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力度空前提高,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也备受关注,2013年,为进一步整合县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机构力量,加大查处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贵州省组建了1487个民生监督组,主动发现问题,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形成震慑,今年六月,贵州省纪委将民生领域的13起典型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借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也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ZF的形象。
特别是在基层领域,民生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私分滥发、贪污侵占等问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些是因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不清、把关不严;一些是因为部分单位和部门制度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让腐败分子钻了空子。这也反映出基层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规矩意识、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各单位、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制度防控有待完善等。
为减少以至杜绝民生腐败问题,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化和拓展民生监督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只有保障了民生,紧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党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威信,增强群众对全党进行反腐败的决心,主动发挥群众监督力量,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才能更加深入,各项社会事业才能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