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拍卖程序_不动产拍卖程序_土地拍卖程序
国有资产拍卖程序
资产拍卖是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国有资产拍卖的程序跟一般资产拍卖有所区别。
根据目前政策,国有资产不能自行委托拍卖。处置程序是:1、产权人向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资产处置申请;2、上级国资委批准处置后对欲处置资产进行评估;3、根据评估结果到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将资产挂牌;4、挂牌十五天后,由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指定拍卖机构签定委托拍卖合同;5、拍卖公司履行拍卖手续,若拍出则买受人将成交款交到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未拍出则重新确定保留价继续上拍;6、产权交易所在扣除应付交易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资产原所有者。
不动产拍卖程序
一、委托拍卖:委托人向拍卖行提交拍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及产权证件等资料。
二、现场勘查:拍卖行对委托人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查委托拍卖标的。
三、签定合同:委托人与拍卖行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四、公告与展示:拍卖行在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标的进行不少于两天的展示。
五、确定竞买人:欲参加竞买者,需到拍卖行办理竞买手续,交规定数额的保证金,领取竞买牌后,确定为正式竞买人。
六、实施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师主持,竞买人公开竞价,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后,拍卖成交。
七、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
八、交款领物: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竞买款及拍卖佣金领取拍卖标的。
九、办理产权证: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及有关资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及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土地拍卖程序
一、发布《拍卖公告》;
二、有意向的竞买人购买拍卖文件;
三、现场踏勘、答疑;
四、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
五、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领取竞买号牌;
六、拍卖会;
七、竞买人竞价;
八、确定竞得人;
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退还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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