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罗鹏
12339 152

马氏说劳动凝结于商品之中,就是在扯淡 [推广有奖]

71
leijy 发表于 2015-7-1 23:01:3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72
罗鹏 发表于 2015-7-1 23:10: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eijy 发表于 2015-7-1 2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 ...
货币不因为它是法定而是货币,只因为它被众人认可和接受而是货币。
如果法定有那么大的效力,我们还可以法定太阳必须永远不落,问题是这做得到吗?

使用道具

73
godweige 发表于 2015-7-1 23:2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信不信劳动凝结、机器转移价值,是分别脑袋呆滞的马教徒和正常人士的标准。没有这两条,依然能够得出其他的正确结论,然而只有脑袋呆滞的马教徒会抱残守缺,把两者当做马克思不可批判的神圣信条。

使用道具

74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7-1 23:37:30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godweige 发表于 2015-7-1 23:27
信不信劳动凝结、机器转移价值,是分别脑袋呆滞的马教徒和正常人士的标准。没有这两条,依然能够得出其他的 ...
就是,你俩英雄所见略同:
罗鹏否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但他同样能够得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各要素按劳分配的结论。

使用道具

75
罗鹏 发表于 2015-7-1 23:43: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经济学中,有一个对组织行为的描述,叫做”团队生产“,或简称”队生产“,就是用来描述多人分工合作生产时,对团队中的每一个人在分工合作的总效果中的贡献比例无法做出精确的判定的情形。最经典的例子就是四川纤夫团体。几个纤夫有前有后分别拖着长度不同的缆绳,谁用力大,谁用力小,无法精确测定,如果粗估,尚且还可以说得过去,但是,指挥者的贡献如何精确测定并与纤夫们的贡献形成一定的精确比例呢?根本没法测。这是通例。
所以,在自由人分工情形下,只能是契约机制来完成分配或不分配:用手投票,即谈判、谈判、再谈判;或脚投票,实在谈不拢,互相炒鱿鱼。

使用道具

76
罗鹏 发表于 2015-7-1 23:46:0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fujo11 发表于 2015-7-1 23:37
就是,你俩英雄所见略同:
罗鹏否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但他同样能够得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各要素按劳分 ...
你的理解不全对。
不是各要素按劳分配,而是各要素所有者实质是各种类型的劳动的所有者。

使用道具

77
罗鹏 发表于 2015-7-2 00:12: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还有就是行业分工,你只要截取有投入产出关系的两个行业看,生产时间就是不同的。经济学如果不考虑时间因素,那它就是不完整的,或者说,就是死的经济学。

使用道具

78
龚民 发表于 2015-7-2 06:19:0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罗鹏 发表于 2015-7-1 23:46
你的理解不全对。
不是各要素按劳分配,而是各要素所有者实质是各种类型的劳动的所有者。
哈哈,大鹏鸟这可是你自已说的真心真情流露,沒有人强迫你吧?这种各类型的劳动的所有者,他们对共同结晶劳动成果又依据什么进行分配从而养活自己,他们各自劳动不凝结在商品价格中,比如是你,你愿不拿收入吗?

使用道具

79
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5-7-2 07:09:35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罗鹏 发表于 2015-7-1 23:46
你的理解不全对。
不是各要素按劳分配,而是各要素所有者实质是各种类型的劳动的所有者。
为啥我说你还拖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尾巴?那是因为你还一直使用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语言和思维方式,不仅如此,你还一直在使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暗含的分配伦理来证明和支持你的有关分配的观点的正当性。在传统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客观存在的是,资产阶级、地主阶级和工人阶级,依据对他们控制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在生产领域,各自履行自己的经济职能,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有一定的份额。说各要素的所有权人是各种类型的劳动的所有者,既不是事实,也没有必要。它实际是你还没有割掉的具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性质的尾巴。

使用道具

80
罗鹏 发表于 2015-7-2 07:16: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龚民 发表于 2015-7-2 06:19
哈哈,大鹏鸟这可是你自已说的真心真情流露,沒有人强迫你吧?这种各类型的劳动的所有者,他们对共同结晶 ...
你脑子发昏吧。劳动的所有权和凝结有什么关系呀。我发明了一项技术,我的发明活动也不会有什么凝结,我的发明活动根本就没有凝结的容器。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1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