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价值的概念,首先要明确谁的价值概念。笼统的讲价值概念,在讨论中永远会犯概念不清的逻辑错误。
传统,或者说马以前的价值概念其实就是交换价值,无论是古希腊、前古典的重商或货币主义者,他们的价值概念都是“物品能卖多大价钱,那么,他的价值就是多少”,即便古典主流同样承认这个,斯密虽然说价值存在两个涵义,但正如马尔萨斯所说的不大习惯于用它来前种意义(使用价值)),而多用于指交换价值。即使马克思的重要来源之一的特别强调价值来源于劳动,或用劳动来衡量商品价值的李嘉图开篇即把价值定义为“所能交换的任何另一种商品的量”。现代主流基本上接受了以上价值概念,这主要取决于马歇尔的贡献,他认为:“在任何地点和时间用另一物来表现的,就是在那时那地能够得到的、并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
边际效用学派的价值概念则是指“指一种商品的最后效用程度。”(杰文斯语)
如果说马克思的,他的价值概念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他的价值概念只是马及马粉所认可。但他并不是被现代大部分经济学学者所认可。
其实,我们如果仔细阅读马克思和边际效用学派的价值理论,就可以发现这样一个问题,他们是在探讨传统价值决定因素的基础上的,或者说前者就是价值的决定因素,他们,特别是马克思把价值的决定因素当作价值自身了,从而把传统价值当作其决定因素的外在表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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