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exploitation)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
那么收税,也是无偿的获取价值。
国家收税也应该算剥削了。
有人会说,取之与民,用之与民。
那么请问,资本主义国家的税收就不是用于民了?
又请问,假如比尔盖茨,他是赚了很多钱,某资本家他挣了钱,获取了剩余价值。最后他把钱捐了,他获取的剩余价值用之于民了。而且用在他认为急切需要用在的地方,刀刃上。
请问,他是剥削吗。
当然大部分资本家都是剥削了,落自己腰包里。
马克思的话错了吗?错在哪?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