 12:55:00的发言:

那为什么资本家能合谋,而工人却不能合谋呢?这个特点是否比“公平原则”更能说明经济活动中的特点?

现代经济学中经常有这样的例子,从一个现象出发得出一个结论,殊不知对这个现象的分析,已经掩盖了其他重要问题,并且通常这样的现象本身也选得摸棱两可,这样的分析结论实际上没什么价值。

我要证伪你的命题,只需要举一个反例来说明你的命题不成立即可。那么我说A、B相同会得出你的结论错误就可以证明你的命题不成立。你用A、B不相同则结论正确反驳不了我的说法。

至于作者为何能得诺贝尔奖,我不评论。

按这个计算方法,A、B工作相同,他们就是所获报酬相同的。所以不能算反驳成功了。

举例来说:

先有A,利润0,然后有B利润1万,

或者先有B,利润0,然后有A,利润1万,

那么A得5000,B也得5000。

另外,《谈公平》说的就是“应该怎样”,而不是“事实上怎样”。作者认为,这样是公平的,不等于现实中就是公平的。资本家合谋,就是不公平之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7 13:41: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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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0-27 13:48:00
以下是引用枫之华舞在2008-10-27 12:50:00的发言:
土改中砍掉的几万地主富农的脑袋,会告诉你数学中公平在现实社会中毫无意义。

这正应了吴思说的一句话:暴力最强者说了算。暴力是规则的规则,是元规则。

任何规则,包括公平规则和不公平的规则,必然是基于暴力的维护之下的。暴力可以维护这种规则,也可以维护那种规则。

另外,用数学来说明公平,不等于数学中的公平。数学本身没有公平的概念,数学只是手段。不管你要用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都同样要说到数学,不能说用到数学就是错的。

数学只是说,你承认这样的前提,就必然能得出那样的结论,过程,是使用数学来算。除非你不承认这样的前提。即使前提有错,那也不是数学的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7 14:00: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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