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一条 为保障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
性、智慧和创造力,办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特制定本条例”。
这里讲《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有那些规定不到的地方和那些规定的不清楚的地方,如果应该规定的不规定,应该规定清楚的地方不清楚,那么,主要的责任是条例存在问题,而不是执行的问题。
这里讲《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怎么讲到宪法,用“宪法规定了各种选举,但是,没有切实实行”来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存在的问题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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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民声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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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遗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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