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englei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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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讨论]交换的原因是什么?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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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il 发表于 2008-11-9 10:38: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8-11-9 8:33:00的发言:

79楼:

呵呵,这是对73楼的质问。如果只是商品具有价值,不是商品的产品没有价值,马克思就不能这样定义。对吧?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有对商品才有意义,马克思讲得这个定义并没有违反这一点--正如同,对人的健康状况下定义时,提到的肌肉,没有必要非得强调说得是“人肉”。

当然,这里强调使用价值,也是有道理的,因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载体,价值,作为凝结到商品中的人类,最终还是要看一单位产品中包含有多少价值量--而这里的“单位”,则是从自然属性的角度来确定的,如多少斤,多少米等等。

呼唤中国经济学大家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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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本龙 发表于 2008-11-9 11:22: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8-11-9 8:33:00的发言:

79楼:

呵呵,这是对73楼的质问。如果只是商品具有价值,不是商品的产品没有价值,马克思就不能这样定义。对吧?

   呵呵,不是对73楼的质问,而是对你的指责。马克思规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有必要区分商品与产品。商品与产品都包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如果产品参与交换,那就变成了商品,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价值,否则,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不是价值。在马克思那里,价值肯定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一定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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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leigz 发表于 2008-11-9 20:12:00

82楼:

 “呵呵,不是对73楼的质问,而是对你的指责。”

这是你讨论问题的态度吗?这很没有意思,在你改变态度之前,我不想和你讨论。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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