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eyongxia
19823 362

解构《资本论》之二:xuguw请进 [推广有奖]

311
xuguw 发表于 2015-7-11 13:49:22
洪木林 发表于 2015-7-11 13:37
呵呵,一个简单的小问题
懂就懂,不懂就不懂
你各种耍无赖坚决不回答,各种岔开话题插科打诨,果然是个 ...
你是谁,大名呢,读读您的大作

把名字报出来了

您神秘了啊!

312
xuguw 发表于 2015-7-11 13:51:22
请楼主解决洪木林的问题

313
洪木林 发表于 2015-7-11 13:58:24
xuguw 发表于 2015-7-11 13:49
你是谁,大名呢,读读您的大作

把名字报出来了
呵呵,你开始红卫兵手法了——答不上来别人的问题,就开始查革命家底,色厉内荏,掩盖自己无法回答问题的窘境
哈哈哈哈哈,你的窘迫和心虚,大家已经看得一清二楚了

314
洪木林 发表于 2015-7-11 14:00:00
xuguw 发表于 2015-7-11 13:48
佩服您的对楼主的支持!
您脸皮怎么这么厚呢?
您还没回答别人的问题呢
别厚颜无耻地开始感谢CCTV了好吗?
一个小小的问题
你懂就懂,不懂就不懂,无能保卫资本论就是无能
啥都不做,还厚颜无耻地说感谢别人支持,你以为你是申纪兰啊?

315
洪木林 发表于 2015-7-11 14:01:42
xuguw 发表于 2015-7-11 13:51
请楼主解决洪木林的问题
我问的是你
不是别人
你还真挺能厚颜无耻地转移话题啊
自己猛拍胸口说有问题就问你
真用一个小问题把你问倒了,你就开始各种耍无赖
你真是活脱脱地展现了马克思主义博士后的本色呢!

316
xuguw 发表于 2015-7-11 14:02:57
洪木林 发表于 2015-7-11 14:01
我问的是你
不是别人
你还真挺能厚颜无耻地转移话题啊
歧路思考——马克思与边际效用学派:第三种价值

    严格来说: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并没有真正明确的讨论过价值是什么。当时理论家们最关心的不是价值是什么,而是如何“公平交换”或和“合理分配”,他们讨论最多的是价值的来源、决定因素和衡量尺度,或者说他们一直在寻找决定价值的“真实价值”、“实际价值”或“公平价格”。但无论人们是寻找“真实价值”、“实际价值”还是寻找“公平价格”,他们最终寻找的还是上述价值的来源、决定或衡量尺度,而不是寻找另外的价值。马克思也希望找到这种交换到的价值的决定物,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继承了古典价值理论的逻辑思路。但他并没有保持这种寻找价值决定的逻辑同一性。
    马克思认为:交换双方商品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第三种东西”。这种第三种东西“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可见,马克思在此比传统价值概念又多出了一个价值概念,又出现了第三种价值,或者说此时价值又存在了三种涵义。有人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继承了古典劳动价值论,但这不能指在概念上。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自己的独创,并没有直接的历史渊源。从上所述:即便是劳动价值论者,也无一把“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作为价值的本质。传统商品的价值始终没有摆脱斯密的二种价值学说,即使用价值和用于交换的价值,没有第三种价值。原因在于,马克思在此寻找的已经不是价值的决定,而是一种全新的价值,或者说他无意中偷换了概念。在此,他并没有把决定价值的因素当作价值决定的东西,而是直接把决定价值的因素当作了价值自身,并把传统价值当作了价值表现。
    没有继承传统思路,把价值决定的因素当作价值不只是马克思一人,在马克思前有部分学者都走进了这个死胡同,如弗里德里克·巴师夏、亨利·查理士·凯雷等。相当部分边际效用学者也把价值决定当作价值,如门格尔所谓:“所谓价值,就是一种财货或一种财货的一定量,在我们意识到我们对于它的支配,关系到我们欲望的满足时,为我们所获得的意义。”庞巴维克也认为:“价值的正式定义是一件财货或各种财货对物主福利所具有的重要性”。杰文斯:“所谓价值,应即指一种商品的最后效用程度。”但相当部分边际效用学者也并没有严格区分价值、交换价值。“也是以价格代表交换价值,而把交换价值当作价值,从而通过对市场的交换状况的分析来说明最后欲望满足强度决定价值。”从其说明中可以看出,边际效用学派中的许多学者说价值其实也是在说价值的决定,而不是说价值自身。

317
xuguw 发表于 2015-7-11 14:03:52
洪木林 发表于 2015-7-11 14:00
您脸皮怎么这么厚呢?
您还没回答别人的问题呢
别厚颜无耻地开始感谢CCTV了好吗?
商品交换:
a.价值概念最广泛的存在于商品交换领域,当你走进琳琅满目的商场,你就可以看出,人们列出都是每种单位物品的所值,都是所值货币的数量。如果没有这个数量,交易不知道怎么进行。当你走进农贸市场时,或者用于市场交易时,我欲以小麦换苹果,如何交换等等;建材市场估价,无非是估计该商品能够交换到多少货币。你在买卖物品时,又可以讨价还价,该价其实也就是讨的物品所值。只有确定了物品所值,我们的交换才能够进行。该物品所值,我们知道就是物品的价值。当你走进股票交易所,你所看到的每支股票的价值几何。当你走进洗车城,你所看到的也是每辆汽车所值。总之,任何存在交易的地方都存在价值交换,价值在我们的交易过程中无处不在,都是换取该商品的所值另一商品的数量或货币数量。现实中的商品交换就是商品价值的交换,而所谓的价值交换其实就是用一般价值形式,衡量到的商品所值。
b.严格来说:价值产生于交换。没有交换,必不需要价值,你消费你自己的物品,何需值其它物品多少。从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价值是交换的结果,无论是斯密明确称作的交换价值。还是李嘉图“其所能交换的任何另一种商品的量”,甚至马歇尔“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都必须伴随交换而产生。马克思有时也认同:“‘价值’的概念的确是以产品的‘交换’为前提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39页。)”转引自苏东斌  价值的“概念”、“决定”及“实现”——读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笔记
但同时交换又必是价值的交换,价值是人们交换的依据,只有明确了商品的所值,才能进行交换,如果你根本不知道商品所值,那么,交换就无法进行,无论是现实的一般价值形式的商品货币交换,还是原始的物物交换,他们都必须相互衡量究竟所值几何,没有一人随便就把自己的东西给别人,而随便别人给多少也不计较。价值交换是交换的基本原则。
c.但不管如何估价或讨价还价,没有一商品是标注该商品所耗费了多少动时间或成本。也没有一个卖者和买者讨价其耗费了多少劳动时间或成本。所谓的交换是等劳动量的交换,其实只不过是经济学家逻辑缺失的缘故。如果交换是无差别的等劳动量的交换,他们完全没有必要交换,因为他完全可以去自己劳动,没有必要费时费力的去交换,还要增加大量的交易费用,这里存在明显的逻辑悖论。交换的本质是合意交换,你有我无,互利互惠。

318
xuguw 发表于 2015-7-11 14:05:17
洪木林 发表于 2015-7-11 13:58
呵呵,你开始红卫兵手法了——答不上来别人的问题,就开始查革命家底,色厉内荏,掩盖自己无法回答问题的 ...
在我国理论界,占主导地位的是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界定价值概念,首先必须给马克思的价值概念一个明确的交待。如前所述,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马克思的独创,其前期的价值论,即便是劳动价值论者极少把劳动当作价值的本质来对待的,大多是把劳动当作价值的来源、决定因素或衡量尺度。人们似乎并不在乎前人有没有说过价值的本质是不是劳动,更在乎谁的价值概念更具合理性。
1.界定不严格
马克思的商品价值概念,既不是历史的传承,也不是现实的归纳,而是通过实证的分析得出的。其演绎过程主要体现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商品的二个因素”这一节中:
马克思首先针对当时流行的:“‘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有内在的交换价值。’……‘物的价值正好和它会换来的东西相等。’”等现象提出质疑:“交换价值好象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也就是说,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现在我们进一步考察这个问题。”
我们也沿着马克思的思路向下看,来“进一步考察这个东西”。“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如1夸特小麦=a吨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这“第三种东西”或“共同的东西”又是什么呢?
(1)马克思接下来的结论是不严格的:“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属于劳动产品这个属性。”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怎么就知道商品体只剩下一个属性?其实,商品体仍然存在其它属性。从商品概念出发,“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我们可以知道:商品仍具有交换的社会属性,其它如稀缺性、客观实在性等等也并没有排除。让一步讲,即使商品体仅存在使用价值和劳动两个属性,在你尚没有证明商品体只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二重属性时,你也没有理由直接说明劳动就是价值的同位语。
(2)再让一步,即便劳动和价值在同一商品中是同一个东西,在没有确定的价值概念,也没有一般劳动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结论的情况下,怎么就知道“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即使“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我们也无法得出“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的结论,更得不出“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3)其实,即便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劳动,把“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等同于价值也不严格,这种“共同的东西”或“第三种东西”,怎么就不能够是该商品以外的另一种商品或使用价值呢?怎么就不能够是“一夸特小麦”呢?从货币的发展史上可以看出,这种第三种东西恰恰就是能够交换的另外的商品,而另外的商品则并不一定只代表劳动,更多的时候是代表使用价值。
2.逻辑循环
马克思的“价值是劳动”,[25卷下P920]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而在其它地方马克思又认为劳动创造价值。“商品所有者能够用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创造的价值取决于劳动本身的量”。[8]但如果价值是劳动,那么价值就不应该是劳动创造的,劳动创造劳动这显然是一个严重的逻辑循环。如果我们把劳动换成任何一个词,都可以形成这样的循环命题,如果价值是需要,那么价值就是需要创造的。如果价值是效用,那么,价值就来源于效用等等。
况且,“如果我们仅仅根据商品的价值由抽象劳动创造就得出价值的概念是抽象劳动,那么依此类推,我们也可以依据商品的使用价值由具体劳动创造而将使用价值定义为具体劳动。由此,商品二因素变成了一因素(劳动)。使用价值和价值完全成为多余。”[12]价值又成了使用价值的抽象和一般了。这显然严重违犯逻辑规律。
再者,除马克思外的价值都是人的目的,劳动只不过是价值追求的手段。劳动自身只不过是一种耗费,最多也只不过是一种成本形式。人们为了什么去劳动,为了什么去为资本家卖命,无非是为了价值,不是为了劳动而劳动,更不是为了耗费。如果把价值定义为劳动,就等于把成本等同于价值,就会走进把手段当作目的的误区。马克思无视马尔萨斯所批评的:“我们的确可以武断地把用在一种商品上的劳动称为其实际价值。但这样一来,我们用词的意义就和习惯上的用法不同了。我们既混淆了成本和价值之间十分重要的区别,又几乎不能清楚地解释生产财富的主要刺激,而这种刺激实际上要取决于这种区别。”

319
xuguw 发表于 2015-7-11 14:07:09

楼主的文库为何内容如此稀少??


马克思主义批判





320
洪木林 发表于 2015-7-11 14:07:13
xuguw 发表于 2015-7-11 14:05
在我国理论界,占主导地位的是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界定价值概念,首先必须给马克思的价值概念一个明确的交 ...
又来了——
马克思主义博士后的通病:复印各种根本不沾边的大篇幅材料,就是不回答问题。
没什么好奇怪的,马克思主义培养出来的就是这种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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